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法轮功 纽约中餐馆被罚2万1千美元



【正见网2009年10月09日】

据大纪元报导,纽约州人权委员会10月2日向位于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这家“违反人权法律”的中餐馆停止在公共场所的歧视行为并向曾被其赶出门外的3位法轮功学员各赔偿7千美元。该店还被要求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一“歧视真的造成伤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样的通告并在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这一历时一年多的案件的了结,也再次令人思考中共的仇恨宣传对华人的毒害与其特务组织在海外渗透之深。



“十里香菜馆”歧视案判决

裁决书写道:原告分别于2008年6月16日和24日向纽约州人权委员会告诉,“十里香菜馆”因其是法轮功学员而将其拒之门外,违反了纽约州行政法律第15条(人权法)。经调查,委员会于2009年6月3日对此案進行了公开听证。然而原被告律师在听证前撒出,被告没出席听证。

原告孙女士在听证会上“非常可信地作证”了,2008年6月1日穿着印有中英文“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的T恤衫的她被“十里香菜馆”告知“不服务法轮功”并逐出门外的“极不愉快”和“令人羞辱”的经历;原告黄女士作证说她对此种待遇感到的“愤怒”,并因其9岁的女儿当时也被赶出并吓哭而感到伤害。

图:2008年6月1日穿着印有中英文“法轮大法好”和“真善忍”的T恤衫的孙女士(左一)和黄女士(左三)及女儿被法拉盛“十里香菜馆”告知“不服务法轮功”并逐出门外。

人权委员会认定“十里香菜馆”属于《人权法》所述的不可因任何人的信仰而拒绝其权利的公共场所,因此根据法律判决该餐馆向孙女士、黄女士及其女儿各赔偿7千美元,以补偿她们所受到的精神伤害。自裁决书发出的10月2日,人权委员会必须在60天里收到这3张罚款支票,另加这期间的利息(按每年9%计算)。

“十里香菜馆”还被要求在60天内于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并在“顾客和职员容易看到的地方”张贴人权委员会的一张布告,上面具体罗列了不可以因种族信仰等原因而歧视的单位种类,最上一行以红字写着“歧视真的造成伤害”,第二行绿字为“如果你经历了或看到”,“给我们打电话”,并列了人权委员会电话 888-392-3644。

图:纽约州人权委员会要求法拉盛“十里香菜馆”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一通告,上面具体罗列了不可以因种族信仰等原因而歧视的单位种类,最上一行以红字写着“歧视真的造成伤害”,第二行绿字为“如果你经历了或看到”,“给我们打电话”,并列了人权委员会电话 888-392-3644。(纽约州人权委员会)

原告:华人被中共毒害成为牺牲品

原告孙女士在接到人权委员会的裁决书后,感谢美国政府机构“做出正义的决定,这是告知所有被中共仇恨宣传毒害了的华人,他们需要明白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修炼方法,在美国这块自由的土地上,也不允许仇恨和歧视法轮功这样的正道信仰之事。华人在美国生活,不仅需要知法守法,更需要具正义感,抵制住中共的污蔑宣传与利益诱惑。”

她说,“案件发生在512四川大地震后不久,我的家乡就在四川重灾区绵竹县,我一直关心着家乡的灾情并捐了款。但当时法轮功学员在法拉盛参加一个早申请好的‘退党’集会,中共特务却利用这个机会到处散布说‘法轮功不赈灾’挑拨不明真相的华人攻击法轮功学员。”

孙女士认为,中共统治下中国社会危机此起彼伏,而中共一向缓解国内危机的方法就是将中国人的注意力转移向国际。当时四川地震中共赈灾不力死了许多人,人民怨声载道,中共千方百计找空子,果然在挑起法拉盛事件后,将人们的注意力转向“声讨法轮功”上,一下国内压力就小了。

“另外,”她说,“当中共将法拉盛街头发生的围攻法轮功学员的景象,甚至中餐馆拒绝法轮功学员用餐这样的录像拿到国内去放,到劳教所里放,造成好像法轮功学员在国际社会不受欢迎这样的印象,直接加剧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身心迫害。”

孙女士说,其实拒绝我们用餐的中餐馆和在街头攻击法轮功学员的华人,都是中共的牺牲品,中共向来是卸磨杀驴,他们不知自己在触犯法律要付出代价,而在道义上他们更是在助纣为虐,他们将来也会非常后悔的。

“让西方社会了解真相”

孙女士表示,“人权委员会的裁决也是让少有如此案例发生的西方社会看到中共在海外的渗透之深,这一事件并不是孤立的,当时法拉盛街头常常发生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攻击,而中共特务为这些事件做的策划就在附近的中餐馆中進行,有些中餐馆直接就是中共的特务机构;当地市议员刘醇逸也被中共收买,不承认那些攻击是仇恨犯罪并接见打人凶手。希望人权委员会的裁决使美国社会认识到中共对海外政府官员的渗透。”

孙女士说,“一年多过去了,法拉盛街头仍有一些中共帮凶在散发污蔑法轮功的仇恨宣传资料,也还有法轮功学员受到攻击的事发生,这些现象都是因中共在法拉盛华人社区煽动仇恨而引起的。当时纽约中领馆领事彭克玉在电话中对一位国际追查组织的调查员承认这一点。”

英文大纪元记者Matthew Robertson于两周前在法拉盛缅街与曾因攻击法轮功学员被逮捕的沈容(音译)交谈,当时正在散发污蔑法轮功资料的沈容,对其受到刘醇逸的背后支持的说法表示同意。

截止本文发稿时间,刘醇逸办公室没有就本报记者就以上事实以及人权委员会的最新裁决的询问做出回答。

“十里香菜馆”事件回放

孙女士家乡在20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的重灾区绵竹县,她一直关心着家乡的灾情并积极捐款。在康州做生物工程研究的她,于2008年6月1日到法拉盛参加一法轮功活动并穿着印有“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希望以亲身经历向华人同胞说明法轮功学员非常关心四川灾民,不要听信‘法轮功不赈灾’的谎言。”

当天下午,她与黄女士及其9岁的女儿,到法拉盛“十里香菜馆”用餐。当时店里没有其他客人,当她们坐下准备点菜时,一个穿黑衣的侍者过来说,“你们是法轮功,我们不想卖东西给法轮功。”

没有穿任何有法轮功标志服装的黄女士问他们:“为什么法轮功就不能在此吃饭,都是中国人啊。”结果得到的回答竟是“法轮功不是中国人。”

黑衣侍者和另一位女工作人员还说,这是他们老板的决定。当孙女士要求见老板时,被告知老板不在。孙女士说,随后,“这些人打开门将我们赶了出来。”

“十里香菜馆”不是第一次拒绝法轮功学员用餐。人权委员会裁决书记录了来自华盛顿DC的薛女士的证词说5月31日,该餐馆还曾拒绝了她与另外3位法轮功学员用餐。薛女士说,当时他们正在看菜单,一个侍者过来问他们是不是法轮功。薛女士回答,“是不是法轮功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过想吃饭。”但侍者随后就将他们赶出菜馆。

据了解,针对去年6月左右,在法拉盛几家中餐馆发生拒绝法轮功学员用餐之事,美国司法、调查部门及纽约州人权署调查部人员,对当事人及餐馆人员進行了多方面调查及听证,最后纽约州人权署做出以上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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