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28日】
欧洲法轮功之友称诉江案为新起点
近日,西班牙国家法院接受了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 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等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的诉讼。2009年11月28日,欧洲法轮功之友副主席约翰.迪先生来到中共驻英使馆前和法轮功学员一起支持西班牙国家法院的这一裁决,并表示此裁决是制止迫害法轮功的新起点。请看本台记者发自伦敦的报导。
欧洲法轮功之友副主席约翰.迪先生在中共驻英使馆前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非常高兴听到西班牙国家法院对江泽民等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的判决,他说,“这给了全世界一个最终能够捉捕这几个罪人的机会,我相信,如果他们离开中国的话,就会被捕,因为我们有了国际司法通缉令。这实质上将是『结束的开始』,希望这个案子能帮助制止迫害,能制止其他的(中共)高层官员继续迫害,因为他们会害怕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
曾被中共当局非法关進劳教所并受到酷刑折磨的法轮功学员杨峰女士含着眼泪告诉记者说,“我出来以后,就我知道的已经有两个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了。一个叫郭凤革。上个月法轮功学员杨小晶也被迫害死了。我想今后会有愈来愈多的人公开地站出来支持法轮功学员。”
出生在前共产国家的米莎.哈鲁女士认为西班牙国家法院的判决很了不起,说明法官看到了中共迫害法轮功必然倒台的下场。 “这个在欧洲的法庭意识到了中共共产党的倒台,它正在像东欧共产党一样地倒台。”
参加本次活动的其他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他们希望尽快看到江泽民等五元凶被抓捕归案,送上审判台。
中共25高官岌岌可危
据大纪元报导,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在国际社会和中国大陆均引起高度关注。 这项突破性裁定使多位因为迫害法轮功而在海外被告上法庭的中共高官岌岌可危,也面临着被起诉的处境。
其中,前北京市长刘淇、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及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都因为参与迫害法轮功而已经在美国被判有罪;中共驻加拿大前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加拿大因诽谤法轮功被送上法庭,被判有罪后潜逃回国。
下面是25位被法轮功学员在国外法庭正式立案起诉的中共官员的名称和被起诉地点。
1)曾庆红- 起诉地点-联合国酷刑委员会、国际刑事法庭、秘鲁
2)李岚清 (前610头子)- 起诉地点-比利时、台湾、韩国、希腊、智利、荷兰、加拿大、法国、日本、瑞典、德国、新西兰、香港
3)周永康(时任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起诉地点- 美国、比利时、加拿大、瑞典、法国
4)刘淇(时任北京市市长)- 起诉地点-美国 (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5)夏德仁(时任辽宁省副省长)-起诉地点-美国 (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6)赵志飞 (时任湖北610头目)-起诉地点-美国 (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德国
7)潘新春 (时任中领馆副领事)-起诉地点-加拿大 (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8)孙家正(时任文化部部长)-起诉地点-法国
9)刘京 (时任公安部副部长)-起诉地点- 加拿大、比利时、瑞典
10)郭传杰(时任中国科学院610主任)-起诉地点-美国 (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11)陈至立(时任国务委员、前教育部长)- 起诉地点-坦桑尼亚、韩国
12)李长春 (时任政治局 常委)-起诉地点- 法国
13)陈绍基(广东省政法委书记)-起诉地点-澳洲
14)王渝生(时任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起诉地点- 瑞士
15)王太华 (时任安徽省委书记)- 起诉地点-美国
16)王旭东(时任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 起诉地点-美国
17)王茂林(时任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起诉地点-加拿大、瑞典
18)苏荣 (时任甘肃省委书记)- 起诉地点-赞比亚
19)徐光春(时任河南省委书记)-起诉地点-美国(世界人权组织刑事诉讼)
20)李元伟(时任辽宁凌源监狱分局局长)-起诉地点-法国
21)贾春旺(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起诉地点-丹麦
22)林炎志(时任吉林省委副书记)-起诉地点-加拿大
23)赵致真(时任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 起诉地点-美国
24)黄华华(时任广东省省长) -起诉地点-加拿大、美国
25)张德江(时任广东省省委书记)-起诉地点-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