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1年09月21日】
酷刑的目的就是为了折磨人,施暴者在受刑人承受极度痛苦的过程中或满足了自己残暴的心理,或意图达到想要得到的结果。当然凡是刑罚都有一个极限,超过了这个极限,就能致人伤残。这是指一般的刑罚。还有一种专门杀人的刑罚,施行起来就异常的毒辣了。
那么,既然要置人于死地,为何不直接杀掉,不就是个死吗?还搞那个刑罚干啥?这主要有两点,一个是为了恫吓其他人,其目的是为了让与受刑者同类的人听从施暴者的指令:看到没?不服从就是这下场。再一个就是为了逃避罪责。杀人,没有法庭审判怎么杀人?谁下这样的指令,将来追究起来怎么办?而使用杀人酷刑呢?死了人,随便就能给个死亡原因,这样就逃避了下指令杀人的嫌疑。当然,这样的杀人酷刑,都不是三两下将人杀死就完事了,而是要经过一个过程。酷刑持续的时间,间接地掩盖了直接杀人的罪责。
天津市滨海监狱(以前叫港北监狱)有两种杀人酷刑,杀人方法极其隐蔽又极其残忍。我们通过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虐杀的过程和方式進行揭露。
天津市河北区个体业主李希望曾经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判刑八年。在港北监狱,恶警为了杀害他,有一次将他的双手用手铐铐在柱子上,而且还将他的两脚带最重的脚镣,也一脚高一脚低地半空绑在两个柱子上,身体是匍匐着脸朝地的,这样整整吊了他二十八天。
这所监狱是日本侵华时建造的,这种刑罚从那时起一直延用至今。就那样一悬,人从来没有活过五~六天的,相当残忍。而给李希望解下来的那天,谁都没想到他还活着。即使人的身体再健壮,也顶多能活十多天。李希望当时屎尿拉了一裤子,可是他却没有死。此事震惊整个监狱,知晓此事的人莫不感到震惊与神奇。
这是李希望第一次被非法判刑时受到的酷刑之一。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他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再次被劫持到这所监狱。这次在监狱他受到了另一种叫做“地锚”的杀人酷刑。
这种非人的酷刑,是用铁板制成管桶,将被迫害人的两条腿至臀部象桩子一样直立固定在地上,两腿不能弯曲;再用手铐将人的两只手铐在地上,被迫害人被迫弓腰在地,腿一点都动不了。这种酷刑对人折磨的极限是两小时,而李希望竟被恶警“锚”了十多小时,直到半夜零点,他才被发现已经死亡。
李希望的家人是在七月二十九日得知这一噩耗的。也就是说,李希望被迫害死的时间最迟是在七月二十九日零时,因此可以说,他入狱十天就被迫害致死。狱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
天津有港口,有轮船,许是借用了船上“锚”的作用,而把将人固定在地上的刑罚称为“地锚”。在这所监狱还有一种残忍的地锚,这种“地锚”的使用是必须和“独居”结合在一起才能使用的,所以它的全名叫作“独居地锚”。
原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工经处造价工程师周向阳,就在此遭受过这种酷刑。
所谓“独居”是在禁闭室的大房间里隔出好多小房间,一长排。每个“独居”长三米,宽一米,高约一米六,没有窗户,阴暗潮湿,密不透光。屋顶 挂一灯二十四个小时亮着,地上一侧二米长的地方铺着高约二、三十厘米的木板,另一侧是水泥地。被用刑的法轮功学员仰躺在木板上面,两个胳膊成“V”字形向 外张开。因“独居”宽只一米,手臂不能伸直,手反铐在地环上;膝盖以下小腿部位和脚悬在水泥地上,坠着脚镣,脚镣是锁在地上的,手和脚没有活动的余度。每 天这样被“锚”二十四小时,腰、胳膊疼的难以忍受,着地点的脚后跟都要被硌烂,这种痛苦远远超过高压电棍电击造成的伤害。“独居”里一般有三个刑事犯作包夹,不停的折磨被“锚”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狱警在“独居”外面听着,如果里面没动静,就对包夹犯人说:“还想不想干了?想不想减刑了?不想干就出去。”哪 个刑事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如果不能让狱警满意,就会受到调换或扣罚分数的处理,所以犯人在这样的压力与减刑的诱惑下,不停的想方设法折磨法轮功学员。
周向阳曾经向家人这样讲述:“在独居里,我被锚在地上,三个犯人看着我,一个坐在我头上的地方,用力踩着我的手,我的头在他们胯下两腿之间,本身就带有侮辱性质;另外 一、两个刑事犯坐在我脚下的地方,不停的给我念诬蔑法轮大法的文章,不时的打骂、侮辱。甚至有的犯人威胁说要弄死我,使劲压我的腿,因为小腿一半是悬空 的,剧痛难忍。狱警宋学森在独居外面听着,诱惑逼迫包夹不停地想方设法折磨我。使我的承受能力几乎到了极限。从‘地锚’上下来的时候,腰一直没有直起来, 弯了好几个月。”
周向阳于今年三月再次被绑架到这所监狱迫害,而且拒绝他的家人来探视。关于滨海监狱的杀人酷刑也是最近才披露出来的。他的老母听说后,自然倍感忧心。监狱先前已经对向阳使用过残酷的刑罚了,现在连最基本的会见都被取消,家人怎不担心他的处境?谁知道他在监狱又被施用了什么样的刑罚?所以家人赶忙给他请律师,控告曾经对他施用过酷刑的警察;写申诉,请乡亲们联合签名,为向阳的人品做个见证,恳求相关部门关注;老母还穿上状衣在滨海监狱的门口抗议,以期引起社会各方的援助。
滨海监狱的杀人酷刑能否被制止,人们拭目以待,希望世人都来关注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