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8年05月04日】
大法弟子在迫害中已经走过了十九年了,十九年来,随着正法形势的推進和大法弟子讲真相、正念除恶,邪恶被销毁的越来越多了,再发起像迫害初期那样大面积的行恶是不可能的了。然而,此时很多大法弟子却变的消沉了,甚至修炼初期能过去的关现在却过不去了。当年面对邪恶监狱、劳教所的残酷迫害都能走过来,现在却在家庭或工作的琐事中长期过不去,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状况呢?
这几年看到周围同修出现的上述情况,很多都是摆不正工作、生活、修炼的关系造成的。作为大法弟子在修炼中、证实法中、日常生活中,能够“取中” (《精進要旨》)很多魔难也是不能“取中” (《精進要旨》)造成的,换句话说,就是不能正确理解师父讲的法、骨子里的“私”没有去掉造成的。九九年七二零后,很多同修走出来上访、证实法,留下了可歌可泣的卫法护法的壮举,有的同修讲:法正不过来就不离开北京,还有的同修把房子卖掉住在北京,等法正过来才回去。当时的这些认识,我们不能说同修认识的不对,但是,我们冷静下来好好学学法、好好挖挖根、去去执着,我们会发现,我们的路可以走的更正。是非常重要的。刚得法时,觉得大法太好了,常人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全心全意的投入修炼,但是有一点,只要干扰学法、干扰修炼,甚至是在常人中应该承担的工作与家庭责任而耽误的时间都不愿意了,理由是占用了修炼的时间、让同修们听起来自己是把修炼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其实细挖一下思想深处的根,是骨子里的“私”没有去掉。
师父讲:“你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未来参照的实践,既做着常人的工作又能修炼。你们要走极端,你们就会破坏这条路,所以不能走极端。你就只管堂堂正正的在社会上做好你应该做的,再去修炼,就完全可以达到修炼人应该达到的标准、可以圆满的标准,因为未来人就是这样一条路。”(《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我理解,工作、生活、修炼是应该融为一体的,一个修炼好的大法弟子在工作与生活中也一定会做的更好。在单位,我们是公司的职员,就要尽心尽力、按大法的要求做好这份工作;在家庭中,我们是父母、是儿女,就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个人,不可能在工作和家庭中是个自私的人,而在修炼中突然变的无私了。我曾经有近四年半的时间在一家服装公司做管理工作,四年多加起来共休息了十三天,每天加上花在路上的时间至少十二小时,甚至十四小时,处理完单位的事,有时在办公室学会儿法,但是,工作来了,马上就得進入工作状态,不能动不正的念头,认为干扰了自己学法。因为在单位的时间是不属于自己的,工作都干好的前提下,有时间学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工作来了不能不做,也不能认为是干扰自己学法而不去工作,因为修才是第一位的。
在家庭中也是一样,有的老年同修溺爱隔代子孙,完全放松了修炼;有的出于私心,怕帮助子女占用了自己的学法时间,遇到事就认为是干扰,这两方面的认识都是在走极端,都是不能正确理解大法的修炼形式造成的,子女遇到困难了,做父母的,又有时间和精力,力所能及的帮助一下,没有错。但不要大包大揽,该是子女应该承担的,一定要让他(她)们自己去承担,更不要成为子女的奴隶、被“情”左右的分不清轻重。
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就要扮演好自己的家庭角色、但心必须在法上;我们是单位中的一员,就必须做好我们的工作,但心同样要在法上;我们是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应该做好自己该做的一切。说来说去,还是修炼中的事,自己修好了,常人的事、大法的事也都做好了;自己修不好,常人的事和大法的事也都不可能做好。
一句话,无论是在工作中、生活中,都用大法衡量,就能破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就能走好最后的正法之路。
一点浅悟,不当之处,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