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新闻网2015年08月20日】
王安平,男,59 岁,家住吉林省梅河口市黑山头镇。在过去十几年中,王安平遭受两次非法劳教,无数次的暴打、虐待、体罚等各种酷刑折磨,他凭着对大法的正信,坚强的走了过来。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王安平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起诉给他带来这些灾难的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王安平简述其走入大法修炼受益的情况和遭受江泽民集团迫害的部分事实。
找到了正法修炼
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是本地佛教的带头人,在佛教的修炼中,我的天目是打开的,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科学无法解释的另外空间的景象。带着种种自己都觉得奇怪的疑问,我走遍了能找到的所有寺院,遍访名僧,询问究竟也不得其解。甚至是住在长春的一个佛教协会会长也无法解答。
一九九五年我去辽宁省抚顺市的亲戚家游玩,看到附近一个晨炼的炼功点的空中闪闪发光。我想这个功法不错,与众不同。回来后,在一个佛友家听到了师尊讲法录音带,我惊闻此大法解开我心中所有谜团,一天一夜连续听完,没回家。由此,一九九五年的皇历四月初八,我正式得法,并在这里踏实的修下去了。
修炼法轮大法以前,我奉行当时社会上流行的顺口溜:“跟着感觉走,吃喝啥都有,以厂为家,厂里有啥,家有啥。”我被非法开除前,是在梅河口市梅河矿供应科修复厂工作,我是负责修理井下液压支柱的工人。当时有很多维修工具都是顺手拿家的,还有许多在工作中节省下来的洗涤剂、洗衣粉啥的也都往家拿。
修炼大法后,我看到师父在大法书里讲的做人的道理,我想我不能象过去那么做了,我就把家里所有工具和物品又送回厂里了。从此以后,我没有再贪占一点别人或者公家的便宜。
师父让我们做好人,我知道在单位里自己也要做个好的工人,别人不干的活,我干。供应科陆科长就说,这两个手的都不干,一个手的都能干(因为我左胳膊断臂,残疾)。虽然那个时候干活多而累,但是我觉得我非常开心,我心里非常轻松。而我的身体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变得非常好,身体非常轻,走路象气球一样往起飘的感觉。
修理液压支柱的时候,我自己用断臂和好手抱着一百二十斤重的液压支柱,和大家一样操作。我断臂夹着八磅的锤子,右手拿着钳子掐住钢丝的头,往下打支柱上的钢丝。有人看到我干活的样子,掉下眼泪说:“你太不容易了。”
修炼开始以后,再见到钱,我都不捡,那时候我工资二百来元,有一次我见到一小捆面值十元的钱,我都不捡。我知道那不是属于我的。
在家里,我也按照师父教的为别人着想的要求来做。农忙的时候,我岳父母、大舅哥、小舅子的衣服,我全都给洗。妻子说我“真变了!”那个时候因为修炼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准,人人都对我很尊敬。我过去的性格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别人动我一下,都不好使,我是会打仗的。可是修炼后,我按着师父要求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转法轮》)来做人,我凡事都讲忍。我们厂长范力平说:“法轮大法把你改变了。”那时候同事们也认可。年底的时候,我被评上了厂里的先进个人。
刚开始迫害的时候,有人想让我下岗,厂长想了想,没让,厂长说:“一只手干了十多年了,不能下岗。”是的,我在厂里从来不调皮捣蛋,四、五个人不干的活,我自己一个人默默完成。厂长心里是有数的。所以最开始,我没被下岗。
过去我就觉得人活着得修炼,不能白活,可是我找不到正法,自从修炼法轮大法,我才真正知道怎么修炼。我是从内心想做一个好人。这是人中任何一项法律法规的约束都达不到的。法轮大法解开了心中许多的谜团,开拓了我的心胸,增长了我的智慧,扩大了我的容量。让我知道如何做一个好人了。
北京警察的暴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我和妻子去北京上访,在路上遇上了五十多个梅河口的同修。在北京临时住所,一天,时任梅河口市公安局局长刘忠凯领头,公安局国保大队的王广仁,还有红梅镇公安分局副所长姓刘(外号刘老歪的儿子),和北京市丰台区战前派出所一个大脸盘秃顶的所长,很多警察一下子闯进来,将我和妻子绑架。他们抽出我的裤腰带,用裤腰带把我整个人象勒粽子一样勒紧,腰带深深陷入肉中。他们问我:“那些人呢?”我说:“都走了。”他们气急败坏地用一个竹子的拖布杆子狠狠抽我,随后把我和妻子戴上手铐,把我们带到北京市丰台区战前派出所备案,我在那里被北京的警察体罚,蹲着,连续两个来小时不让动,只要一动就挨打。后来把我们非法关押在一个名字带“亚”字的大歌厅或者说大酒吧这样一个地方。
