【正见网2005年03月05日】
据核实,受理多宗法轮功学员案子和其它人权侵犯案的上海天易律师事务所郭国汀律师近日被上海司法局没收办公电脑和律师证。上海市司法局十多人于2005年2月23日上午9点多闯入郭律师办公室,以抄写律师证号码为名,骗走律师证,并抢走了郭律师的办公电脑。
郭律师近年来陆续受理了清水君,杨天水,师涛、张林等国际著名的人权案,更是顶着压力接受了瞿延来、陈光辉、雷江涛等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委自代理要求,并代理在上海失踪近两年的法轮功学员黄雄。
本组织注意到,上海提篮桥监狱曾四次无故拒绝郭律师会见绝食长达780天的法轮功学员瞿延来;法轮功学员陈光辉2004年7月在苏州监狱被迫害成近似植物人,昏迷至今。
上海市司法局管辖的上海市劳教系统和监狱系统长期以来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对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虐待、酷刑、洗脑,导致至少一人被直接打死、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
本组织的宗旨是:“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基于谁参与迫害,谁负责的原则,重点追查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个人,下列人员作为上海市司法系统(含主管政法的上级领导)的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刘云耕:上海市委副书记;吴志明:上海市委政法委书记;缪晓宝:男,1953年9月生,江苏海安人,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张凌:男,1950年11月生,陕西汉阴人,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监狱局党委书记;李继斌:男,1947年10月生,湖北武汉人,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桂晓民:男,1954年1月生,浙江吴兴人,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乔野生: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局长;邰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翁善耀:上海市劳教局副局长。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上述人员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立案追查,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举报参与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真相读物与信件的相关人员。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