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悠悠:周敦颐善政

郑介文


【正见网2009年08月25日】

周敦颐(1017―1073),是宋代著名的学者,世称濂溪先生。《宋史•周敦颐传》中,写有如下一段故事:

周敦颐,字茂叔,道州营道县人。由于舅舅龙图阁学士郑向的保举,做了分宁县的主簿。该县有一件案子拖了好久不能判决。周敦颐到任后,审讯一次,立即弄清了。县里的人吃惊地说:“老狱吏也比不上你啊!”

有个上官推荐周敦颐,他被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这里有个囚犯,按法律不应当判处死刑,但是,转运使王逵想重判他:处死。王逵,是个残酷凶悍的官吏,大家都不敢和他争持,周敦颐一个人和他争辩,王逵不听,周敦颐就回了家,打算弃官而去,说:“这样胡为,我还能做官吗?以杀人来拍上级的马屁,我不干。”后来,王逵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个囚犯才免于一死,是周敦颐舍官相救的结果。

周敦颐改任郴州桂阳县令后,政绩尤其显著。知州李初平很尊重他,对他说:“我想多读些书,怎么样?”周敦颐说:“你太老,自读已来不及读了,请让我给您讲讲学。”两年后,李初平果然大有收获。周敦颐是诲人、助人而不倦的。

周敦颐被调任南昌知县。南昌人都高兴的说:“这是那位能弄清分宁县大疑案的人。我们南昌人,现在也有申诉冤屈的地方了!”那些富家大族、狡黯的衙门小吏和恶少,都开始惴惴不安。经过周敦颐的“善政”教育,他们不单是担忧被县令判为有罪,而且认识到过去的错误,开始以玷污清廉的政治为耻辱了。这都是周敦颐善政教育的结果。

周敦颐担任合州通判后,事情不经他的手,下面的人不敢做决定,即使交下去办,老百姓也不愿意。因为大家都极端的信任他。部里的使者赵忭,被一些毁谤他的话(讲他独断专行等等)所迷惑,对他的态度很严厉,周敦颐也不加解释,处之泰然。

后来,周敦颐当了虔州通判,赵忭是虔州的知州,赵忭与他接触多了,经过仔细观察,了解了他的所作所为,才恍然大悟,赵忭握着他的手说:“我差点失去了你这样的人才,从今以后,我算是了解你了。”

从上述选录的故事看,周敦颐是一个很能干且有一定政绩的官吏,他明察秋毫,善于判案;他也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判案,甚至不惜开罪上司。但是所有这些,并不足以显示出周敦颐的特点。真正足以显示出周敦颐作为一个学者的吏治特点的,应是这样的效果:“富家大姓、黠吏恶少,惴惴焉不独以得罪于令为忧,而又以污秽善政为耻”。问题的关键,即在周敦颐“善政”的建立。这“善政”显而易见是一种文化教养,是一种道德薰习的结果。任何治理,倘若单纯地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那还是很不完善而且片面的,是一种强化的约束,依托于强制力量的治理。而在周敦颐的治理下,坏人们真正担忧的,乃是“玷污了清廉的政治”并以此为耻辱。这说明,人们普遍的道德水准,已经达到了何种程度,人们开始以自己能否符合社会的道德标准来决定自己是否应当做某件事。有着这样的认识水平和道德水准的社会,才是治理成功的社会。对于罪犯来说,“知耻为勇”,既然已经认识到什么是“善政”,什么是“耻”,那难道还会犯罪吗?显而易见,在这样的社会中,犯罪的可能,已被降到最低限度。

周敦颐在自己的任内,做到了这种地步。难怪赵忭感慨的讲:“吾几失君矣!从今而后,乃知周茂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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