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被劳教判刑折磨 山东退休女工控告江泽民

【正见新闻网2016年01月20日】

山东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退休职工雷虹自幼右臂全部瘫痪,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很大。自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期间,经受了江泽民及同伙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她被非法劳教、判刑三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里遭折磨。

二零一五年六月,雷虹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提出控告,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雷虹控告说,江泽民及同伙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三百六十三,三百六十七,三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国际法的《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防止及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禁止长期任意监禁”的法规。

雷虹控告说:“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在山东省女子监狱里我遭到:坐刑(坐小凳)、面壁(冲着窗户跟前坐、冲着墙壁坐、冲着床里坐五个月)。不许闭眼、不许说话、不许靠东西并造成臀部坐的生疮。”

以下是雷虹诉述她的经历:

一、修法轮大法获新生

我是一名残疾人,因患婴儿瘫,右臂全部瘫痪。自半岁起,上学、写字、洗衣、缝被、看孩子、工作等全部用一只左手。三十多岁以后左臂劳损愈加严重,空碗拿在手里都往地上掉,左臂根本抬不起来,又凉又疼,被子滑下来只能用腿一点点的蹭上去。在总机值班时只能站着直着胳膊操作,还不敢让同事知道,怕对工作有不利的影响。我还患有支气管炎、心脏病、胃病。人又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女儿十来岁,儿子才几岁),眼看双臂失去能力,向来要强自立的我产生了挥之不去的轻生的念头。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份我得到一本《转法轮》,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就在局内炼功点炼功。通过修炼法轮大法,我变的更加善良宽容真诚,对周围的一切人和事都用善心去对待,不争不吵,别人说我,我就虚心接受,不怨恨不做假,工作兢兢业业,不再迟到早退,不挑不拣。学法后严格要求自己,以前老人照顾我,我认为是应该的,修炼后尽量的不再要老人的钱物,更加孝敬老人,他们经常夸我懂事。我从不到娱乐场所,结束了夫妻争吵和担惊受怕的苦恼生活状态,回到和睦温馨的生活中。

自从修炼了法轮大法,我的身心获得了很大的受益,懂得了人活着不只是为了获得物质利益,而是为了他人、为了修炼自己,提升正确的观念与品行。我获得了自我约束的能力,生活作风也非常严谨。身体健康、一身轻,十几年未吃一粒药,没上过一次医院,思想清净,生活安宁。所有这一切,对我这个残疾人来说,就是给了我一条生路,让我获新生,我从心里感激师父的救度之恩。

二、坚持修炼遭江泽民帮凶迫害

(一)多次非法关押、勒索

二零零三年五月,我在泰安火车站跟一位中学教师讲真相,被(受江泽民谎言毒害的)人告发,站前派出所警察把我带到二楼。泰安分局来人把我交代给派出所“处理”,所教导员等人很善良,决定让我留下十块钱就走,报批时碰上分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不批,硬要拘留十五天,再送洗脑班转化。教导员等两人只能当天晚上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禁。

第七天上午,大哥到泰安拘留所提出我是残疾人,让放人,他们不放。中午济南天桥区公安分局的付中队长和610的一个女负责人把我直接拉到济南市天桥区政府610洗脑班(区政府招待所三楼),白天一个女的,晚上两个男警察轮流看着我。当时李梅负责,专门找人强行转化我。李梅执行江泽民迫害政策,对我声称:我这里掌握着法轮功生杀大权,要回家、要劳教、要判刑全是我们说了算!非法拘禁我二十多天。一个搞洗脑转化的人对我说:李梅说了,你单位有钱,让你在这里多呆。最后向我丈夫索要了两千多元,还向我单位要了五千元。单位扣了我三千元后就不再扣了。无影山派出所说因为我的事到饭馆吃饭,让我丈夫支付了三百多元饭钱。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九日我在大观园东纬一路发真相材料被巡街人员举报,大观园派出所的头头等四人出警车绑架我,后来市610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人带人去抄我家。我怀着慈悲心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他们商量好行政拘留我十五天,说这是最轻的。当晚送我到西边拘留所。第十四天上午,一张劳教一年的纸递给我,还告诉我说可以上诉,但是中午就来一辆车拉了我就往浆水泉劳教所送。劳教所不收,又把我拉回大观园派出所关押一天。第二天让我回家,说是“所外执行”。610指使单位扣发我退休金一年,后又延长了五个月。我所在的单位被江泽民以“一票否决的形式”数年无理由不给发文明奖,同事们怨声载道,我几次找领导、局党办主任讲真相,局里补发了我的退休金,当年也给单位发了文明奖。

