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9月02日】
中国人做事时讲“合情合理”,首先看看符不符合自己的感情,然后是家庭之情、亲戚之情、同学之情、朋友之情、同事之情、老乡之情、邻居之情,等等等等之情,最后才是道理,最最后才是法律。
情是人不可缺少的,对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情,人有了喜怒哀乐,人与人之间有了爱和恨,人生活有了乐趣。情既有好的一面,爱护他人、帮助他人;情也有不好的一面,不理智和自私。中国人非常重情,但也很容易被情所包围、操纵和控制。人一旦被情操纵就会变得暴躁、无理智和极端自私。现在社会道德极其败坏,情不好的一面变得更加不好,更加突出,“合情合理”变成了没有了理,只有情。为了情,殉私妄法;为了情,贪污腐败;为了情,排斥真理;为了情,不择手段;为了情,无恶不作。
正因为如此,一旦情大于理、大于法的时候就会使人把情面、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比正邪、善恶都重要,这样就会使人正邪不分、善恶不分。孩子干了坏事只能我来打、我来骂,别人来打、来骂心里就受不了。政府干了坏事只能关起门来骂,不许在国外批评,不许外国人批驳。否则,就是“伤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感情”,这种只顾情面不讲道理是严重的变态(异)心理。这种变态心理使得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完全失去了理性,变成了为需所用的政治工具和邪恶强有力的保护伞。不管政府干了多少坏事都不许外界揭露和批评,否则就说是“反华”、“反政府”、或“卖国”。
对情不好的一面的放纵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一直在人治的恶性循环中徘徊,认人唯亲,凭个人喜怒哀乐行事,而不能实行符合宇宙法理的以德治国。
200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