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09年12月14日】
维权人士巴先生(化名)在重庆万州区拘留所被拘留十天期间,听闻曾经被劳教过者转述所见“万州塘坊强制隔离所”的酷刑,据他转述,不须经由法院审判的劳教所里的残酷,更胜于关押刑事犯的劳改。这里甚至有酷刑虐杀免受法律追诉的配额。
规定允许“杖刑”年死3~4人不受法律追诉
巴先生是一位维权人士,因揭露官方腐败,而于最近受警方拘留10日,近日,巴先生对看中国记者转述这些被劳教的人所说,万州塘坊强制隔离所里关押着1000多名触犯刑法以外的人员。这个劳教所是2002年建成,原名系“塘坊劳教所”,另外因三峡监狱重建也有1000多人转往那里羁押。
该处关押有法轮功修炼者、维权人士、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和小偷、小摸以及轻微伤害等人员,在那里被关押的人都不经过司法程序,公安局一句话就可以把人关押三年以下。
“重庆北碚西山坪(劳教所)的恶习在塘坊强制隔离所都有,所里有十三个‘整训组’,组长由管教干部指任,一旦有人送到那里,就会被施以‘杖刑’。”
根据说明:刑具是1米长、8公分宽的楠竹,是由专门的人制成。两块楠竹绑着,被殴人趴着,由13个组长轮流杖打,一般部位为屁股,若稍有不从,就会遭到乱打、群殴。规定允许一年打死3~4人不受法律追诉。
此外,另有“贝母”和“穿心莲” 等不同殴打方式,贝母是用肘击打背部,穿心莲是用拳头打击胸膛。
被关押人员强制每天劳动制作彩灯销往沿海等地。
“宁愿劳改四年,不愿劳教二年”
巴先生在重庆万州区拘留所遇到的都是即将送往劳教所的人,那些人告诉他:“宁愿劳改四年,不愿劳教二年!”因为劳教处罚的严厉程度超过劳改。然而奇怪的是,在大陆劳改是触犯刑法,劳教是行政处罚,按理劳改的处罚应该超过劳教,为什么行政处罚,反而比触犯刑法的处罚还严厉?对此疑问,巴先生表示:“这就是中共流氓集团的虚伪本质。因为正规监狱有检察院人员常住,当然这样的监督也基本是形同虚设,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嘛,掩人耳目。”
此外,他指出,万州塘坊的劳教所更名强制隔离所,完全是挂羊头卖狗肉,他说:“像这样的关押场所连劳教名称也不是,是什么强制隔离所,挂羊头卖狗肉,缺乏监督机制,管教干部完全可以为所欲为,他们指使某些关押人打其它关押人,正规的监狱有检察院的人员常住监督。”
恐惧劳教,拘留所内自残
巴先生说:“透露上述讯息的人,都是曾经被劳教过的,因吸毒进劳教所,他们这次在拘留所等待送去劳教,目前在拘留所过渡,他们都很恐惧再次送去劳教,因为怕挨打,他们都受过这样的刑罚,我在那里时,有一个人就自残,因为不想去劳教所。他把铝合金窗子扳掉一个金属片吞在肚子里啦,他以为可以开刀,结果医生用镊子夹出来啦,反正没有开刀做手术,夹出来后,就把他单独关在一个房间,天天四肢拷在铁床上,只有吃饭时才解开,就在我对面的牢房,都是我亲眼目睹的。”
海外媒体曾有相关酷刑揭露
针对巴先生所透露的讯息,记者在网络上搜寻后,发现海外媒体大纪元曾有类似酷刑报导。
该报导指出,尹思荣于今年7月31日,因修炼法轮功在重庆市万州遭公安强行带走,经过家属和律师的多方努力,万州区公安局于9月3日发给家属、律师会见当事人所必需的“拘留通知单”,并于当日通知律师,尹思荣已被劳教,且已转到重庆万州塘坊劳教所。而后尹思荣又被转往西山坪劳教所。
该报导中指出西山坪劳教所为重庆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主要处所之一,报导中具体透露劳教所内酷刑虐待的手段包括:“饥饿”折磨、不准洗漱、“打贝母”、“站军势”、“扣起”、暴打、电棍击打、“打鸭儿棒”、冬天受冻、夏天暴晒、挨饿、受渴、吊铐、“扎绳”(将人压在地上,两手反起来用指头粗的棕绳五花大绑,并将绳扎入肉中15分钟或半小时)、“关雷峰塔”(一种全封闭的石头屋水牢,牢内漆黑,水淹半腿,关入者两手被铐在铁栏上站立,恶警并在里面放上蛇、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