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大事记年鉴(更新版二)



【正见网2003年11月10日】

编者按:自从正见网发表“法轮大法大事记年鉴(更新版一)”后,我们又收到大法弟子寄来的补充资料和修改建议。根据收到的资料,我们对大事记年鉴再次进行了修改和更新。欢迎更多的了解或经历了各类事件的同修继续提供更翔实的资料,继续加以补充、修订,使这部“大事记年鉴”翔实完整地呈献给历史和未来。

时间 事件
1951年5月13日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出生于中国吉林省公主岭市。
1992年5月13日至22日 首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吉林省长春市开办。李洪志先生首次面向社会传授法轮功。参加人数约18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2年5月25日至6月3日 长春第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第五中学举办。参加人数约25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2年6月25至7月4日 第1期北京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甘家口商场国家建材局礼堂举行,参加人数约24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
1992年7月15日至7月24日 第2期北京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南礼士路的二炮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6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
1992年8月26日至9月4日 第3期长春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长空俱乐部举办,参加人数约55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2年9月7日 李洪志先生在长春举行讲法报告会。
1992年9月8日至17日 第4期长春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省委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70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2年9月18日至9月25日 北京第3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二炮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
1992年9月 法轮功被确定为中国气功科研会的直属功派,传功范围为中国全国。
1992年10月 太原法轮功学习班在山西省太原市矿山机械厂工会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20人,主办单位为太原矿山机械厂工会。
199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 北京第4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二炮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2年11月16日至25日 山东法轮功学习班在山东省冠县酿酒厂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50人,主办单位为冠县气功协会。
1992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 北京第5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云岗航天部三院举办,参加人数约400 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2年12月12日至12月21日 李洪志先生率弟子参加于北京大北窑国贸大厦举行的北京92’东方健康博览会。法轮功的治病效果在博览会引起广泛关注。李洪志先生成为该届博览会中荣获奖励最多的气功师。
1993年1月3日至1月12日 北京第6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大北窑的核仪器厂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2月7日至2月14日 北京第7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的二炮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 北京第8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3风航天部三院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4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2月23日至3月4日 北京第9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核仪器厂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3月15日至3月24日 武汉第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701所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300人,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气功协会。
1993年3月29日至4月7日 武汉第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市委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气功协会。
1993年4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中国法轮功》由军事谊文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1993年4月13至22日 广州第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广东省广州市橡校厂工会举办,参加人数约200人,主办单位为广州宝林气功学校。
1993年4月29日至5月6日 北京第10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五颗松航天部二院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出席,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5月8日至5月17日 山东法轮功学习班在山东临清党校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临清市人体科研会。
1993年5月25至6月4日 贵阳第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参加人数约400人,主办单位为贵州省气功科研会。
1993年6月5日至6月15日 贵阳第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参加人数约700人,主办单位为贵州省气功科研会。
1993年6月 《中国气功》刊文专题报导法轮功及李洪志先生。
1993年6月19日至6月26日 长春第5期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省委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3年6月27日至7月4日 长春第6期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鸣放宫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200人,主办单位为长春市人体科研会。
1993年7月14日至7月23日 黑龙江法轮功学习班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邮电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气功科研会。
1993年7月25日至8月3日 北京第1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公安大学举办,参加人数约22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7月30日 经中国气功科研会批准,中国法轮功研究会成立。
1993年8月4日至8月11日 北京第1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市五颗松航天部二院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委员会。
199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 贵阳第3期法轮功学习班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参加人数约1700人,主办单位为贵州省气功科研会。
1993年8月27日至9月5日 北京第13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北京长辛店二七机车厂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560人,主办单位为中国气功科研会功理功法类委员会。
1993年8月31日 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致信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感谢李洪志先生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复治疗。
1993年9月12日至9月22日 重庆市法轮功学习班在重庆江北区区府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480人,主办单位为重庆市健身气功学校。
1993年9月21日 中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刊登报导《法轮功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提供康复治疗》,称公安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经调治后普遍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1993年9月25日至10月2日 武汉第3期法轮功学习班在武汉武昌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气功科研会。
1993年10月3日至10月10日 武汉第4期法轮功学习班在武汉汉口市委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200人,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气功科研会。
199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武汉第5期法轮功学习班在武汉青山区武钢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武汉市气功科研会。
199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 广州第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广州市总工会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700人,主办单位为广州市宝林气功学校。
1993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 合肥法轮功学习班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参加人数约510人,主办单位为安徽省气功协会。
