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前加剧迫害 “法轮功人权”紧急呈递各国外交部



【正见网2008年08月04日】

中共在“奥运”迫近之际,以奥运的名义加剧迫害法轮功,造成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被摧残致死、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案例迅速增多。为此,位于美国的人权组织“法轮功人权”已向各国政府外交部发出紧急通告函,吁特别关注。该组织还把通告函呈递给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通告函指出:借“假‘稳定’之名,他们正在因被污为持‘错误信仰’而被摧残。现在在中国, 中共正在对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進行着人类历史上最邪恶的群体迫害。如果我们真正能够理解他们所承受的,如果我们的心能被触动,我们就能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被迫害者做些什么。

被该份通告所收录的示范性案例包括:

一位健康的妇女在被关押13天后即死亡

法轮功学员古建敏

上海浦东新区的警察于2008年3月1日逮捕了法轮功学员古建敏。当时她健康状况非常好。2008年3月13日,警察让她丈夫前去在一些文档上签字,他们要将她保外就医。等他丈夫见到她,发现她处于濒死状态,没有人照看她。她丈夫祈求帮助,但她就在自己的丈夫眼前死去了。古建敏的丈夫意识到:警察们骗他同意保外就医,以便开脱在关押期间将古女士迫害致死的罪责。

奥运前,警察在山东省临沂市逮捕34位法轮功学员

据内部人士透露,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九日,中共以“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名义,秘密发布了一份题为“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的工作意见”文件。此文件随即下达全国四十个省级“政法委员会”,以及“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该文件要求在二零零八年三月到九月间,“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开展纠纷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对采访奥运会的境外记者在华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的管理”,并特别强调“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随即,即有34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警察破门進入34名法轮功学员的家,抢掠了现金和个人物品,以及能够接收唯一一家独立于中共之外向大陆播出节目的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的卫星接收器。他们将这些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判以多至三年的“劳教”或关押。

在马三家劳教所一位母亲的心碎经历

当郭女士在马三家劳教所见到自己女儿李红淑的样子时,她感到震惊和心碎。李红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判以三年“劳教”,关押在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李红淑眼睛青淤,瘦骨嶙峋,几难行走。郭女士痛苦不已,因悲伤过度导致健康状况恶化,现在一只眼睛已经失明。

山东女子监狱对孟丽君女士使用不明药物

孟丽君女士因修炼法轮功被秘密判以10年监禁。警方宣称她有“精神病”并承认对其使用不明药物。仅被关押4个月后,她经常难以控制地嚎啕大哭,并且不认识自己的孩子。她怀疑自己能否活到释放那一天。

律师受到威胁并被禁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法轮功学员被捕后,他们一直被剥夺法律辩护权。2007年8月1日,9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省凌源市北路村聚会时被绑架。在他们聘请的律师中,或者不敢出庭辩护,或者被法院拒绝;有的被威胁说如果替法轮功学员辩护执照将被吊销;有的则与政府沆瀣一气侵犯法轮功学员的利益。

胡艳荣女士仅被关押四天就被迫害之死

当胡艳荣女士于2007年8月1日被绑架时,警察用电棍和金属棒疯狂打她。胡女士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她的嘴、眼睛淤伤,太阳穴和眼睛之间黑紫色,鼻子淤伤。医生给她实施了两次脑手术后,她于8月5日去世。

要求修炼权利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倪文魁先生因修炼法轮功于2002年被捕并被送到臭名昭著的红卫星监狱监禁三年。狱警不断殴打他、虐待他。有一次,20名狱警同时殴打他一个人。结果,他从此不能清晰说话,并反应迟钝。他的体重从65公斤(143磅)降至35公斤(77磅)。他陷入昏迷,于2007年11月12日去世。

在向各国政府外交部紧急通告以上迫害案例的同时,“法轮功人权”也同时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一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最新案例。

由于联合国人权机制是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决议所设立,因此他们对人权侵权个案的质询,按照规程各会员国必须予以回覆和解释,而他们的回覆与解释也记录在年度报告中,呈曝在全球的瞩目之下。中共政权迫于强大的国际压力曾不得不对被质询的学员作出待遇上的改善,甚至予以释放。

联合国历年关于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报告可以在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falunhr.org/index.php?option=content&task=category&id=111§ionid=8&Itemid=

(法轮功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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