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诉江案”再上诉 麦塔斯吁尊公约

【正见新闻网2010年11月04日】

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先生和诉江案原告章翠英女士

11月4日,超过200名法轮功学员和支持者在澳洲悉尼纽省高等法院外举行集会,就纽省高院上诉庭10月5日对华裔女画家、法轮功学员章翠英起诉江泽民、罗干一案的判决提出质疑。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人、加拿大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也到集会现场发表演讲,指不应给予“酷刑实施者”外交豁免权。

纽省高院10月5日的判决中称“豁免法案自动适用于国家首脑和政府官员”。对此章翠英表示,希望澳洲政府和司法机构能够尊重澳洲世代相传的普世价值,重新对案件进行审视。【录音】“对这个判决我是不能接受的,像这种迫害人权的罪犯是不能享有外交豁免权的,我将继续上诉,直到把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绳之以法。”

人权律师麦塔斯也表示,纽省高院的这一判决将澳洲置于了一个违背国际公约的境地。【录音】“澳洲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之一,《公约》要求每一个公约签署国的法律系统能够提供给酷刑受害者补偿和一个可能的权利获得公正精准的赔偿。根据该公约设立的反酷刑委员会提出的结论是,这一条款应该保证所有签署国应该承担的义务就是执行对所有受到酷刑迫害的人的民事赔偿。”

麦塔斯还列举了美国和加拿大的例子。他说,在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应对恐怖主义实施酷刑的方式是允许“纠正”。而在加拿大,尽管还没有“反驳外交豁免”的规定,但至少已经在国会中等待立法。
【录音】“这个对外交豁免的反驳已经在《禁止酷刑条约》中获得启动,因此,今天我想建议澳洲政府的是,应该制定一项(新的)规定指出,任何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的签署国都不应该获得豁免。 ”

纽省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约翰-戴乐表示,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做好人,获得身心健康,却遭到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残酷镇压。他希望澳洲司法机构能够重新审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这一罪行,并实行公正的判决。

法轮功学员潘女士表示,她每天坚持在纽省高院讲真相,目的就是要让澳洲民众了解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实施的谎言欺骗政策实际是对整个人类的迫害。

2000 年,章翠英回到中国大陆,希望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却遭到中共当局强行监禁达八个月之久,期间受到毒打、睡水泥地、带脚链、关男牢等酷刑折磨,04年9 月,章翠英以酷刑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起诉了迫害法轮功的原凶江泽民、罗干和非法实施迫害法轮功的机构610办公室。 但由于中共采用各种高压手段迫使澳洲司法部介入该案的诉讼程序,并向法庭递交了澳洲外交部长签发的被告豁免权证书。

(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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