通化市劳教所非法劳教八个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我被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期间,遭遇虐待。牢头是因抢劫伤害罪进去的王建国,他受警察指使亲手打我。我一进看守所,就挨打了,十一月份的大冷天,把窗户全打开,从头到脚往身上浇了三盆凉水,我浑身冷得直打颤,不让换衣服,也没有衣服换。那罪遭的不是文字能写出来的。在里面,上厕所也被控制。因为晚上憋不住上大便,又被暴打一顿,两个大电泡,打得我脑袋嗡嗡的,从此迷糊,脑震荡。
在这里大约是三十二天到三十五天时间,我吃不饱饭,牢头挑最小的窝窝头,一顿就给一个,半盆清水,水里经常不给放盐,使人没有力气,还得干超负荷的奴工劳作,窝窝头很烧心,没有咸菜,不给吃,牢头把我家里给我存的钱一百元都给花了,买东西不给我吃,偶尔给一小袋咸菜就不错了。我在这里总挨打。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到二零零一年七月二日,我被非法送通化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受尽折磨八个月,后提前放出。
八个月的时间,遭遇虐待,无以言表。在那里作息时间和上厕所全被控制。奴工劳作强度很大,不合格会被体罚,并自己补时间完成任务。有时候,挑到第二天凌晨两点。牢头、刑事犯小偷并吸毒犯高俊岭用鞋底子抽打,往脑袋上打,把同修裤子扒了往屁股上打,同修被打得屁股上黑紫色,还必须得坐着。高俊岭把我包里的东西翻出来吃,还拿我东西给人。高俊岭打我两个耳光,我还在大冬天十一、二月份被他把窗户全打开,浑身上下浇凉水。在那里没有多少吃的,我一直是饿肚子的。
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三年一月到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我在梅河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因为赶上非典,哪里也不接收,长春送不去。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到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我被当作是法轮功骨干遭受特殊的严重迫害。他们在那里想尽了办法要“转化”我,都没有成功。为此我们被体罚坐小板凳,每天早晨四点半到中午十一点半,再从中午十二点半到晚上十一点半。这样持续四五个月。
坐在那里不让动,腰板拔直,一个人的膝盖顶着前面一个人的后背,只要略一点头,“啪”一鞋底子就过来了,满眼冒金花,岁数大的老同修就倒地上了,他们就上来一顿踹。踹到老同修自己爬起来为止,每当这时候他们怕我们看到,后来就把挨打的同修弄到别的房间折磨去了,后果到底怎样我们也不知道了,就知道这样的同修回到我们中间的时候得躺好几天才能起床。
特殊说明一下,这个鞋底子不是一般的鞋底子,是军用的那种鞋,鞋底是加入钢丝网制作的,打人效果与普通鞋不一样,对人体伤害的力度非常大,很容易受严重的内伤。这也是所谓“踏雪无痕”酷刑折磨的一种。
坐的这种小板凳,都是前面的同修受迫害时被强制用同修自己的钱买的。所有房间都有监控器和刑事犯直接监控迫害。这种坐板凳的酷刑后果是,有人把肉坐烂,身体站不起来,一站就倒下了。对人的颈椎、脊椎、肩、背、腰肌等部位损害都相当之重。这种损害是长久性的,一般不容易恢复,比普通的打要厉害得多。坐小板凳的酷刑迫害,把我坐得腰象折了一样,浑身浮肿,身上有地方长了疥疮,上厕所需要扶着东西走,就因为这个,我被刑事犯用苍蝇拍的把打,不让我扶着走,我只能把着同修的肩膀,艰难的挪着走。
在里面上厕所不随便,有时间限制,有厕所时不上让,没厕所必须上,没上完到点了,必须下来。后来经过四五个月左右,我坐板凳有点坐不起了,站起来就头沉,就往地上直栽,我被迫选择去干奴工活了,因为已经有好多同修坐残废了。
再被绑架 被迫害房颤心衰
二零零八年四月末,我在家无缘无故,又被非法抓捕,怀疑是开奥运会导致的,而且当时公安局副局长新官上任,拿我出政绩抓典型。我被查出心脏病、残疾,送通化和长春都拒收。长春朝阳沟劳教所说:“这人还往这送啥?”这样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二日,我就在梅河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五个月。在那里,我依然吃窝头,喝清水,吃不饱,睡不好,还缠牙签、干活,还是早晚很长时间奴工劳作,还经常挨打,牢头时常随便踢一脚,打一巴掌,不拿人当人看,还让我一只手早晚各刷一遍厕所,天天如此。
二零一一年九月到二零一二年二月,本来要非法判刑七年,结果因为非法抓捕我的洮南国保大队队长张志强等警察将我迫害成了房颤心衰,两侧肋骨和腰椎骨受损等,导致心脏总是偷停,直到现在我的后背脊椎骨右侧还有一个大包,腰椎骨发木,肋骨到现在一低头还能听到嘎巴嘎巴响的声音。张志强他们把我送到医院检查出来这么严重的病,不得不给我办理取保候审,这一次我被非法关押在洮南市看守所遭受迫害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