199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李洪志先生再次率弟子以博览会组委会成员身分参加于北京三元桥的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93’东方健康博览会,李洪志先生于12 月15日、12月17日和12月20日作三场报告,博览会后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 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
1993年12月 《中国法轮功(修订本)》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3年12月27日 李洪志先生获中国公安部所属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荣誉证书。
1994年1月6日至1月15日 广州第3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广州市总工会举办,参加人数约800人,主办单位为广州宝林气功学校。
1994年1月17日至1月26日 天津法轮功学习班在天津和平区建设路人民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天津科技咨询公司气功开发部(施介新)。
1994年1月28日至2月5日 济南第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山东省济南经十路27号青年干部学院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山东省青年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1994年2月11日至2月18日 山东法轮功学习班在山东省垦利县县委招待所举办,参加人数约400人,主办单位为山东垦利黄河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4年2月20日至3月1日 辽宁法轮功学习班在辽宁省凌源凌源钢铁公司总工会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辽宁凌源钢铁公司总工会。
1994年3月3日至3月12日 石家庄法轮功学习班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少年宫举办,参加人数约800人,主办单位为河北石家庄永龙人体科研会。
1994年3月14日至3月22日 天津法轮功学习班在天津市和平区八一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1200人。主办单位为天津人体科研会联合天津科技咨询公司气功开发部。
1994年3月27日至4月4日 大连第1期法轮功学习班在辽宁大连外国语学院南院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600人,主办单位这辽宁省大连气功科研会。
1994年4月5日至4月12日 锦州法轮功学习班在辽宁省锦州市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辽宁省锦州市气功科研会。
1994年4月15日至4月24日 合肥法轮功学习班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安徽省气功科研会。
1994年4月、5月及8月 《文艺之窗》载文专题报导法轮功及李洪志先生。
1994年4月29日至5月8日 长春第7期法轮功学习班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鸣放宫礼堂举办,白天班约1000人参加,晚上班约1000人参加,主办单位为长春市气功科研会。
199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 重庆法轮功学习班在四川省重庆市重钢三厂礼堂举办,参加人数约700人,主办单位为重庆健身气功学校。
1994年5月29日至6月5日 成都法轮功学习班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主办单位为四川省气功科研会。
1994年6月11日至6月18日 郑州法轮功学习班在河南省郑州市风雨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郑州市气功协会。
199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济南第2期学习班在山东省济南市皇厅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4000人出席,主办单位为山东省青年科技文化服务中心。
1994年7月2日至7月9日 大连第2期法轮功学习班在辽宁省大连市机车厂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大连市气功科研会。
1994年7月15至7月18日 湖南法轮功学习班在湖南市郴州市国家女排训练中心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500人,只讲法不传功,主办单位为湖南省郴州地区气功科研会。
1994年7月19至7月27日 广州第4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广州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广州宝林气功学校。
1994年8月3日 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政府颁布证书,授予李洪志先生休士顿“荣誉市民”和“亲善大使”的称号。
1994年8月5日至8月12日 哈尔滨法轮功学习班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飞驰冰球馆举办,参加人数约1500人,主办单位为哈尔滨市气功科研会。
1994年8月20日至27日 延吉法轮功学习班在吉林省延吉延边州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1000人,主办单位为延吉气功科研会。
1994年9月 法轮功教功录像带由北京电视艺术中心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1994年9月18日 李洪志先生在长春为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讲法和解法5小时30分钟。
1994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 广州第5期法轮功学习班在广州体育馆举办,参加人数约6000人,主办单位为广州市人体科研会。
1994年12月31日 李洪志先生在大连做讲法报告会,参加人数约6600人。
1992年5月13日 李洪志先生先应各地官方气功科学研究会邀请,在中国各地共举办54期法轮功面授班,每期约十天。数万人次亲自参加传授班。
至1994年12月21日  
1994年12月 李洪志先生主要著作《转法轮》由国务院广播电视部下属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5年1月4日 《转法轮》首发式在北京公安大学礼堂举行。李洪志先生在首发式上讲法。
1995年3月13日 李洪志先生赴法国巴黎传授功法,与当时中国驻法国大使等使馆官员进行了小范围会面,并应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法兰西共和国使馆文化处举行了一场讲法报告会。法轮功正式走向海外。
199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第1个海外法轮功学习班在法国巴黎举办,授课时间为每日晚上。
1995年4月14日至20日 第2个海外法轮功学习班在在瑞典哥德堡举办。这是李洪志先生最后一次开办面授班。另在哥德堡市(Gothenburg)举办了3场讲法报告会,斯德哥尔摩(Stockholm)举办了1场讲法报告会,Uddevalla 举办了1场讲法报告会。每场时间约半天。
1995年5月10至14日 纪念法轮功法传出三周年之《长春首次法轮大法书画摄影展》在长春市举行,共展出各类作品655件,近6000余人参展。吉林省气功科研会常务副理事长、省体育气功协会主席,长春市气功人体科研会秘书长等到展。
1995年5月13日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大屿山讲法。讲法内容后收入《转法轮(卷二)》。
1995年8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大法义解》由长春出版社发行。书中收入了李洪志先生在长春、北京、广州接见法轮功辅导员(炼功点志愿工作者)时的演讲及答疑内容。
1995年11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转法轮(卷二)》由中国世界语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6年1月 《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
1996年3月 法轮功退出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
1996年3月21日 《北京青年报》刊载北京市一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3月22日 《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 李洪志先生移居美国。
1996年4月起 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先后向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佛教协会、中共中央统战部申请成立非宗教法轮功学术团体。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正式文件批示“不同意”、“不支持”,并责令六名发起申请的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找发起者谈话,正式通知不支持决定。
1996年6月8日 《北京日报》刊载4月份前十名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1996年6月17日 中国官方媒体《光明日报》发表《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评论文章,称法轮功宣扬迷信,是“伪科学”。官方媒体首次公开攻击法轮功。
1996年7月15日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举行讲法报告会并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参加人数约100人。
1996年7月24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属新闻出版署向全国各省市新闻出版局下发内部文件,以“宣扬迷信”为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
1996年 8月3日 李洪志先生在澳大利亚悉尼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出版。
1996年8月20日 李洪志先生在泰国曼谷Narai Hotel举行讲法报告会,参加人数约200人。
1996年10月12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公开演讲。约1000人出席大会,法轮功正式传入美国。同日,休斯顿市政府授予李洪志先生休士顿荣誉市民和亲善大使称号,并将该日定为休士顿市李洪志日。
1996年10月19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纽约法轮大法报告会上讲法及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约2000人出席。
1996年10月25至11月2日 第一次国际法轮大法法会在北京举行,李洪志先生于11月2日做讲法报告。
1996年11月26日 李洪志先生在澳洲悉尼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
1997年初 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进行调查,搜集罪证欲定法轮功为“邪教”。全国各地公安局调查后均上报反映“尚未发现问题”,调查就此停止。
1997年3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大法大圆满法》出版发行。
