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4月09日】
我在大学的医学实验室工作,每天有一半的时间跟小白鼠打交道。从96年开始动物实验以来,我学到的很重要的一条动物使用原则是,一旦动物生病,就需立即将其处死(特殊实验除外),以避免遭受过长的痛苦。这体现了西方社会提倡的动物享有与人相同权力的说法。尽管人类对于安乐死法律的通过与否存在很大争议,但在动物实验方面,安乐死已是成文规定。
修炼以前,对此规定深表赞同。然而今天发生的事却使我有了不同的看法。动物管理员跟我说,他们发现一只小白鼠已生病几天,而且他们已在笼子上贴有“生病,需立即安乐死”的字条,但我仍未执行。他们告诫我,不能让动物遭受痛苦,必须立即处死。今后类似事件应尽量避免发生。我虽然点头表示同意,心里却忽然想到,这是不是一种变异观念呢?人因为造业多才转生成动物,当动物期间,多承受一些痛苦,多偿还一些业力,才会使得来生更幸福。而人类的安乐死规定使得它们失去了这一机会,表面上人类是为了动物着想,客观上却把动物推入不好的境地。另外,让动物安乐死,如果它们不到寿,那么在另外空间无吃无喝,不是对它们更残忍吗?对人来讲,这也是杀生做坏事呀,要造业的。现代人真是失去衡量好坏的标准了,他在做坏事还以为在行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