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典故:孔子不饮盗泉之水

云开


【正见网2009年08月21日】

盗泉,是春秋时期山东省泗水县东北一眼古泉的名称,据说是因为当时曾有一伙强盗占用过这一眼泉水,故而当时人们便称之为“盗泉”。

据先秦著作《尸子》记载,“孔子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意思是说,孔子一次路过“盗泉”时,口很渴,但因为泉水的名字为“盗泉”,这个名字令人厌恶,所以强忍干渴,坚决不饮此水。

后人认为:孔子忍住一时的口渴,不饮“盗泉之水”,是为了保持自己的节操,是对“盗”的鄙视,而用自己的行为,言传身教做人的道理。正因为如此,一件生活中的小事,流芳千古,传为佳话。

从此“盗泉之水”用来比喻以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东西或不义之财。“不饮盗泉”则比喻为人正直廉洁。而“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则成为无数人警示自己的格言。

看了这则记载后,我从中想到了两点:第一,一定要拘小节,事情虽小,其中也可见大义,拘于小节,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人本来就当如此;第二,一定要保持自己的节操,保持自己心灵的纯净,尽量不受当今世上败坏风气的污染,哪怕是在最小的一件事情之上都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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