1997年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由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7年3月17日 中国《大连日报》载文《无名老者默默奉献》,报导古稀老者盛礼剑因修炼法轮功为村民义务修路1100多米的事迹。
1997年3月22、23日、 李洪志先生分别在美国纽约及旧金山演讲答疑。旧金山报告会约2500人出席。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出版。
4月6日  
1997年4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佛法(精进要旨)》出版。共收入李洪志先生1992年6月至1997年2月发表的短文56篇。
1997年7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转法轮法解》出版,收入李洪志先生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的演讲及在长春、郑州、济南、延庆、广州举办法轮功面授班时的答疑内容。
1997年7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由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7年7月14日 李洪志先生在香港举行讲法报告会并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参加人数约150人。
1997年9月 美国《芝加哥时报》刊载《人与科学——“法轮功”的启迪》连载文章,认为法轮大法启迪了人类对新科学的探索。
1997年11月16日 李洪志先生首次赴台湾台北市演讲,在台北市四兴小学讲法及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法轮功正式传入台湾。
1997年11月20日 李洪志先生在台湾雾峰农工学校讲法及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
1997年11、12月 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分别向民政部、公安部提交报告,表示服从中央决定,不再申请成立社团。
1998年2月21日 中国《大连晚报》报导大连海军舰艇学院法轮功学员袁红存从大连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一名落水儿童的事迹。
1998年3月29、30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纽约演讲答疑。约3500人出席。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8年3月30日 《北京日报》报导一名法轮功学员向科技界捐款18万元不留名的事迹。
1998年5月30、31日 首届欧洲法会在德国法兰克福召开。李洪志先生出席并做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8年5月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对法轮功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同年9月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小组为配合此次调查,对广东1255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表格抽样调查,结果表明祛病健身总有效率为97.9%。
1998年5月 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栏目利用本台记者在北京玉渊潭法轮功炼功点采访炼功学员时,法轮功学员介绍炼法轮功的好处的镜头播放中国科学研究院院士何祚庥对法轮功的攻击,称法轮功为封建迷信。节目播出后北京及河北数百名法轮功学员以写信或直接造访电视台的方式指出节目内容与事实不符。
1998年5月 李洪志先生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轮大法交流会上讲法及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
1998年6月2日 北京电视台在了解情况后承认上次关于法轮功的节目是建台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失误,重新播出了一个采访原当事人的正面报导作为更正。制作不实报导的一名责任人后被解聘。
1998年6月20日至22日 济南上千名法轮功学员在《齐鲁晚报》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后到报社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
1998年7月19日 《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河北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16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
1998年7月21日 中国公安部一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称法轮功为“邪教”,公安部据此对法轮功实行了一系列“先定罪、后调查”的行动,包括对法轮功辅导员的电话、行踪进行监听和监视、取缔法轮功炼功点、强行驱散炼功群众、抄家、私闯民宅、没收财产等。
1998年7月26日 李洪志先生接见长春法轮功辅导员、演讲并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8年8月11日 《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
1998年 上海电视台两次报导法轮功在上海及世界其它国家广受欢迎的情况,并在其中一次称已有一亿人在炼法轮功。
1998年8月22日至8月23日 李洪志先生在新加坡首都法轮大法交流会上讲法及回答学员有关修炼中的问题。讲法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发表。
1998年下半年 以乔石为首的部份中国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根据群众来信反映公安不公正对待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详细调查研究,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于年底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调查报告。
1998年8月22、23日 李洪志先生在新加坡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8年8月23日 《中国青年报》以《生命的节日》为题介绍98’中国沈阳——亚洲体育节上1500人的法轮功队伍的良好表现和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并配以两幅法轮功学员参加开幕式的压题照片。
1998年9月4、5日 李洪志先生在瑞士日内瓦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8年10月20日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1998年11月1日 中国《乐山日报》刊登摄影报导,报导有13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的乐山市和眉山地区心得交流会。
1998年11月10日 中国《羊城晚报》以《老少皆炼法轮功》为题报导了广州烈士陵园等处法轮功炼功点5000人的大型晨炼及患高位瘫痪、全身70%部位麻木失灵的广州皮革迪威有限公司统计员林婵英在炼法轮功后恢复了行走能力。
1998年12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大法》由内蒙古文化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收入《转法轮》与《法轮大法大圆满法》两部著作内容。
1998年12月31日 中国《深星时报》在“热点专题”版以整版篇幅刊登法轮功简介及《法轮功修心健身走俏鹏城 三千学员勤修炼乐此不疲》、《大学校园设练功点 教授学生自发练功》、《法轮功祛病效果明显 不少病患者深受其益》等文章,并配以七幅法轮功学员心得交流会及炼功的彩色照片。
1999年1月 《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9年1月 《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9年1月 李洪志先生诗作《洪吟》由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收入了李洪志先生1976年12月至1998年11月的诗作72首。
1999年2月21、22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洛杉矶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3月4日 哈尔滨市法轮功辅导总站被哈尔滨市公安局评为拾金不昧先进单位。
1999年3月27、28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纽约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3月 《法轮佛法(在长春辅导员会议上讲法)》由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9年3月 《法轮佛法(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由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9年3月 《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由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9年4月11日 何祚庥在中国天津教育学院《青少年博览》杂志上发表题为《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再次引述1998年在北京电视台用过的已被证明为不实的例子批判法轮功。
1999年4月18日 天津法轮功学员前往天津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法轮功实情。几天内计有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到场。
至24日  
1999年4月23、24日 天津市公安局动用300多名防暴警察殴打驱散反映情况的法轮功学员,抓捕45人。部分法轮功学员流血受伤。
1999年4月25日 万余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地的法轮功学员前往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公室所在地中南海外上访。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面接待。上访代表提出三点要求:释放天津被捕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修炼群众一个宽松的修炼环境;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天津被捕学员当天得到了释放。上访法轮功学员于晚九点左右离开。
1999年4月25日当夜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致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他有关领导,称“共产党如果战胜不了法轮功,那将是天大的笑话”。这封信被当作内部文件层层向下传达。
1999年4月27日 大连市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大连华北路进行集体炼功,声援北京4月25日上访活动。
