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10月17日】
2010年9月29日,王占所律师被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审判,通过此案,人们可以看到政法委是如何联合公检法司等各个单位,利用“合法”的外衣掩盖整个过程的非法性。
王占所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青岛市经济开发区恒信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占所为人正直,办案公正,却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中共迫害。2010年3月4日,王占所一家被“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非法机构)与警察绑架。
王占所律师一案 法庭处处违法
在2010年9月29日的非法庭审中,知情人向明慧网投书指出,法庭违法达十几处之多。
1、黄岛区法院号称本案是“公开审理”,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必须于开庭三日以前向社会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黄岛法院 不但没有对本案出具公告,反而把包括本案开庭时间在内的整整一周的开庭公告全部取消,以前每周的开庭公告在法院的网页上全都有公示,可是从9月20日到9 月30日这段时间却没有做任何开庭公告,目的就是怕民众得知本案开庭的消息。
2、关于本案的开庭时间从未直接通知家属,家属从侧面得知开庭时间是9月29日上午9点半,后法院又突然更改开庭时间至当天的8点半,目的也是为阻挠家属及民众得知准确开庭时间,前去旁听。
3、 9月29日从7点半起,黄岛法院周围道路全部实行戒严,安排了上百名武警、公安、国安、法警布置在法院周围,北至黄岛区政府,西至黄岛海关大楼,对过往百 姓進行封堵盘查,如临大敌。有人问起戒严原因,一律欺骗民众说法院内部有活动,根本不敢提开庭的事情。有民众要進入黄岛法院大楼办事,全部被禁止。
4、有要進入黄岛法院旁听其他案件的人,被法警告知全天只有这一个开庭,但不能進去旁听,由此可见本案并不是所谓的“公开审理”。黄岛区法院当天其他工作全部停止,完全为了对王占所律师的非法庭审而运作。
5、黄岛区法院禁止王占所的妻子、儿子以及其他亲属及朋友入内旁听,只允许王占所的儿媳和儿媳的一个女性朋友出庭,两人被安检三遍,连内衣都被迫脱下检查。
6、法庭上二十多人的旁听席坐的满满的,但全是穿便衣的公检法人员。王占所的儿媳及其朋友在旁听席上被固定座位,并被强行隔离相当远的距离,旁边还有数名便衣监视。这就是黄岛区法院進行的“公开审理”。
7、之前当家属向法院询问本案时,法院欺骗家属说主审法官是李明;家属要找刑庭庭长陈大平(女)询问时,法院却谎称陈大平出差在外,不在当地。开庭当天主审法官却变成了陈大平,李明担任审判员。
8、公诉人吴迪是黄岛区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当该案在检察院阶段时,他就和公诉处处长滕召萌配合黄岛政法委和610采用胁迫的手段,威胁王占所律师如果不在他们伪造的供词上签名,就非法劳教王占所的儿子王侠。开庭当天,他不仅大肆编造所谓证据,伪造证人证词,还对法轮功進行攻击与污蔑。最后连公检法司收到的各种对他们讲述法轮功真相的电话、信件、短信都被他说成是王占所指使的,就连被他们内部指定的律师都看不下去了,指出当事人一直被关押,没有人身自由,怎么可能是他的责任?
