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诉江案是对所有犯罪者的严厉警告

【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29日】

针对日前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其死党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国流亡作家、知名法学教授袁红冰认为,西班牙诉江案起诉成功所产生的法律的强制力,将会极大地震撼那些犯下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而这次的司法行动,实际上也是对这些人提出了一个严厉的警告。

关注法轮功苦难的具体象征

袁红冰表示,進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在人类社会发生了很多的人权灾难,而中共暴政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性的大屠杀大迫害,是当代人类最严重的人权灾难之一。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为了坚持自己信仰的自由,同时为了替中国境内那些被中共暴政迫害的学员伸张正义,進行了一系列司法起诉活动。

对于西班牙国家法庭受理起诉江泽民等五名迫害法轮功的首恶,袁红冰认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权灾难,已深深地触动了人类的良知,法轮功的司法起诉活动也越来越得到人类社会的普遍认同。这一次西班牙的起诉案,就是整个人类社会的良知,关注法轮功的苦难,关注这个巨大的人权灾难的一个具体的象征。

他指出,这个起诉案最大的意义在于告诉那些酷刑者,再也不能运用独裁权力,任意欺凌迫害自己国家的人民,凡是对本国人民犯下反人类罪的独裁者,即使还掌握着国家的独裁权力,仍然要面临国际刑事司法的审判,这是整个人类社会在人权理念上的一大進步。

对犯罪者的严厉警告

袁红冰表示,这次西班牙诉江案起诉成功所产生的法律的强制力将会极大地震撼那些犯下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这次的司法行动,实际上是对这些人提出了一个严厉的警告,也就是说这些迫害者再也不可能躲在所谓专制国家主权后面,为所欲为,屠杀、灭绝人民。

他强调,如果这些中共官员再继续实行这样的反人类罪的话,他们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这些迫害者将受到法律追究的情况有二;一个就是在现有专制国家权力的情况下,他们会不断受到诸如西班牙国际刑事法中这样的国际正义的司法追究;另一个是当有一天中国实现民主化之后,所有这些对法轮功学员曾犯下了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都必然要受到正义的审判。

逮捕五大元凶到案接受审判

对于西班牙法庭给予四到六周的抗辩期,江泽民等五名被告是否会回应的问题,袁红冰说:“中共暴政下的那些官员,平时躲在专制铁幕的后面,作威作福,任意欺凌迫害人民,其实内心是极其脆弱、恐惧的。他们完全明白他们所犯罪行的严重性,所以我相信他们是不敢面对正义司法的审判,也绝对不敢抗辩。”

被西班牙法庭依据超越国家主权屏障的“普遍管辖权”,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的五名被告,若四至六周内未回复调查取证的司法文书,只要他们踏出中国的国门, 被告人将面临国际逮捕令,并将被要求引渡到西班牙受审。

提及如何透过国际合作落实这个起诉案,逮捕这五大元凶到案接受审判,袁红冰表示,把全世界分为两类国家,一类国家是签署国际刑事法律条约的,这类国家只要这五个被告在其国家出现,就应当根据所签署的条约,所承诺的国际义务,把这几个罪犯移送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审判。另外一类就是没有签署国际刑事法条约的国家,基于国际正义,也应当逮捕这几个罪犯,移送西班牙進行国际刑事法庭审判。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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