1999年5月1日、2日 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约2500名法轮功学员在澳洲悉尼召开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出席并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5月2日 李洪志先生在澳大利亚悉尼Darling Harbour国际会议中心接受了中英文媒体的采访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1999年5月8日 李洪志先生在新西兰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新西兰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5月23日 李洪志先生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5月30日 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创办的中英文法轮功网站明慧网开通。
1999年6月6日 中国当局首次审讯100多名参加过“4.25”上访的法轮功学员。
1999年6月7日 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称“法轮功问题有很深的政治社会背景乃至复杂的国际背景”,“是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最严重的一次事件”。讲话内容于6月13日在中共内部秘密传达。
1999年6月10日 “中央610办公室” 成立,其任务为专门策划和驱动对法轮功的大规模镇压。镇压开始后,“610办公室”被定为正部级常设机构。全国各级“610”机构数以万计,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规模,经费充分满足,权力超乎一般政府部门和公检法部门,只服从于党委,并直接对上一级“610”负责。其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
1999年6月1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发表讲话,称人们有权相信或不相信某种功法,并表示即将镇压法轮功的传说是谣言。
1999年6月18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从辽宁本溪市启程进京上访,本溪公安层层设卡堵截,致28次进京列车被堵在沈阳火车站一个多小时。经过警察地毯式大搜捕之后,500余名学员突破封锁于6月19日抵京到国务院信访办集体上访。该事件惊动了中央,被称为“6.19”事件。
1999年6月25日 美国芝加哥市市长宣布“芝加哥李洪志大师日”, 美国伊利诺思州州长致信李洪志先生表示嘉奖, 美国伊利思诺州财务长授予李洪志先生杰出服务奖, 美国芝加哥市市长致信李洪志先生表示欢迎信。李洪志先生发表了演讲并表示感谢。
1999年6月26日 李洪志先生在美国芝加哥演讲答疑。演讲答疑内容后整理为《法轮佛法(在美国中部法会上讲法)》出版。
1999年7月3、4日 法轮大法欧洲心得交流会召开。
1999年7月14日 潍坊及周边地区几千名法轮功学员,到潍坊市政府信访办上访。7月15日凌晨,得到了市政府签章书面正式答复,公文内容包括:不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攻击法轮功,准许法轮功学员在公共场所炼功,准许法轮功资料在内部发行,不对上访学员进行打击报复。
1992年5月 法轮功传至40多个国家,学炼法轮功的人数达到7000万至1亿。
至1999年7月  
1999年7月19日 江泽民在高层会议中正式宣布定案,全面取缔法轮功。
1999年7月20日 中国全国统一大规模对法轮功辅导员的抓捕和抄家行动开始,同日,数万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后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被抓捕,并被关押于北京市丰台体育馆、石景山区体育馆等各大体育馆。
1999年7月20日起 来自美国、加拿大、欧洲、以色列、新加坡澳洲、台湾及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到美国首都华盛顿,向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各国大使馆、国际机构以及美国政府和国会议员呼吁给予法轮功学员道义上的支持。
1999年7月21日 日本关东地区近百名法轮功学员来到中国驻日大使馆递交紧急呼吁书。
1999年7月22日 镇压正式开始。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刊出了《李洪志其人其事》的长篇批判文章,民政部发布“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的通告,公安部发布“六禁止”通告,包括“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所悬挂、张贴宣扬法轮大法(法轮功)的条幅、图象、徽记和其它标识;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散发宣扬法轮功的书刊、音像制品和其它宣传品;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场合聚众进行‘会功’、‘弘法’等法轮功活动;禁止以静坐、上访等方式举行维护、宣扬法轮功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它方式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人组织、串联、指挥对抗政府有关决定的活动”,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各地公安继续抓捕法轮功学员,或强行将他们带到警察局观看电视宣传,抄家、抄书,焚烧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等。同时数以几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开始走向北京和各地方政府部门和平请愿。请愿群众被驱散或抓捕。
1999年7月22日 李洪志先生发表《我的一点声明》,呼吁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和善良的人们帮助解决在中国发生的危机。同日在纽约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
1999年7月22日 人权监测委员会强烈谴责中国政府禁止法轮功活动。
1999年7月 法轮大法日本及旧金山心得交流会分别于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之时召开。参会学员继续开会并呼吁国际社会给予中国法轮功学员以人道支持。
1999年7月23日 李洪志先生在纽约新闻发布会上讲话。加拿大向中国外交部递交抗议信,谴责镇压法轮功。
1999年7月23日 日本法轮功学员在东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几家新闻媒体到场。
1999年7月23日起 德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先后向波恩中国驻德国大使馆递交呼吁信、向德国外交部呼吁并在柏林举行新闻发布会。
1999年7月24日 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中国大使馆附近的Hilton饭店会议厅里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多家中西媒体到会,另有1000余名在首都广场国家艺术馆和航天馆之间的草坪接受多家中英文媒体采访。
1999年7月24日 美国西部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加州圣荷西市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100多名学员以及约400名欲解法轮大法的人士参会,十几家中英文媒体到会采访。
1999年7月25日 李洪志先生在纽约接受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专访。
1999年7月27日 李洪志先生托人向中国驻美大使馆转交一封署名信,敦促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打压,用和平对话方式解决问题。
1999年7月27日 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采取克制态度。
1999年7月28日 中国公安部发出对李洪志先生的国际通辑令,指控他试图推翻政权。国际刑警组织拒绝对此协助。5000多名大连法轮功学员到大连市政府前人民广场呼吁停止迫害。
1999年7月27日至8月1日 来自纽约、新泽西和康州的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纽约联合国对面广场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1999年7月29日 美国法轮功学员在华盛顿DC召开新闻发布会,呼吁停止镇压。
1999年7月29日至8月6日 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温哥华艺术馆外连续九天呼吁世人了解法轮功真相。十几家新闻媒体到场采访并作正面报导。
1999年7月31日 李洪志先生发表声明对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深表遗憾。
1999年7月31日、8月7日、8月8日 法国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铁塔对面的人权广场呼吁世人给予支持和帮助法轮功。法国电视台、电台、国际广播电台、法新社等新闻媒体到场采访。
1999年8月4日 联合国世界公民联合会提出议案,谴责中国侵犯人权与基本自由。
1999年8月6日 25位美国参议员联名致信江泽民,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
1999年8月7日 首届英文法轮大法交流会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召开。约60人到会。
1999年8月8日 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市长向法轮功颁发自镇压以来第一个褒奖节日“李洪志日”。
1999年8月8日 138名法轮功学员在海南省海口市万绿园公开集体炼功,并在被公安团团围住后坚持炼完。该事件后被称为“海口8.8事件”。
1999年8月14日 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华盛顿中心广场大草坪举行大型集体炼功和心得交流会,庆祝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市长将8月9日到13日定为“法轮大法周”、巴尔的摩市长将8月13日定为“李洪志日”、马里兰州州长于8月14日向李洪志先生颁发“荣誉市民”证书及费城市长将8月16日定为“法轮大法日”。
1999年8月16日 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17岁女学生陈英在去京上访被押返途中,被警察打骂、恫吓,被迫跳车身亡。这是明慧网于1999等10月25日公布的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
1999年8月 第二次德国法会在柏林召开。
1999年8月29日 英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英国、爱尔兰、瑞典、瑞士、法国等地的300多名学员参会。
1999年9月 来自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典、台湾、新加坡、日本等国的200多名法轮功学员聚集到新西兰向前来参加APEC会议的江泽民抗议。
1999年9月18、19日 首届独联体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俄罗斯、乌克兰、拉脱维亚、哈萨克斯坦、瑞典及中国等地的200余名学员参会。
1999年10月9日 首届新泽西州和费城英语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新泽西州立罗格斯大学召开。百余名学员参会。
1999年10月12日 休士顿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100多名学员参会。
1999年10月16日 明慧网上刊出第一起法轮功学员被关入精神病院的报导。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诚种于1999年9月28日被带到武进市(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被强制服药及上电刑。
1999年10月16、17日 大纽约地区召开纪念李洪志老师纽约讲法三周年修炼心得交流会,近600名学员参会。
1999年10月24日 首届北欧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瑞典哥得堡市召开。来自瑞典、丹麦和挪威等国的100名学员参会。
