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和信神敬神

晓亮


【正见网2001年08月03日】

天赋人权这个词从字面上看还是相信神的,是神给人的权利。人维护这种人权就是天经地义的。人信神、敬神、遵循神的教导,生命就有希望了。当这种最基本的信神、敬神、遵循神的教导的权利被剥夺时,任何一个明白人都会起来反抗,而且恐怕连造人的神也不会答应。而如果有任何因素破坏神给人安排的生存环境,让人没法按照神安排的方式活着,不也就是不敬神吗?

那么后来为什么有人认为一提人权就是一群人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呢?一来可能是产生这种观念的人已经不知道神造人、神赐给人生存方式和生活环境这回事,二来不信神又不服人管的人也确实有不少打着人权的旗号放纵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所追求的却不是“天赋人权”的概念了。总之是因为人不信神了、也不知道神的教导了造成的。

现代法律的人权概念中加进了人不相信神之后放纵自己的变异的思想在,但是我们大法弟子所争取的是信神向善修大法这种最纯净的权利,在常人的词汇中就成了是“信仰自由”这样的词了。将来变异的人权概念是不会存在的了,但我想只要宇宙中有负的因素,维护大法给人开创的生存环境、信神向善修大法这种纯净的人权概念还会存在。随着讲清真相的深入,人们对人权的不纯净的认识也会慢慢被清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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