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3年02月16日】
【原文】
甲乙二人,一负盐,一负薪,同释重担,息树阴下。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争决于惠。惠令人置羊皮于地,以杖击之,见有盐屑,曰:“得其实矣。”负薪者乃伏罪。
——《北史•李惠传》
【今译】
甲乙两个人,一个背着食盐,一个背着柴薪,一同放下重担,在树阴下休息。
两人休息之后,再起身赶路时,为一张羊皮争吵起来,都说羊皮是自己垫在肩背上用的,二人争吵着,来到官衙,要李惠(北魏时人)长官作出裁决。李惠让人把羊皮放到地上,用木杖击打它,然后拿开羊皮,发现地上有不少的食盐碎末,便说:“我知道实际情况了。这张羊皮,原本是背盐者之物。”
那个背柴的人,便认了罪。
【附言】
负盐者和负薪者一同赶路,一同坐在树下休息,这本是极平常的事情,但负薪者财迷心窍,想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还振振有词,恬不知耻,做贪小利而失道德之事,实为小人。俗话说:“谎言总有被戳穿的时候。”李惠凭着丰富的生活经验,以杖击打羊皮,发现有食盐碎末振出,从而辨明羊皮是负盐者的财物无疑,也揭开了负薪者的贪婪嘴脸。负薪者见利忘义,不知羞耻,为人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