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人权组织谈西班牙诉江案

【正见新闻网2009年11月30日】

“为了受威胁的民族”协会成立了40年,总部设立在德国的哥廷根,是联合国认可的组织,一直以来中国的人权问题是他们工作的重心。2009年4月江泽民访问德国期间,“为了被威胁的民族”协会以触犯反酷刑公约向德国联邦总检察院对他提出起诉。该组织认为虽然在中国民法中规定酷刑折磨是禁止的,可是酷刑在中国的监狱和警察局司空见惯,而江泽民对因为有自己的信仰的法轮功、西藏、维吾尔和蒙古族等团体和少数民族进行大规模镇压。
 
那次起诉开启了法轮功团体之外的首例人权组织对江泽民的海外起诉。当时江作为德国的客人被免于起诉,因此他在德国并没能受到法律制裁。
 
记者近日就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一事,采访了“为了被威胁的民族”协会亚非部负责人乌尔里希·德琉斯先生(Ulrich Delius)。德琉斯先生已经在该组织工作了35年,当年起诉江泽民他是主要的负责人之一。
 
记者:德琉斯先生,您好。听到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提起刑事诉讼,您有什么看法?
 
德琉斯:我觉得这是非常积极的一步。江泽民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问题是如何去实现这一点。这不能只是停留在提出控诉,而是要落到实处。国际刑法上的普遍管辖原则因为种种原因一直在各国都很少被用于司法实践,而西班牙法庭的这个决定作出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无论那些践踏人权的人在什么国家、拥有什么政治地位,人们都可以提起法律诉讼而将他们送上法庭。
 
记者:“为了被威胁的民族”协会曾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以触犯反酷刑公约向德国联邦总检察院对江xx提出起诉。能谈一下你们当时的目的?
 
德琉斯:十年来我们一直跟踪了解法轮功受迫害的情况,我们一直批评中国的严重人权迫害,敦促他们必须停止逮捕法轮功学员和对他们实行酷刑。这种状态必须停止。我们也获得了很多的酷刑报告,我们意识到必须明确地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制止这种罪行。中国签署了反酷刑公约,如果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问题上他们违反了这项公约,那就必须通过法律程序而使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因为如此,那时候我们决定向德国联邦总检察院对江xx提出控诉。
 
我们是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为受到人权迫害的宗教和少数民族说话,中国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为在中国尤其是对有信仰的人群、对少数民族迫害的很严重,因此对我们来说采取这种法律行动就很重要。即便我们早料到它可能不会引起任何诉讼程序,但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如何来评估这样一个国家,它先签署了一项国际公约,然后再系统地蔑视和践踏这一公约。
 
记者:对于贵协会提起的控诉,中国政府有没有什么反应?
 
德琉斯:因为我们公开支持法轮功、西藏、维吾尔族等团体及少数民族,当然就和中国政府产生很多摩擦,他们一直想方设法将我们从联合国认可的组织中除名。我们不会因中国政府的干扰而胆怯,从而放弃我们的目标。
 
长期以来这方面问题很严重。比如在欧盟人权会议上,我们的发言人关于中国人权现状的报告,被中国官员随意打断,并被指责我们发言人犯了概念性错误、或违反了什么什么规定。他们千方百计打断人们的注意力,影响我们的发言。中方对我们的发言有如此大的反应,也正说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不然他们完全可以忽视我们。
 
记者:那您认为遇到这些事该怎么办?
 
德琉斯:当被中国安全系统视为眼中钉时,这样的事情就会发生。像昨天发生在慕尼黑的对某些维吾尔人与中领馆的配合对世维大会进行刺探事件的指控那样。这样的事情就是典型的专制国家行为。这样的国家和同伙会利用各种手段来让反对者封口。但有时这些手段会很快让他们自食其果,慕尼黑事件就很明显,他们的行为导致了中国声誉的严重受损。
可以说这是中国政府伸在国外的一只手臂,而且越伸越长。在欧洲中国也让人担忧,我们认为这不仅是中国问题,而是不知何时就会演变成德国问题。在德国生活的中国人,有些入了德国籍,作为德国公民他们想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但中国政府介入其中,对他们实行封口,试图干扰他们在德国的生活。那么这就不再简单是德中关系问题,而将是德国如何看待其作为一个法制国家,在多大程度上允许中国在法治国家里要求什么能做和什么不能做的问题。
 
这点得特别注意,当中国施加这样的压力时,我们要立即鲜明地指出,这不是在中国,他们必需收敛,德国终归是言论自由的国家,有其衡量标准,如果在德国言论自由被打压,那是不行的。
 
只要中国人权状况不变,我们不会让步。
 
记者:对于西班牙诉江案,您还有什么想法?
 
德琉斯:中国方面总想达到一个目的,就是限制我们的出入自由。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至少可以达到限制中国迫害人权的官员的出入自由的目的,让像江这样的人不能在国外随意出行,因为他时刻要冒着被传唤的危险并要面临许多问题。
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有多少国家愿意利用国际刑法做出主动性的决策。如果这个国家没有多大影响力,许多国家愿意对其执行国际刑法,但像中国这样影响力大的国家,人们做事就极为小心,因为他们清楚这会触怒北京的统治者。我能想像出西班牙在北京的外交官日子一定不好过。
 
如果有更多的国家加入进来(对江起诉),就会对诉江的案例有一个巨大的效应,让他在中国也不能像现在这样随心所欲。中国的手在海外越伸越长,因此我们要制止这种行为,并让我们的政治家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再次明确地对中国提出来。
 
记者:谢谢您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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