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的两个故事

清溪


【正见网2011年04月29日】

在过去好勇斗狠、甚至已经走上了歧途的人,通过修炼法轮功,浪子回头。这类例子在广大法轮功修炼者中只是非常少的个案,然而法轮功的伟大与超常在这个方面也体现了出来。明慧网四月十一日有两篇报道,就涉及到我们谈论的这个问题。

有一篇文章的作者是黑龙江人,他自述自己的学生时代,可以说都是在打架斗殴中度过的,到了高二,他竟然开始向同学们收起保护费来,每人每月要交给他二十块钱。作为学生向同学收保护费,这是多么不好的行为,简直成了学校中的黑社会。有一个同学不想交保护费,就通过家人在社会上找了几个人来解决。四个人(其中三个是成年人)到学校来找他,当时他们也有四个同学,就开始打在一起。他们被打散了,有三个人来打他一个,他找到一把铁锹,抡起来和他们对打。对方受了伤,他的头上也被打开了一个一寸长的口子,嘴角也被打豁,事后缝了一针,到现在还有疤痕。

在他二十岁时,他接触了法轮功,听了一遍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就从心里往外觉得这个法太好了!他想:大法无偿的给予你一切、教你做人的道理,却什么都不要你的,不可能是假的;从科学角度分析,给我听录音的亲属有较高的学历,还是学理工科的,他能够相信大法,一定有他的道理。那一个月,他看了《转法轮》,学会了炼功,觉得身体从里往外的年轻,脸上的疙瘩,发黑的脸色都没了,照镜子越看自己越好看,连骑车子都象有人推着一样。

当然,学了法轮功,就不能再和人打架了,更不用说再去收取保护费之类的事情了,而且,别人打他的时候,他也真正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他修炼法轮功以后,在单位工作尽心尽力,不用别人看着、管着,自己的活完成的又好又快。冬天主动打扫商场前面的积雪。同事们都说,炼法轮功的人挺好的啊,诚实可靠、人品好。大法对他的改变,对我们这个社会是相当有益的。

另一篇文章的主人公,以前提起更叫亲朋头痛、叫政府棘手,他就是曾在武昌区名噪一时的“问题青年”刘社红。这个刘社红不但好打架,还吸毒,曾被劳改四年,不但吸空了家里的钱财,更吸毁了他自己的身体,年纪轻轻就两脚浮肿,全身发黑,几近丧命。二零零六年底,刘社红开始修炼法轮功,仅仅四个月,就戒掉了多年的毒瘾,变得身体健康,红光满面。他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学会善待他人,彻底丢弃了原来的那一套恶习,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说起吸毒,对吸毒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是凡吸毒者,想戒掉毒瘾,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有这样一句话,叫做“戒毒十年,一口还原”。只要染上毒瘾,基本上可以说,这个人就无可救药了,最后的结局是吸光家产,吸坏身体,人见人厌。

刘社红要修炼法轮功,走的第一步就是戒毒。法轮功的超常在这个方面也表现了出来,使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彻底戒掉了毒瘾。刘社红看到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造谣污蔑,残酷迫害,他就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法轮功的真相。二零零八年,他在户外喷写法轮功真相标语,被警察绑架后,又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一直被关押在“严管队”,因为他坚持学法炼功,还曾多次遭到毒打。

刘社红的修炼也很能说明问题,他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公安部门留的都有记录,他是属于“两劳”人员,可是他竟然能通过修炼法轮功变成好人。

这方面的例子虽然在全体法轮功修炼者中只是极其个别的例子,但确实有一些。就这两个人的修炼经历来说,已经能相当说明问题了。一个功法的好,不只是能让好人更好,还会让有问题的人变好,法轮功就是这样的好功法。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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