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1月24日】
编者按:本篇记录了部分法轮大法修炼者弃恶从善的真实故事。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第九讲“大根器之人”一节中说:“大家知道现在法律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可是有人为什么还干坏事?有法不依?就是因为你管不了他的心,看不见时,他还要做坏事。如果人人都向内心去修,那就截然不同了。”
我今年37岁,有一个漂亮、贤惠的妻子,来海南前,我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92年初,随着经济的升温,海南的色情行业发展亦很快,我在此时染上了恶习。先是经常往发廊里钻,与里面的小姐鬼混,慢慢上了瘾。不久便结识了一位刚从大陆来海南打工的女孩,与她“一见钟情”,打得火热,很快便同居了。这样一来,把整个精力都耗在上面,无心工作,更无心照顾妻子儿女,甚至连妻子坐月子都懒得管。导致了妻子找我吵闹,亲戚朋友指责我,我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利,准备抛弃原配,提出离婚,但没有达到目的。从此,我极少回家,完全冷落妻子,还稍不如意就动手打她,打得她坐骨神经受伤,经常股部疼痛。那段日子,不管妻子怎么哀求,如何伤心,我竟铁石心肠把她们母子强行送回了老家,从此,我与这位大陆女孩同居,形成事实婚姻。94年6月,她还为我生了个儿子。
95年3月的一天,听朋友介绍法轮功,当时只把他当作一个非常好的气功功法在学。直到5月20日,我得到了《中国法轮功》、《转法轮》,才使我真正走上了修炼之路。读《转法轮》后我明白了:原来自己苦苦追求的东西,都是在造业;我的所做所为有违法律、道德、伦理,连做一个常人都显得过份,更不用说用宇宙特性“真、善、忍”去衡量做一个超常的人了。要想修炼、就得重心性,就得去掉自己身上的各种不好的东西,就要处理好与两个女人的关系。当天晚上,我就对几个要好的朋友说:“我从现在开始,戒烟、戒酒、戒色、戒赌……”。朋友们都以为我说胡话,到底是吃错药了,还是喝醉酒了,要不就是神经出了毛病。我这样一个每天抽三包香烟,喝十瓶以上啤酒的人能戒烟、酒!看见漂亮女孩就转眼的人能戒色?他们说:“要是你能戒,我们从19层楼上跳下去”。说真的,要是在以前,我也知道自己无法戒,是大法的威力帮助我做到了这一切;从那以后,原来的酒友们每天晚上都到家拖我出去,我拒绝了。后来他们说:“你不吸烟可以,吸烟有害健康。酒对身体有好处,少喝一点吧。”我仍不动摇,这样持续一周后,他们就不再找我了。
对照大法,我深知以前的所做所为造孽甚大,给妻子和那位大陆女孩造成了很大的痛苦,我决心要做一个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就必须以法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对照大法去做。我向妻子坦白了以前的过错,并表示一定处理好与那位大陆女孩子的关系,我先从做一个好丈夫开始,一改过去好吃懒做的坏习气,主动关心妻子儿女,主动承担起部份家务。妻子看到我的变化,非常激动,感谢李洪志老师给她改造好了丈夫,她认真观察我3个多月,见我从一个坏人变为一个正常的人,再逐渐走向超常的人,对大法产生了信念,在我的宣传鼓动下,如今她和我们的孩子一起走上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之路。
(文章题目由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