9、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方(控方)没有当庭出示证据,也没有任何证人出庭,根本无法证明证据及证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法庭上王占所律师進行了自我辩护,对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非法行径以及虚假供词从法律上及事实上给予严厉驳斥,并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信仰真、善、忍无罪,要求当庭无罪释放。
10、非法开庭前,为骗取王占所律师同意出庭,公检法的人员假意答应非法庭审后让他与儿媳有几分钟的见面谈话时间(因此他们才同意让王占所的儿媳入内旁听),结果非法开庭结束后就强行将王占所的儿媳架出法庭,根本不让他们会面。
11、整个非法庭审从头到尾中共都安排专人录像,非法庭审结束后特意移除法院门口的警戒线,拍摄众人从法庭簇拥而出的镜头,伪造出“公开审理”的场景。
12、他们就连陪同王占所的儿媳一同旁听的女孩也不放过,在安检时偷偷复制了她的身份证信息,非法开庭结束后立即安排公安到她的家庭住址的邻居处進行调查,看她与法轮功是否有任何关系,这完全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犯罪行为。
整个非法庭审大约持续了一个小时,最后法官休庭,没有宣布判决结果。
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受到的种种迫害
王占所律师的经历是目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系统迫害的一个缩影。不仅作为律师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那些敢于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也受重重阻挠,甚至受到残酷各种迫害。
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受到的残酷迫害曾经三次上书胡温,被当局捏造一个罪名便被判刑,在狱中还遭到严重的酷刑迫害,迄今失踪仍然不知去向。
郭国汀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瞿延来辩护时,当局一连90天不准他会见当事人;法轮功学员陈光辉在监狱被打成了植物人,郭律师接案办理保外就医,被当局阻挠七个月仍无结果。他奋笔疾书在网络上呼吁,却被骗去律师证,抢走电脑,停业一年,还被拘留,后来不得不流亡加拿大。郭国汀律师以切身体会沉痛的说:“在人权案中,案件的对手是已经流氓化的政府,能轻易地构陷律师于死地;蒙冤者及其家人惨遭身心折磨,甚至家破人亡……法院已成中共的帮凶和工具。”
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案二审,李和平、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邬宏威、滕彪六律师为王博一家做无罪辩护。在法庭上,不仅公诉人、法官不断打断、阻挠律师们发言,事后法警还殴打旁听席上的滕彪律师,再扔到街上。李和平律师同年9月29日在北京被公安局打手劫持到郊外,连续高压电击、暴打他近五小时,洗劫了他的随身物品。
朱宇飙先生,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师,多次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无酬劳,报纸曾两次报导他的事迹。2005年、2006年期间,朱宇飙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堪称经典,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2007年,朱宇飙律师被绑架,劳教迫害一年半。2010年8月18日,朱律师再次遭中共当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至今两个月了。
黑龙江的韦良月律师自2008年以来开始接受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司法部门竟向上级反映韦律师的辩护,给他们迫害法轮功带来难度,要求对韦律师采取行动。2009年2月28日上午,哈尔滨市警察破门绑架了韦良月夫妇。
辽宁省大连市人权律师王永航在2008年8月写了一篇题为《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的文章,纯粹从法律的角度,指出当局以《刑法》第300条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不成立,指出各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判决是中国法律史上最荒唐最不该发生的事,将使大陆司法界、乃至后世法律人为此而蒙羞,他将这篇文章公开上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希望于最高执法机关依法纠正错误。
2009年7月4日,20多个警察闯入王永航家中,将其暴打后抓走,在派出所王永航又被殴打致脚踝骨折、踝骨缺损,后手术植入人工骨头,2009年12月,王永航被冤判七年重刑。
2009年9月,中共吊销至少21位人权律师的营业执照。2010年4月,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刘巍在替法轮功学员辩护时,为了向违法阻止其正常发言的法官表示抗议而退出法庭,竟遭到吊销律师执照的惩罚。还有很多其他的人权律师也成为中共当局迫害的受害者,如陈光诚、郑恩宠、郭飞雄和许志永等。
停止追随中共不再参与迫害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所有案件无一不是非法的,都只是走形式。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就是想以法律的形式把它对法轮功的迫害合法化,以欺骗外界。原本就是违背宪法、毫无法律依据的迫害,却要用法律来装点门面。他们对辩护律师的打压和迫害,更显示了他们的心虚和司法的黑暗。
那些身为公权力在握的国家执法人员,本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守卫者,但这些“法官们”的作为,却没有半点法治的基本素养,反而成为法律尊严的践踏者。
随着世人对法轮功真相的了解,特别是被迫害者家属对自己亲人因修炼法轮功受到迫害的认识加深,越来越多的家属与世人开始站出来反对这场迫害,越来越多的人在反思这场迫害,在主动了解真相。终有一天,迫害将会被制止。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唯一的出路就是停止追随中共,不再参与迫害,切实依法办案,支持正义与公正,否则,他们终究会被未来正义的法庭所审判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