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7月28日】
演员、运动员在训练身体的柔韧性时常常练习劈叉,就是将双腿分开成一直线。练习时要循序渐進,通常是从幼年练起。一个成年人,没有经过这方面的训练,根本就达不到把腿劈成直线的程度。然而中共恶徒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竟然将强制劈腿也作为一种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企图逼迫他们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通过暴力强迫性的将人的双腿劈直,会让受害者十分痛苦,很容易伤及韧带,甚至造成终身残疾。这种酷刑仍延用通用的名称,叫作劈腿,有的地方则叫劈胯,或大劈胯。
最常见的一种劈腿的方式,就是把两腿向两边分开,再往下压这个人的身体,从而使其双腿被强制劈开。齐齐哈尔市六十岁的法轮功修炼者李明英曾被龙沙公安分局政保科警察王兆山和湖滨派出所姓伊的警察反铐住双手,往下狠摁着头,并乘势骑到脖子上往下压,另一人则猛踢她的腿和脚,把腿劈成一字形后,人就倒在地上了。 然后再提着手铐把人拽起,拽起后再進行劈腿。就这样劈倒了被提起来,提起来又被劈倒了,一直持续折磨了一上午。致使李明英的双腿肌肉被严重拉伤。
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劈腿的花招比较多。上面说的是一种,不过他们在具体操作上还有所不同。就是把法轮功学员的双腿拉开后,恶警用脚踩住腿跟和膝盖,用这种方式使他们的双腿劈开后紧贴地面。锦州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锦秋,因不放弃信仰,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的一天,曾上午一次、下午二次被强制劈腿,并上去恶警踩腿,腿被踩得青紫,至今致残。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强制转业的原部队营级军官、辽宁瓦房店法轮功学员崔德军在马三家也遭到劈腿酷刑:恶警强制他面向床左腿站立,右脚被举在上铺床沿上,左腿的小腿骨顶在下铺床沿上,右腿小腿肚压在上铺床沿上,这样他的腿就被劈直了。而后再将他的双手抻紧分别铐在床头和床尾。这样持续一个半小时后,用同样的方式换腿再劈一个多小时。等到放下来时左腿已使不上力了。间歇十来分钟后,恶警又指使犯人用脚踩着他的腿,把另一条腿劈开压,使麻木的腿再次有了撕裂的感觉,比上刑时还痛苦。随后再让他以坐姿背对床,腰背顶在床沿上,两手反剪向后拉在上铺另一侧床沿上,两腿呈一字型又被劈开了。把腿劈开后,恶人又想出更恶毒的招数,把他伸直的腿拧着劲绑在床腿上,也即左脚尖向上,右脚尖向下,各自绑在床头和床尾。
在这种情况下,恶警王汉宇又想一损招,把烟灰 缸放在他面前,把里面盛的烟、旱烟、废纸等杂物点着用烟熏他,致使崔德军泪涕俱下。在这个过程中,恶警还打开污蔑法轮功的录音,并且用电棍对他电击。折磨一个多小时后放下来,再让普教踩压腿,把腿劈到脸部约十几分钟。而后又重复刚才的劈腿操作,这次是把左右腿再倒拧着绑在床腿上,即右脚尖向上,左脚尖向下 被绑在床头和床尾。一小时左右又放下,再由普教继续踩压……从晚上八点到次日凌晨一点,整整五个小时始终不停地重复着这样的劈腿迫害。而到了上午又开始用刑,总共历时八天。
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这种坐着被劈开双腿的酷刑叫作“上老虎凳”。家住浦东新区唐镇王港红一村的法轮功学员陆幸国,在上海 青浦第三劳教所遭受迫害时,就被用这种酷刑摧残。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恶警项建中授意几名劳教犯对他“上老虎凳”。所谓“上老虎凳”,就是靠墙放一只小圆凳,外号叫“小老虎凳”,是一种绕线圈的工具,圆形的,直径很小。陆幸国被按坐在地板上,背紧靠着“小老虎凳”,臀部坐在地板上,两腿向前伸出伸直,上身和大腿成九十度,两手臂横向成一字形被强行按在墙上,接着几个恶人用力把两腿向二侧平行掰开,硬拉直至两腿角度接近一百八十度。房中不断传出陆幸国痛苦而惨烈的叫声。劳教犯们歇斯底里问他转不转化,在他表示决不转化和信仰“真善忍”没有错时,劳教犯恶徒们狠毒地继续对他施暴。连续两天的折磨,致使陆幸国的韧带被严重拉伤,无法站立和行走。
比较常见的另一种劈腿的方式就是直接把人抻起来,有的地方叫作“抻刑”,有的地方叫作“五马分尸”。就是把人的四肢强行拉直,当然身体也就离开了地面。而恶人在抻着折磨法轮功学员时,在拉双腿的时候,还故意地把双腿横向拉直,这种撕裂的痛苦真是无法形容。
湖北赤壁市法轮功学员刘晓莲,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被迫害期间,看守所所长邓定生带领四个外劳与多个干警共十九人,对六十二岁的刘晓莲展动用了这种“五马分尸”的酷刑。恶警们叫四个外劳抓住老人的四肢,邓定生则抓住老人的头,这样五个人就变成了“五匹马”,五个人一起用力猛拉,当时老人的小便处就被撕裂了, 全身骨骼一连串响,全部脱节。而恶警们则哈哈大笑。
还有一种极具“创新”意味的劈腿酷刑,更让人难以想象。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洪昌,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关勇等七、八名警察绑架到清原镇派出所。当天夜间十一点开始,关勇伙同六名警察对孙洪昌酷刑折磨。
众恶警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一个小时之后,用电棍电击孙洪昌的小便处,然后用拳头猛力打他的小便处。还觉得不够狠,就开始用“劈胯”酷刑折磨孙洪昌。他们先将孙洪昌右腿扣在铁床上固定住,用双手劈孙洪昌的左腿。关勇嫌劈的不得力,就说:“你们去找两根木棍,再买宽胶带来。”
东西拿来了,他们用宽胶带从上到下紧紧的将木棍缠在孙洪昌的腿上,不让腿打弯。然后再把孙的右腿铐在床上,关勇用双手劈孙洪昌的左腿过头。每一次都长达一、 二个小时,疼的孙洪昌大叫着昏过去多次。派出所周围的居民都听到了孙洪昌的惨叫声。就这样一直折磨到第二天凌晨五点钟。警察们在折磨孙洪昌的过程中还不时 的叫嚣:“我们就是没有人性,你媳妇就是被我们打死的。你死了,我们也就是再花上二千多块钱。”
三十日晚上,他们又对孙洪昌拳打脚踢一番后,再一次用“劈胯”酷刑折磨,同时还猛踢孙洪昌的左脚。关勇等人一边折磨一边问孙洪昌:“疼不疼?”酷刑折磨使孙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肿的很粗,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
这样造成的痛苦可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消除的。三十一日,孙洪昌被抬着送進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孙洪昌腿痛的难忍,每一天都在痛苦的呻吟中度过。 到了五月九日,清原看守所电话通知家属送一千元钱给孙洪昌治病。又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孙洪昌的左腿完全伤残,左脚明显的萎缩,比右腿、右脚明显细了很多, 左脚趾头弯曲。
这样的劈腿真残酷。为了劈腿得力,竟然将腿绑定在棍子上。恶徒们得力了,可是他们越得力,孙洪昌承受的痛苦就越大。
中共邪党的劈腿酷刑何至于如此狠毒?彼此有什么深仇大恨吗?怎能下得去手啊?中共暴徒在撕裂法轮功学员的肢体时,也将他们自己的灵魂与人性撕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