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听见了正义之声

阿莫

【正见新闻网2011年06月04日】

在美国康州做生物工程研究的法轮功学员孙女士家乡在二零零八年四川大地震的重灾区绵竹县,她一直关心着家乡的灾情并积极捐款。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她穿着印有“法轮大法好”的T恤衫到法拉盛参加法轮功活动,希望向华人同胞说明法轮功学员非常关心四川灾民,不要“法轮功不赈灾”的谎言蒙骗。

活动结束后,她与黄女士还有黄女士九岁的女儿,到法拉盛“十里香菜馆”用餐时,店里也没有其他客人,她们准备点菜时,一个穿黑衣的侍者过来说,“你们是法轮功,我们不想卖东西给法轮功。”

没有穿任何法轮功标志服装的黄女士问他们:“为什么法轮功就不能在这里吃饭,都是中国人啊。”得到的回答竟是“法轮功不是中国人”。

黑衣侍者和另一位女工作人员还说,这是他们老板的决定。当孙女士要求见老板时,被告知老板不在,随后他们赶了出去。

这个事情被法轮功学员告上法院。美国纽约州人权委员会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向 “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这家“违反人权法律”的中餐馆停止在公共场所的歧视行为,并向曾被其赶出门外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各赔偿七千美元。该店还被要求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歧视真的造成伤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样的通告,并在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

资深评论家陈破空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美国的宪法精神、人权的价值。他特别说明:“法轮功学员讲真善忍,这个案子打了一年多的官司,漫长的诉讼需要极大的耐心,法轮功学员在这个过程中,做到了一个大忍,对美国社会作了贡献。”

陈破空更追根究底地说:“这些华人餐馆的老板、员工,从小被共产党的教科书、电视台洗脑,他们是中共仇恨文化、党文化的受害者,如果要在美国这块土地生存,这些东西不改掉是非常不利的。”

孙女士明确表示,希望还在盲从中共的华人能清醒过来,明辨是非,认真去了解一下法轮功的真相,为什么法轮功在这十年中,尽管受到如此残酷的迫害,却一直都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反迫害,同时唤醒世人了解真相。

温哥华中领馆的法轮功展板

从2001年8月开始,温哥华法轮功学员每天在中领馆前作24小时的抗议活动,要求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2006年6月8日,当时的温哥华市长苏利文宣布,法轮功的展板和小屋没有市政府的书面许可,违反了城市附例,向法庭申请拆除。

法轮功的律师奥维在法庭上论证,苏利文宣布取消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的抗议展板,与中领馆有关。另一位律师安世立(Clive Ansley)也表示,市政府依据的城市附例全是藉口,苏利文屈从于中共领事馆的压力。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高等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判定法轮功学员胜诉。

法轮功的上诉律师奥维(Joe Arvay)表示:“法轮功赢得官司,是为卑诗所有的人赢得言论自由的权利。”

从中国大陆来温哥华的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先生认为,这个案子的结果把中共在世界上的渗透曝光了。“我在大陆时就知道温哥华这个抗议点,看了光盘很感动,一起看的学员都流泪了。我每个星期都来这里抗议迫害,也是对大陆学员的支持。”

年近六十的陈女士,十年来在温哥华中领馆前度过三百多个通宵,连续五年的平安夜,她觉得在这里抗议很重要,每小时的车流量有四千多,经过的人会把法轮功的真相带到全世界。

多家当地媒体的留言板上有不少对这一裁决表示赞赏:“这群人已经证明,他们比历史上在这座城市中任何其他和平请愿者更坚韧。他们在这个位置坚守多年,他们只是静坐,守夜,不妨碍交通、不留垃圾,不制造任何噪音。我为这种无论雨雪酷暑都不屈不挠的精神鼓掌。”

当时,温哥华法轮大法协会发言人张素表示,中共在中国大陆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剥夺了上亿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保护权,他们在集中营里被随意关押、折磨与杀害。温哥华市民中就有三十五人曾经亲身在中国遭受过迫害,而一些温哥华人的家属也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失踪与遭受关押。

加拿大价值守护联盟的代表刘淇琨手举着在美国白宫抗议的妇女的照片,感慨万千地说道:“人们可以在美国总统府前面,长时间的驻扎示威,反对美国政府,在温哥华中国领事馆前,插一个标语牌声讨那个残杀了八千万中国人的独裁政权,竟然被禁止。”

《华侨时报》诬蔑法轮功

加拿大《华侨时报》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日开始发表诬蔑、谩骂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的文章,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七日被加东地区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加拿大魁省上诉法庭做出裁决,确认《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攻击文章是诽谤。

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说:“《华侨时报》对法轮功的诬蔑和中共的言论如出一辙,等同于裁决中共散布的关于法轮功的言论是诽谤和谎言。这个案件说明,中共对法轮功的攻击都是不合法的言论。”

中国副总领事恶毒语言攻击法轮功

二○○三年四月廿五日,在SARS肆虐多伦多造成十六人死亡时,《多伦多星报》刊登了法轮功义务发言人契普卡的来信,叙述他对SARS被掩盖导致蔓延至多伦多的担心。

二○○三年五月一日,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发表于同一份报纸的一封辩驳信上,用恶毒的语言攻击契普卡及其他法轮功学员。同年八月,契普卡以“诽谤罪”把潘新春告上法庭。

结果,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宣判,潘新春制造仇恨恶毒语言,判处诽谤罪,应赔偿为此造成的损害。

这是世界上第一桩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起诉一个中国外交官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案例,也是第一桩中国外交官由于散播对法轮功的仇恨而被西方法庭判有罪的案例。

娶了来自中国的法轮功女学员为妻的契普卡表示:“控告潘新春的目的是为制止中国官员继续在加拿大伤害无辜的人。在中国,我的岳父母因为不相信政府的谎言,持续修炼法轮功,受尽折磨,失去所有的一切。如今,中国外交官把这样的仇恨散布到加拿大,影响到了我的家人。作为一个加拿大人,我必须保护我的家人免受伤害。”

渥太华中国老人联谊会歧视法轮功

加拿大渥太华中国老人联谊会歧视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安省人权法庭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裁决渥太华中国老人联谊会违反安省人权法规、对申诉人构成信仰歧视。下令老联会需向七十八岁的黄代明女士支付一万五千元赔偿金,并限三十天内邀请黄女士返回老联会。

法官在裁决书认定法轮功是一种信仰,应受到安省人权法的保护。黄代明女士所受到的歧视是双重的,不仅被撤销了老联会的会员资格,而且老联会的负责人对她的信仰发表歧视性言论,使她的尊严受到屈辱。

黄女士儿媳、法轮功学员周立敏指出此案是在中使馆操控下,华人社区团体帮中共在海外打压法轮功的众多案例之一:“法轮功修炼者被抹黑,我们被当作国家的敌人,如果没有人采取行动,那么这儿也会有对法轮功的迫害。”
黄女士的辩护律师、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称说:“我认为这是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判决,这是加拿大人权价值观对中共迫害做法的明确回应。”

正义仍然守住人类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

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获得中领馆前抗议案胜诉后的第一个周末起到现在,仍旧持续在中领馆前拉起近百米长的横幅,上面写着“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轮功”、“解体中共才能停止迫害”和“阻止中共渗透加拿大”等标语,坚持向世界揭发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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