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7年08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报道,湖南郴州市法轮功学员许郴生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绑架后身亡。其子杨许俊控告公安局为母伸冤,经过漫长的四年多官司,最终郴州市北湖区法院判决,予以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死亡金三十一万九千六百元和被赡养人生活费五千四百元人民币。
这是天象变化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至今越来越多的检察院、法院以“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对被公安局非法绑架的同修予以释放后,人间正法形势发生的又一重大变化。从天象上是正法形势走到这一步了,邪恶越来越少了,已经少到对各个方面都失控了,连公检法这个最后的地盘都守不住了。在人这一面的表现就是这样重大的决策决不是一个区级法院能做的了主的,它必定是请示过它的法院的最高层。这说明在国家层面上,坐镇公安部的中共610办公室由于没有人为它做主了,已经失去了制衡各方面的能力,连对高检、高法的控制力都快丧失殆尽了,各方面都在用行动逐步与它切割。610正在解体的状态一步步的在快速展现,已经到了行将就木的最后关头了。
18年来法轮功学员讲的所有真相,各级中共的公务员们,尤其是各级的公检法司人员都知道。又因为它们是直接的迫害实施者,比其它的世人罪业更大,在更快的滑向地狱。法轮功学员慈悲它们,把它们作为一个特殊的救度群体对待,最大限度的挽救它们。又以它们能接触到的各种形式给它们讲更多的真相,而且是反复的讲,希望它们能迷途知返,挽救自己。甚至面对被绑架、开庭、辩护、审判、入狱,这个旧势力的安排,本应是直接全盘否定的。可是为了救度它们及由此接触到的所有世人,在发生被绑架案后,大法弟子们将计就计的利用这个安排来反迫害,救众生。通过受迫害同修讲真相劝三退,通过大家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讲真相劝三退,通过请正义律师当庭做的无罪辩护,从法律角度上讲真相救人。让更多的世人从法律角度上看清楚了谁是无辜、无罪、守法的,谁在明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被冤枉的,却非要按照610的迫害指令公然践踏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枉法犯罪的,从而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
所以才有了全国上千场的律师的无罪辩护,才有了那么多的律师在法庭上正义指出是江泽民、中共在犯罪,法轮功是旷世奇冤,才有了余文生律师《为捍卫法律的正义与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的那篇著名辩护词。无数的同修将这个辩护词发寄给了全国的各级公检法司人员,从法律上让它们认清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还有的同修将新唐人网上的《中共的公务员们快看看吧》的劝善传单发寄给了那些参与迫害的中共的公务员们,希望它们认清面临的成为中共替罪羊的可悲下场,赶快三退保命。这个过程中让大量的众生听到、看到了真相,包括所有的公检法司人员。这从正实法的整体上全盘否定了旧势力,否定了旧势力毁灭众生的企图和安排。但这个过程不是无限度的,一个人什么都知道了还要作恶那就是它自己的选择了,再没完没了的给它们以什么开庭无罪辩护的形式讲真相,听真相,已经意义不大了。将计就计的那个时候已经过去了,机会已经充分的给过它们了,它们不再有什么特殊的了。
我们不承认迫害,不承认什么有罪无罪的开庭,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继续向世人讲真相,劝三退。堂堂正正的依法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的合法权益,应依法将直接绑架自己的具体恶警以非法绑架罪直接控告到法庭,看看它在法庭上能拿出什么法律依据来为自己的绑架行为辩护,看看它的领导们哪个能站出来替它承担责任,看看有哪个律师能辩护出它无罪来,看看它的同事们有哪个肝不颤的。要求法庭依法明辨是非,法办绑架者,立即无条件释放自己,进行道歉并对造成的一切伤害给予国家赔偿。那些现在还在监狱的同修,也应向原判决法院的上级法院或同级的检察院提出控告。控告法院的非法判决,要求立即撤销原判决,立即无条件释放自己,对因法院非法判决造成的一切伤害依法要求国家赔偿。佛法慈悲,威严同在,正法进程到了正义彰显的时候了。
所有的法律都在证明我们无罪,都在证明迫害者有罪。被绑架者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道歉、依法追究绑架者的法律责任和予以国家赔偿,那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是法律在伸张正义。这是人这一层理的具体表现,这是我们要的,否则不等于是承认可以迫害了吗。大法弟子是神的使者,在尽全力救度众生,是世人得救的唯一希望,理应受到世人的敬重与支持,而不是迫害。但我们更希望的是通过人的这一层理的具体表现,来挽救绑架者和它的同行们。让对绑架者的控告、起诉、判决能成为更多的公检法司人员再做恶时的警钟,从而放弃作恶,改过自新,给自己留下回头的机会。让对绑架者的控告、起诉、判决能成为对更多的中共的公务员(尤其是公检法司人员)的棒喝,成为它们得救的最后的一个契机,在大淘汰来临的最后时刻,能借此猛醒回头,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三退保命。
一点感想,不当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