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9年10月03日】
根据《耶路撒冷邮报》(JERUSALEM POST)1日报导,2008年3月,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学生举办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画展,但中途受到阻挠停展。如今特拉维夫的地方法院裁决,该校“屈从中共大使馆的施压,违反言论自由”,校方应另给一周的展期,而且须支付学生4万5千元以色列币的诉讼费用。
这项展览是由全球17位艺术家所绘制的25幅画作,描述近年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当局迫害与迫害致死的情况。
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活动,是希望藉由灵修达到更高的道德境界。中共当局最初大力支持,但1999年开始视其为非法组织。有一些作画的艺术家就是关押在中国苦牢中的生还者,他们将狱中受难的情况表现在画作中,昭示中共的恶行。
该次展览会原先由特拉维夫大学亚洲研究系主任Yoav Ariel所批准,该校行政部门在2008年3月原提供约两周的时间,让参展者在中央图书馆展示。但是两天之后,校方通知展览必须撤除,经抗议之后,展览又延续了三天结束。
发起展览的两名学生Yaniv Nitzan与Itay Tamuz深表不满,声称展览之所以停止,是校方受到中共大使馆施压的结果,于是他们一状告到法院。
同时这两名学生向校方与学生联盟请愿,这两个单位在法院的文件中一起被列为被告。根据一位了解案情的联盟学生所述,这两位学生以为除非法院裁定,否则学生联盟不会支持展览。
尽管如此,经过了一年多的法律诉讼,法官本亚米尼(Amiram Benyamini)周三裁定:“中国大使馆提供特拉维夫大学许多活动经费,校方屈从其压力而停止展览,违反了学生表达的自由。”本亚米尼并在其判决中规定校方应另给一周的展期,且须赔偿学生45,000以色列币的诉讼费。
特拉维夫大学拒绝评论此事,中国大使馆的发言人也不愿对此回应,仅表示正在放假,就匆匆将电话挂了。
至于特拉维夫大学的学生联盟,并未受到处罚。在法官裁减后,该学生联盟回应支持两位提出告诉的学生,并呼吁校方接受多元意见,允许学生有表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