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09年12月16日】
湖南省益阳市群众艺术馆干部郭照青,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常德市第一看守所被折磨至下肢瘫痪后,又被秘密判刑十年,于十二月上旬送往长沙关押。
郭照青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原是湖南省益阳市群众艺术馆的干部,曾担任市书法协会秘书长等职务,多次被评为系统「先進工作者」,九九年中共打压法轮功后,她因为不放弃修炼被免去了市书协秘书长等职务,并先后九次被警察抓捕,被迫流离失所,被劳教、抄家、并在关押期间遭受吊铐、电击、毒打等酷刑。
她最近一次被抓是在四月二十一日。湖南郴州北湖区国保大队的刘红兵带领十几个警察,冲進她租住的房屋。他们毒打她,致使她昏迷,屋里到处是血。随后,警察们冲洗了血迹,席卷屋中的私人财物,绑架了昏迷中的郭照青。九天后,遍体鳞伤的她被送往常德市临澧看守所,那时她已经四肢不能活动。
郭照青在临澧看守所拒绝写放弃信仰的保证,她屡遭毒打,后被转押到常德市第一看守所。
郭照青的父母在她被关押期间曾多次前往看守所,希望被打伤的郭照青得到治疗,遭当局拒绝。十二月二日,狱方告知前来探望的郭照青的父母她已被内判十年刑期,十二月上旬被送往长沙关押。
目前郭照青双腿肌肉已经开始萎缩。
(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