1999年10月25日 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了江泽民在法国访问时答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的讲话,称“法轮功就是邪教”。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在看完节目后到天安门广场及人民大会堂上访被捕。
1999年10月26日 中国各大官方媒体以“法轮功就是邪教”为题在头版头条刊载了江泽民的讲话。外界普遍认为这代表着中国官方对法轮功的定性。近千名法轮功学员走上天安门、信访办被捕。
1999年10月27日 《人民日报》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法轮功”就是邪教》。约6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展开横幅被捕。17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城楼上展开法轮功横幅,其中15名北京法轮功学员后被判4个月至两年监禁,另两名外地学员被押回原籍关押。
1999年10月28日 约30名法轮功学员于北京郊区举行了秘密新闻发布会,以真名和真实形象接受了来自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纽约时报等西方主要媒体驻京记者的采访和拍照,第一次将镇压法轮功的详情从中国内地公布于西方媒体。美联社及路透社当天向外发布了消息,《纽约时报》、《南华早报》和欧洲数家报纸次日刊登了新闻发布会的报导和大幅照片。参加发布会的学员后来陆续被捕,其中丁延、蔡铭陶于2000年被迫害致死,谷林娜被判刑四年,蒋朝晖、张珂被判刑三年,刘冬梅被劳教三年,雷晓婷被判刑两年。余者下落不明。
1999年10月30日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各大媒体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决定”和“解释”未提及法轮功,但被外界认为是镇压法轮功的法律依据。
1999年11月1日 中国司法机关通过媒体公布已被关押数月的原法轮功研究会四名成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四人被执行逮捕。
1999年11月6日、7日 澳洲首届英文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黄金海岸召开。来自澳洲各地及广州、香港、加拿大、新西兰等地的250多名学员参会。
1999年11月12日 首次对法轮功学员判刑,四名法轮功学员宋岳胜、陈元、江诗龙、梁玉琳被判监禁两到十二年不等。另有数百名学员被处以劳动教养三年。
1999年11月18、19日 美国众议院、参议院分别通过了要求中国政府停止镇压法轮功的218号参众两院共同决议案及相关的217号决议案。
1999年11月19日 百余名来自中国13个省市及澳大利亚、美国、瑞典等国的法轮功学员聚集在广州,准备召开心得交流会。在会议正式召开之前的25日,警察闯进了他们的住所之一,逮捕了在场的17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一名学员趁警察搜查房间之际紧急将大会所有发言稿用电子邮件发与明慧网后将手提电脑从窗户抛到楼下。交流会15名学员的发言稿、会议开幕词、闭幕词后来全部在明慧网上发表并在全球法轮功学员中广为流传,其中闭幕词写于狱中。
至25日  
1999年11月28日 法轮大法西雅图法会召开。来自世界各地的700多名大法学员参会并于会后举办新闻发布会。
1999年12月3日 传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千余名法轮功学员闻讯到场要求旁听被捕。
1999年12月4、5日 澳洲墨尔本首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1999年12月6日 北京房山区52名法轮功学员被关进周口店精神病医院。
1999年12月12日 来自2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举行心得交流会、请愿集会及大型炼功等活动,并向中国政府递交请愿信。
1999年12月18日 兰州市约108名法轮大法弟子在兰州市召开一年一度的兰州法轮大法法会。
1999年12月25日 新加坡1999年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约130本地学员和来自马来西亚、澳州的学员代表及对法轮功感兴趣的人士参会。
1999 年 12 月25、26日 法轮大法台湾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台北师大体育馆召开。来自台湾各地的1000多名学员及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的海外功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会。
1999年12月26日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原法轮功研究会成员李昌、王志文、纪烈武和姚洁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同日法庭外千余名要求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被捕。
1999年12月31日 数千名来自全国各地、40余名来自日本及几十名来自台湾、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炼功、展示法轮功横幅被捕。
至2000年1月1日  
2000年1月1日 波士顿2000年法轮大法法会召开。约500名学员参会。
2000年1月3日 一名法轮功学员成功地将法轮旗悬挂于戒备森严的天安门城楼毛泽东巨幅画像上方两分钟。
2000年1月5日 法新社报导,中国海外秘密情报人员已搜集了1000多个海外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
2000年1月9日 三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到北京新华社总部递交呼吁信而被扣留、审讯,之后被押解出境。这是第一起西人法轮功学员到中国为法轮功呼吁事件。
2000年1月19日 明慧网发表李洪志先生在山中打坐的照片,照片说明为“1999年7月20日后,师父离开纽约,在山中静观世间。”
2000年1月19日 来自中国各地及海外回国大法弟子共100多人在北京城区召开法会。
2000年2月4、5日 数千名中国各地及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暴力抓捕。
2000年2月12日 拉托维亚法会在首都里加召开。
2000年2月12、13日 蒙特利尔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260多名学员参会。
2000年2月19、20日 北加州学法心得交流会在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举行,近400名学员参会。
2000年2月20日 2000年南加州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0年3月20、21日 500余名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于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第56届年会开幕当天在联合国大厦外炼功、呼吁停止镇压并召开心得交流会和新闻发布会。
2000年3月23日 国际特赦组织在香港强烈谴责中国镇压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精神运动。
2000年4月 法轮功学员以世界公民协会成员身份在第56届联合国人权大会上就中国政府镇压修炼法轮功妇女的问题作专题发言。
2000年4月13日 至少2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为敦促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表决谴责中国人权议案被捕。
2000年4月15日 河北省某县几十名学员举行心得交流会。
2000年4月16日 湖北省某地学员举行了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得知消息的90多名学员参会。
2000年4月22日 纽约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曼哈顿喜来登饭店召开。千余名学员参会。
2000年4月25日 北京出动3000警力在天安门广场布防。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请愿被捕。海外法轮功学员举办活动纪念“4.25”周年。
2000年5月13日 海外十几个国家和城市的法轮佛学会共同决定将每年的5月13日定为“世界法轮大法日”。中国大陆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0年5月22日 李洪志先生自镇压后首次发表写于1999年10月12日的诗作《心自明》。
2000年5月 法轮功网站新生网成立。
2000年6月1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走向圆满》发表。
2000年6月17日 2000年芝加哥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0年6月18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近5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大庆石油管理局门前铁人广场集体炼功。
2000年6月25日 台湾北区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台北三兴国小体育馆召开。上千名学员参加。李洪志先生向大会发来传真。
2000年6月29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预言参考》发表。
2000年7月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随意所用》发表。
2000年7月5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排除干扰》发表。
2000年7月2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昭示》发表。
2000年7月22日 来自加拿大、新加坡、澳洲、日本、法国、台湾、美国等近10个国家和地区的上千名法轮功修炼者在华盛顿DC召开心得交流会。
2000年7月 加拿大总督伍冰枝(Adrienne Clarkson)写贺信祝贺法轮大法周。
2000年8月10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理性》发表。
2000年8月1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发表。
2000年8月12日至22日 法轮大法书籍参加一年一度印度德里书展。
2000年8月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在美国纽约成立。
2000年8月 加拿大副总理荷伯·格雷(Herb Grey)及加拿大司法部长、文化传承部长等多位内阁部长共写信70封祝贺加拿大法轮大法周。
2000年8月26、27日 第二届俄罗斯独联体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来自俄罗斯近20个城市及瑞典的3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0年8月 29日 香港法轮功学员朱柯明和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杰向中国最高检察院起诉江泽民、中共组织部长曾庆红、中央政治局秘书罗干,指控三人违反法纪迫害法轮功,并提出了撤销对李洪志先生的通缉令、撤销公安部违反宪法的“六禁止”通告、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追究江、曾、罗等三人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等六项起诉要求。
2000年9月4日 纽约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曼哈顿世贸中心Marriott饭店召开。来自北美各地、亚太地区及欧洲各国逾1500名中西人大法弟子到会。
2000年9月7日 朱柯明和王杰在北京被捕。
