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0年10月25日】
看了《一件小事反映出的利益之心》后,想起今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本市的一个大型超市搞优惠活动。在优惠的基础上,凡购买某品牌商品超过25元的顾客,有一次抽奖的机会。末等奖是一袋名牌洗衣粉。
我计算了一下,我要买的商品总价格是54.5元,按理说足够抽两次奖的。可超市规定,25元以上无论超出多少钱,都只能抽奖一次。心里不服,觉的超市小气,很快“计上心来”:可以领同事一起来,将50多元的商品分成两组结帐,这样不就能抽两次奖了吗?
正在为自己的小聪明得意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真是“贪心十足”。几经思想斗争,最终决定放弃请同事帮忙的念头,按照超市规定只抽一次奖。打定主意的我为及时发现和抑制了自己的执着心而感到庆幸。
就在我以为“挖出”了这颗执着心的时候。《转法轮》中,同修领小孩到前门遛弯抽奖的那段故事映入脑海。使我彻底冷静下来,从新审视抽奖这件“小事”,法理也逐渐明晰(个人所在层次体悟):修炼人是不能抽奖的。第一,凡是想抽奖的人,心里多少都有想中奖的念头,不然你就不会想参加抽奖。这是一颗强烈的(想占便宜)的贪心。第二,如果真的抽中,那不恰恰像抽中高级小孩自行车的同修一样,使自己陷入“我得这不义之财,我得给他多少德呀”(《转法轮》)的尴尬境地了吗?修炼人最珍贵的德,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流失。第三,修炼人讲“善”。本来自己购买的已经是优惠商品,还想从中再行获利。这不单是“得寸進尺,贪得无厌”,同时也根本没站在他人(商家)的角度着想,而是一味的想从对方那里攫取财物。这是一颗很不善的私心。
修炼十多年了,自觉在名利方面已经看的很淡了。可从这件发生在身边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中,竟然暴露出自己这么多深藏的执着心。真是令我汗颜。
敬谢师尊通过一切机会暴露出我的这些难以察觉的执着,去掉它们。
落笔至此,我突然领悟到“怀大志而拘小节”(《精進要旨》)的又一层涵义。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