10个月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再次扣发我的退休金。我去找,单位说他们说了不算,局里也说了不算。这又是江泽民手下610干的违法的事。

(二)非法判刑、遭种种折磨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我在济南师范路被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派出所绑架。610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的让人抄家,并叫我丈夫和女儿赶来劝我转化,我不同意。我的家人让放人,派出所所长也想让放人,可610的人死活不放,欺骗家人说只在看守所呆两天,当着家人的面,叫四个人拖着四肢塞进车里往看守所送。我丈夫非常难过,可还是信以为真,同意让女儿陪着一路照顾我。

我被非法关押了七个月,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九月送省女子监狱(济南市工业南路)继续迫害。

监狱集训队是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我在那里遭受被强制转化、洗脑、消磨大法弟子意志的一套酷刑,包括囚禁在阴冷、潮湿、发霉的监舍,在水泥地板的木板上睡,不给被褥,我只有一床薄被半铺半盖。不给热水,没有卫生纸,临近十月份,只穿一件短袖褂。每天早五点到晚十一点关在行李房里十来个人轮流给我强行转化洗脑。

持续近两个月在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又拉到值岗人员住的监舍,继续“坐刑”、“面壁”近五个月的时间,冲墙、冲窗、在门后面壁,不能闭眼,不让出动静,不让随意上厕所,近五十天,若不服从即训斥刁难。发的褥子是严重发霉的,这些酷刑导致我身体极度虚弱并患上严重哮喘发作。

二零一零年中国新年以后,加大对我的转化迫害,身体出现恶化、心脏衰竭,被拉到狱内医院抢救输氧并同时发生极其严重的哮喘多次面临生命危险,几次抢救,秦姓院长还问转化了吗?我当时身体被迫害的极度虚弱,生命垂危,集训队不仅不放人,还放风说监狱里死个人很正常,有名额。

修法轮大法使我身体健康,江泽民却不让炼功,强制暴力转化,使我生命垂危,谁正?谁邪?一目了然!我经历的事实证明江泽民污蔑大法触犯国法——诽谤罪!

自从出监回家,身体极度虚弱,心脏、肾衰竭,哮喘一直恶化,有时小便失禁,每次回家上楼都在痛苦的窒息中走一遭。几次让住院,都因为监狱那套系统的迫害各种药物都有严重的副作用,个人生活经常不能自理,曾在省中医呼吸科陈宪海主任、济南市哮喘医院孙曼琳主任处就医。家人也都了解我的身体状况。之所以我从出狱至今还活着,是源于我对大法坚定的信念和亲人的关怀才走到今天。

我和我的家人在江泽民及同伙实行的国家恐怖主义的抄家、绑架、拘留、洗脑、判刑等残酷迫害下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的打击,九十四岁的父亲是一位三七年的老军人,深知红色政权有多么暴力和血腥,他深怕残疾的小女儿遭遇不测,担惊受怕。我几次被江泽民迫害,父亲都住了院。我年近九十高龄的公公婆婆都由此经历了九死一生的痛苦,差点被江泽民夺去生命。小儿子经历了这一切心灵上受到打击,性格孤僻,不愿经常回家。我善良的家人,知道我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没有病,都赞同我炼,是江泽民的疯狂使家人承受了无可言表的巨大压力,心理上的创伤至今尚未平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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