2000年9月 30多个国家近2000名法轮功学员聚集于纽约,向前来参加联合国“千喜年高峰会”的中国代表团请愿,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游行、集体炼功等一系列活动。
2000年9月17日 全澳法会在悉尼召开。来自澳洲、香港、澳门、新加坡、新西兰、台湾及中国大陆的400多名学员参会。
2000年10月1日 数千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0年10月6日 数千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0年10月8日 由法轮功学员主办的法轮大法电台在美国旧金山开播。
2000年10月 中国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改所为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法轮功而将18名女法轮功学员扒光衣服后投入男牢房。
2000年10月 美国、英国等地超过30名议会议员及大学教授提名李洪志先生及其弟子为2001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
2000年10月中旬 大陆某县80多名大法弟子召开法会。
2000年10月15日 休斯顿纪念“李洪志日”四周年法会召开。
2000年10月16日至22日 美国西部法轮大法周暨美西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0年10月21日 8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旧金山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自镇压后首次再度出席交流会并发表演讲。演讲内容后收入李洪志先生著作《导航》。
2000年10月2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窒息邪恶》发表。
2000年10月26日 为抗议法轮功被打为“邪教”周年,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0年10月26日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召开“讲清真相,向政府洪法”主题法会。近200名学员参会。
2000年10月28日 由海外法轮功学员制作的“放光明”法轮功电视节目在北美卫星电视台通过卫星和部分有线电视播放,覆盖面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2000年10月29日 韩国法轮大法汉城地区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汉城、大邱、广州等地的100多名学员参会。
2000年10月30日 法轮功电视节目《法轮功真实的故事(1)》在美国弗吉尼亚州费郡30台国际节目首次开播。
2000年11月2日 中国法院以非法印刷、售卖书籍罪分别判处印刷法轮功出版物的梁建田(音译)和刘景颂(音译) 无期及20年徒刑。
2000年11月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发表。
2000年11月18日 迎接新纪元北京法会召开。新加坡法轮佛学会主办面向公众的心得交流会,近500人参会。
2000年11月19日 法轮大法正见网成立。
2000年11月19日 山东大法弟子召开法会。来自九个地区的几十名学员参会。
2000年11月 美国“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2000年11月29日 “澳洲公众支持法轮大法信仰权利”协会成立。
2000年12月 《法轮功挑战中国》一书上市,作者为曾四度获艾美奖的美国记者丹尼.谢契特(Danny Schechter)。这是第一本试图全面反映法轮功问题的英文书。
2000年12月9日 北美五大湖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安娜堡召开,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演讲内容后收入《导航》。
2000年12月18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发表。
2000年12月23日 18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台湾台北市举行心得交流会。这是台湾首度举办跨国修炼心得交流会。副总统吕秀莲到场致词。
2000年12月23至26日 法轮大法2000年亚太地区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在台北中正纪念堂召开。来自五大洲的3000多名学员参会。副总统吕秀莲到场致词。会后参会学员举行了游行、烛光纪念会和排字活动。
2000年12月28日 第三届德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爱尔巴赫召开。
2000年12月30、31日 加拿大西部法会在温哥华召开。200多名学员参会。
2000年12月31日 几十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展开一幅长99米,宽1.5米的黄底红字巨型横幅,上书《洪吟》中的全部72首诗作。同日约1500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1年1月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忍无可忍》发表。
2001年1月1日 至少有700名大陆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警察一度平均两分钟逮捕一名请愿学员。
2001年1月10日 加拿大籍法轮功学员张昆仑教授在中国被判三年劳教近两个后通过加拿大政府的干预提前获释。这是第一起国际社会成功营救法轮功学员的案例。
2001年1月 “加拿大法轮功之友”协会成立。
2001年1月4日 专事揭露迫害法轮功案例和责任人的网站《法网恢恢》正式运行。
2001年1月13日 第一份公开真实姓名声明在高压下所签署的不利于法轮功或放弃法轮功的文字材料作废的“严正声明”发表于明慧网。
2001年1月13、14日 法轮大法2001年香港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23个国家的1200余名学员参会并举行了游行、集体炼功和排字等活动。
2001年1月1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致香港法会经文《贺词》发表。
2000年1月14日 来自23个国家的逾千名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举行心得交流会并游行抗议迫害。
2000年1月15日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要求停止镇压法轮功。
2001年1月23日 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惨案发生。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一小时后向海外发布消息,称5名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自焚,后改为7名。同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表题为“中共制造自焚惨案,新华社造谣陷害法轮功”的声明,呼吁对事件进行第三方独立调查。
2001年1月23日 第一届基辅法轮大法心得交流大会召开。80多人参会。
2001年1月24日 塞班岛新春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1月27日 弗吉尼亚州举办首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20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1月27、28日 奥兰多首次英文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市召开。
2001年2月1日 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成立。
2001年2月4日 美国《华盛顿邮报》发表由菲力普.P.潘(Philip P. Pan)撰写的报导《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指无人见过“自焚”中死去的刘春玲练法轮功。
2001年2月1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大穹》发表。
2001年2月17、18日 2001年美西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于洛杉矶帕萨迪纳(PASADENA)市人民剧场召开。100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3月3、4日 全日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大坂召开。来自日本各地的10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3月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发表。
2001年3月10日 新英格兰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3月14日 法轮功获美国人权组织自由之家“团体宗教自由奖”。
2001年3月18日至20日 欧洲法轮大法交流会是在日内瓦召开。约1500名各国法轮功学员参会并向联合国人权大会请愿。
2001年3月19日 李洪志先生致欧洲法会经文《致词》发表
2001年4月5日、6日 法轮功学员分别以世界公民协会和自由之家代表身份在日内瓦联大人权大会上就镇压法轮功问题发言。
2001年4月 爱尔兰“赵明之友”社团成立并举办征集签名、游行等呼吁解救回中国探亲时被捕的爱尔兰三圣学院研究生、法轮功学员赵明的活动。
2001年4月10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建议》发表。
2001年4月10日 来自美国和英国的精神病医生在日内瓦举行新闻发布会,谴责中国使用精神病院监禁法轮功学员。
2001年4月15日 澳大利亚墨尔本第二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近200名本地学员及部分悉尼学员、社会人士参会。
2001年4月16日 《华尔街日报》由伊恩·约翰逊(Ian Johnson)撰写的有关打压法轮功的报道获美国新闻界最高荣誉普立兹奖中的“最佳国际新闻报道奖”,报道中被采访的主要人物、法轮功学员张学玲一星期后在中国被判处三年劳教。
2001年4月 “法轮大法波罗地海协会”已宣告正式成立。
2001年4月18日 中国湖北省麻城市白果镇王华君、李学春、黄建勇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殴打、折磨致死,其中王华君在被打得奄奄一息后被拖到该镇金源广场的政府门前烧上汽油烧死,警察对围观群众宣称这是法轮功学员“自焚”。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用摩托车高速拖拉。
2001年4月22日 2001年法轮大法纽约地区心得交流会在喜来登饭店(Sheraton Hotel)的纽约大厅(New York Ballroom)召开。来自全美各地及加拿大、澳洲、香港的大法弟子1000余人参会。
2001年4月2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发表。
2001年4月27日 法轮大法书籍在日内瓦参加一年一度大型国际书展。
2001年5月3日 美国总统布什首次针对宗教镇压问题谴责中国迫害法轮功。
2001年5月 约600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香港,向前来参加会议的江泽民抗议镇压。另有95名法轮功学员被拒入港。
2001年5月9、10日 全俄及原苏联地区各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莫斯科召开。来自23个城市和地区的近百名学员参会。
2001年5月11日 由丹尼.谢契特(Danny Schechter)制作的获“独立公共广播市民”全国纪录片竞选奖的56分钟纪录片《法轮功对中国的挑战》 在纽约公演。《纽约时报》发表影评称这部记录片与中国政府的观点相反,它提供了大量充实的证据证实法轮功不是邪教。
2001年5月12日 密苏里首届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5月13日 约300名法轮功学员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1年5月13日 2001年韩国全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大邱召开。
