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意欲玷污修炼人 遭神严惩悔已迟

大法学员


【正见网2008年11月05日】

唐朝时苏州有一位出家修佛的尼姑,少小就出家修炼。这位尼姑长的容貌美丽,令许多人见者思恋。大唐永昌元年(西元689年),当时一个姓朱的县录事,看到这位尼姑甚美,而起了色欲邪心,妄图染指这位佛门女弟子。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尼姑坚定向佛的决心不可动摇,坚决不肯做任何破戒之事。朱录事阴谋未能得逞,便把他那一股子邪火发泄到整个尼姑庵的修炼人身上,三天两头的过来恼乱众尼,破损庵中舍宇、树木等物,尼众们颇受其苦。

一天,这个姓朱的录事又强行闯進尼姑庵,然后找了个借口说是晚上不走了,要借宿庵中。大家知道无论是按佛教传统还是中国的古老民俗,男子要住在尼姑庵里那都是不行的,这个朱录事实在是太出格了。当天夜里,他心中怀着可怕的色欲邪念,向那位容貌美丽的尼姑房中走去,准备奸污她。朱录事刚走了几步路,忽然就觉的下体酸疼无比,不一会儿他的男根就掉落下来,顷刻之间就疼的遍体流汗,哀嚎不已。被人抬回去后,不久又发了癞疮,眉毛、头发、胡须,全都脱落了,变的奇丑无比。此时的朱录事悔恨无比,然而已经晚了,再怎么悲伤也没用了。

看了这则历史记载,我真的感到:万万不可亵渎佛法,万万不可迫害正信啊,朱录事的下场就是迫害修炼者的恶人们的前车之鉴。

由此我又想到:今天洪传于世的法轮功是伟大的佛法,然而中共邪党却大逆不道的发起了这场迫害,众多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无知警察犯下了极大的罪孽,其中的许多已经遭报。比如说河北省恶警何雪健强奸年龄与他母亲相仿的两位女法轮功学员,在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下被判刑八年,不久又患上阴茎癌,阴茎被全部切除后依旧痛苦不堪,三次自杀未遂,他的那种生不如死的痛苦就是在告诫他人万万不可迫害法轮功呀。

翻翻历史古往今来,迫害修炼者而遭报的例子实在是多的举不胜举啊。一切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呀,为了你们生命的未来赶快停手吧,赶快善待法轮功以弥补你们的罪业吧,否则当报应临头时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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