2001年5月19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弟子的伟大》发表。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并演讲。演讲内容后收于《导航》。“发正念”首次被提出。
2001年5月20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发表。
2001年5月23日 “秘鲁法轮大法学会”获准成立。
2001年5月24日 李洪志先生被《亚洲周刊》评为亚洲50名最有影响力人物之首。
2001年5月27日 全球法轮功学员首次统一时间发正念。
2001年5月30日 江泽民因镇压法轮功等罪行被国际特赦组织列为2000年度五个“人权恶棍”之一。
2001年5月30日 中国大陆北方某市召开了心得交流会,100余名学员参会。
2001年6月2日至10日 法轮大法书籍在新加坡参加第十六届世界书展。
2001年6月4日 针对法轮功学员大量向民众散发法轮功资料的情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可以对散发、制作传单、DVD、VCD、CD光盘者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及“颠覆国家罪”。
2001年6月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不政治》发表。
2001年6月9日 多伦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地球科学物理中心召开。
2001年6月10日 全球法轮功学员统一固定北京时间每星期日同时发正念。
2001年6月1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发正念说明《发正念两种手印》发表。
2001年6月1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什么是功能》发表。
2001年6月14日 2001年北欧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哥德堡市召开。
2001年6月15日 23个国家的600多名法轮功学员于欧盟首脑高峰会议期间聚集于瑞典哥德堡,举行大型环城游行及新闻发布会,首次提出“SOS全球救援计划”,以唤起国际社会对中国虐杀和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关注。
2001年6月 河南大法弟子在周口市某宾馆举办法会。
2001年6月17日 李洪志先生致北欧法会经文《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发表。
2001年6月20日 “万家惨案”在中国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发生,李秀琴、张玉兰、赵雅云等3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8名在昏迷中被秘密送往医院,另有4名被送往男队隔离。因劳教所严密封锁消息,外界一度以为15名法轮功学员已全数被迫害致死。
2001年6月20日至22日 法轮大法书籍参加澳大利亚一年一度全国书展。
2001年6月23、24日 2001年芝加哥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6月2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大法坚不可摧》发表。
2001年6月24日 从中国广东博罗某劳改农场逃出的身负重伤的广东保安法轮功学员覃永洁搭乘一艘集装箱船,经过约半个月的海上飘泊后到达美国加州长岛。他身上所带的被警察用铁条烙伤的大面积烧伤及他的传奇式经历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2001年7月起 包括美洲、欧洲、澳洲、亚太地区等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发起全球性大型徒步、汽车或自行车“SOS紧急救援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行动,主路径贯穿美洲、欧洲和亚洲地区,途经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个城市,行程数万公里,其中包括横跨加拿大多伦多至温哥华、蒙特利尔至渥太华至纽约、多伦多至渥太华再至纽约的总行程4500公里步行、穿越全美华盛顿至洛杉矶4828公里步行、西雅图至旧金山1440公里步行、洛杉矶至旧金山800公里步行,纽约至华盛顿400公里步行、波士顿至华盛顿720公里步行、纵穿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至克里夫兰580公里步行、秘鲁首都利马至伊卡市300公里步行、横跨欧洲3200公里步行(共分三线:波士顿出发经冰岛到巴黎后穿过法国、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等欧洲十几个国家,全程4594公里;美国飞至爱沙托尼亚,再步行穿过阿托维亚,途经白俄罗斯、波兰,至保加利亚,全程2007公英里;加拿大飞至葡萄牙里斯本,再步行穿越西班牙、意大利、梵蒂冈等国家,全程5135公里)、穿越法国SOS步行、横跨爱尔兰SOS步行、英国爱丁堡至伦敦727公里步行、英国伦敦至比利时布鲁塞尔跨越三个欧洲国家386公里步行、英国伯明翰市至伦敦350公里步行、瑞典法轮市至斯得哥尔摩250公里步行、澳大利亚悉尼至布里斯本1086公里步行、悉尼至堪培拉307公里步行、新西兰奥克兰至威灵顿660公里步行、纵跨台湾400公里步行、纵横日本列岛2300公里步行、韩国坡州市至釜山530公里步行、印度尼西亚班登至雅加达180公里步行、环澳洲16000公里汽车之旅、加拿大蒙特利尔7500公里汽车之旅、旧金山至华盛顿横跨美洲汽车之旅、洛杉矶至华盛顿汽车之旅、环英国3194公里汽车之旅、加拿大纵横纽布伦斯威克省和魁北克省SOS汽车之旅、俄罗斯800公里自行车之旅、德国马格德堡至柏林自行车之旅、美国奥兰多至华盛顿自行车之旅等。
2001年7月5日 美国国务院发表「法轮功在中国」新闻公告,呼吁中国释放被关押法轮功学员。
2001年7月8日 泰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曼谷召开。
2001年7月17日 中国大陆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就弟弟彭敏与母亲李茔秀被虐待致死向美国联邦纽约南区法院起诉中国湖北省公安厅长、湖北省“610办公室” 第二号人物赵志飞。8月底,彭亮及武昌地区认识和帮助过彭亮的法轮功学员大批被捕,彭亮情况不明。
2001年7月8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法与修炼》发表。
2001年7月17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念的作用》发表。
2001年7月20日 国际人权协会发布新闻公告,呼吁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和屠杀。
2001年7月21日 来自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0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特区召开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演讲内容后收入《导航》。
2001年7月2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发表。
2000年7月底 马三家劳教所内130多名法轮功学员为抗议劳教所拒不释放劳教期满法轮功学员而集体绝食。
2001年8月起 全球海外法轮功学员在各国中领馆前发起绝食或静坐请愿,声援马三家劳教所学员,抗议镇压。其中加拿大温哥华法轮功学员的昼夜24小时请愿持续坚持1年零9个月,至2003年5月仍未中断。
2001年8月 北美法轮佛法研究会联合编辑、金莲花出版社出版的《天地同向—褒奖法轮大法》出版,书中收入了自1992年至2001年600多个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俄罗斯、日本等各级政府及民间对法轮大法的褒奖中的一部分。
2001年8月14日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倡导和保护人权附属委员会第53届会议中发表声明,指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并谴责中国以“国家恐怖主义行为”迫害法轮功。
2001年8月1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发表。
2001年8月19日 全日第二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东京召开。
2001年8月23日 意大利法轮大法协会(Associazione Italiana della Falun Dafa)注册成立。
2001年8月27日 美国波士顿法轮功学员何海鹰向美国伊利诺斯北区地方法庭起诉中国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酷刑迫害、谋杀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反人类等罪行。
2001年8月30日至9月5日 朱镕基访问爱尔兰期间,爱尔兰首相提出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受侵犯问题。
2001年9月1日 明慧网发布消息,欧洲法轮大法协会已正式成立。
2001年9月7日 北京数十名大法弟子召开法会。
2001年9月9日 塞班岛第三次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9月9日 法轮大法网站欧洲圆明网成立。
2001年9月13日 欧洲议会提名李洪志先生为2001年萨哈洛夫思想自由奖候选人。
2001年9月15日 2001年休士顿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1年9月2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路》发表。
2001年9月29至30日 俄罗斯第二届大法法会在莫斯科召开。
2001年9月30日 爱尔兰首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于都柏林召开,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丹麦、瑞典、瑞士、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1年10月2日 李洪志先生致俄罗斯第二期大法法会经文《致俄罗斯第二期大法法会》发表。
2001年10月5至7日 亚洲太平洋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大会在澳大利亚昆士兰首府布里斯本市召开。100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10月 山东省法轮功学员突破封锁召开全省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交流大会。
2001年10月8日 华盛顿DC召开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60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10月15日 丹麦法轮大法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23日 奥地利法轮大法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25日 比利时法轮大法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2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秋风凉》发表。
2001年10月底 加拿大总理克里田(Jean Chrietien)在上海亚太经合会议(APEC)上第一次向江XX面对面提出法轮功问题,
2001年11月11日 泰国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于曼谷召开。
2001年11月11日 以色列法轮大法(法轮功)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11月20日 12个国家的36名西人法轮功学员会聚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暴力拘捕,一天后被驱逐出境,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境。
2001年11月30日 荷兰法轮功协会正式成立。
2001年12月1日 东南亚法会在新加坡召开。来自东南亚区域(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菲律宾)及台湾、香港、日本、韩国、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近600名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1年12月6日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起诉大蒙特利尔市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法院12月10日下达保护令,要求《华侨时报》停刊诋毁法轮功言论。
2001年12月1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法正人间预》发表。
2001年12月13日 六名清华大学法轮功学员因用互联网传播法轮功资料被秘密判刑3到12年。
2001年12月15日 乌克兰第一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基辅市召开。
2001年12月21日(阴历冬至) 中国大陆第一个“法轮大法日”在长春设立。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在主要街道悬挂法轮功横幅上千条并播放世界法轮大法电台广播。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发文祝贺。
2001年12月21日 美国联邦法院于以“缺席审判”方式判定赵志飞虐杀罪成立。
2001年12月21日 2001年台湾法会于台北世贸国际会议中心召开。台湾总统陈水扁、行政院长张俊雄致贺电。
2001年12月29日 6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佛州召开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佛州多个城市宣布当天、当周为“法轮大法日”和“法轮大法周”。
2001年12月30日 法轮大法首届艺术节在佛罗里达坦帕市召开。来自世界各地近百名法轮大法艺术家学员表演了自己创作的歌曲、器乐曲、舞蹈、电视片等作品。
2002年1月1日 日本京都法轮功学员泽弘义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1月1日 中国重庆市法轮功学员利用有线电视台播放法轮功影片70余分钟。后4名有关的法轮功学员被判7至16年徒刑,一名死于拘留期。
2002年1月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2年1月11日起 全球30多个城市数千法轮功学员举办新闻发布会和为期3天的烛光守夜活动,抗议22天之内被证实迫害致死案例达20起。
2002年1月12日 日本中部地区首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名古屋市召开。
2002年1月23日 加拿大西人法轮功学员康妮.齐普卡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1月 李洪志先生著作《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发表,收入了1999年5月至2001年12月的47篇短文、诗词、对法轮功学员修炼体会的评注、致各地法会致词、有特殊意义的照片、手印等。
2002年1月 以色列首次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特拉维夫市(Tel Aviv)召开。50多名学员参会。
2001年1月 共有54700余人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每天平均140多人,最多的一天470人。
至2002年1月  
2002年初 重庆市江北区警察向在街上散发法轮功材料的法轮功学员开枪射击,子弹误伤一过路女青年。
2002年初 台湾放光明网站成立并于2002年2月2日刊登第一部由台湾放光明电视制作中心制作之《法轮大法在台湾(更新版)》。
2002年1月9日 “大连法轮大法日”设立。
2002年1月16日 长春市自镇压以来首次公开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部分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外公开喷、贴法轮功标语和传单,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及律师走进南关区法院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致使审判未果。
2002年2月1日 2002年大纽约地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纽约曼哈顿喜来登大饭店召开。来自美国各州、加拿大、台湾、瑞典、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地的1300余名中西人法轮功学员参会。李洪志先生致信祝贺。
2002年2月2日 李洪志先生致纽约法会经文《致纽约法会的贺词》发表。
2002年2月4日(阴历立春) “辽宁法轮大法日”、“(黑龙江)阿城法轮大法日”、“江西法轮大法日”、“甘肃法轮大法日”、“河北法轮大法日”、“成都市法轮大法日”、“河南法轮大法日”、“广州法轮大法日”、“齐齐哈尔法轮大法日”、“青岛法轮大法日”、“云南省法轮大法日”、“宁夏法轮大法日”、“湖北省法轮大法日”、“深圳法轮大法日”、“武汉法轮大法日”、“贵阳法轮大法日”、“兰州法轮大法日”、“山东法轮大法日”、“重庆法轮大法日”、“北京法轮大法日”、“江西法轮大法日”、“甘肃法轮大法日”设立。各地法轮功学员为配合当地“法轮大法日”举行了悬挂横幅、喷写标语、散发传单等各种活动。
2002年2月4日至2月10日 “石家庄法轮大法周”、“公主岭市法轮大法周”、“沈阳法轮大法周”设立。
2002年2月4日至2月11日 “鸡西市法轮大法周”、“鞍山法轮大法周”、“上海市法轮大法周”、“佳木斯法轮大法周”设立。
2002年2月7日 包括两位中国公民、一位美国公民、两位瑞士公民及一名法国公民在内的6名法轮功学员向北加州地区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北京市市长刘淇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为、无故监禁、反人权、剥夺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辽宁省副省长夏得仁被同时控告。
2002年2月9日 “吉林市法轮大法日”设立。
2002年2月9日 2002年美国西部法会在盐湖城召开。来自美国各地及加拿大和台湾的约500名法轮大法弟子参会。
2002年2月1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全世界大法弟子过年好!》和《大舞台》发表。
2002年2月11日 北美西人法轮功学员李伟.布莱迪(LEVI BROWDE)和杰森.劳福特斯(JASON LOFTUS)在天安门请愿被捕。
2002年2月11日 “烟台市法轮大法日”设立。
2002年2月1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戏一台》发表。
2002年2月12日 中国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姜洪禄走在大街上准备悬挂法轮功横幅时因被警察辨认出是法轮功学员而遭枪击。后姜洪禄被判刑14年。
2002年2月12日(阴历春节) “江苏省法轮大法日”、“(黑龙江)双城市法轮大法日”、“大庆法轮大法日”、“(黑龙江)呼兰法轮大法日”、“五大连池市法轮大法日”、“北安市法轮大法日”设立。
2002年2月1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淘》发表。
2002年2月1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劫》发表。
2002年2月14日 40多名西人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2月15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预》发表。
2002年2月1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扫除》发表。
2002年2月16日 中国辽宁鞍山市警察在抓捕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使用手枪射击,一警察连开四枪并击中了一学员的腿部。
2002年2月19日至24日 法轮大法书籍参加台北国际书展。
2002年2月23至24日 2002年洛杉矶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及“光明之春”文艺晚会召开。
2002年3月 中国长春市公安接到可当场开枪射杀悬挂横幅或散发资料的法轮功学员的密令。后辽宁、山东警察接到同样的密令。
2002年3月2日 第一届印尼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首都雅加达召开,来自10个国家与地区的7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2年3月5日 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同时无间隙播出法轮功电视片《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播放时间达四、五十分钟。后当局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其中刘义被打死,另有15人被判4至20年徒刑。
2002年3月 大陆北方某地召开2002年法会并确立3月21日(春分)为当地“法轮大法日”。
2002年3月6日(阴历惊蛰) “新疆法轮大法日”、“烟台市法轮大法日”设立。
2002年3月7日 包括前奥运会银牌得主的在内的10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3月8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用正念看问题》发表。
2002年3月9日 由法轮功学员举办的首届世界未来科学与文化大会在英国剑桥大学召开,来自德国、瑞典、比利时、法国、意大利、瑞士、丹麦、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台湾、美国、英国等国的法轮功学者报告了他们在生物与医学、科学新观念、社会与环境科学、文化与人等领域中通过修炼法轮功而获得对科学与文化的全新认识和对事务的洞察力后而取得的全新见解和科学文化成果。
2002年3月10日 两名澳大利亚西人法轮功学员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3月14日 香港警察以“阻街”为由逮捕了包括4名瑞士法轮功学员、1名新西兰学员在内的16名在香港中联办前静坐请愿的法轮功学员。
2002年3月15至17日 马来西亚法轮大法2002年度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名大法学员参会。
2002年3月19日 7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第58届联合国人权会议召开期间聚集于日内瓦请愿。加拿大外交部长、荷兰外长、德国外长在人权会上谴责中国镇压法轮功。
至22日  
2002年3月23日 赵明在爱尔兰社会各界营救下返回爱尔兰。
2002年3月23日 2002年欧洲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约1,000名来自亚太、非洲、拉丁美洲,北美洲和欧洲近40个国家的大法学员参会。
2002年3月30日 中国广州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刊登李洪志先生两篇诗文,后责任编辑被收押。
2002年4月 3日 51名美国法轮功学员向美国首都华盛顿DC特区联邦法院递交法律诉状,以民事诉讼程序控告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中共驻美大使馆等在美国本国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和恐吓活动。
2002年4月5日 大陆锦州市大法弟子于李洪志先生赴锦州传法8周年纪念日举办修炼心得交流会。
2002年4月 江泽民访德,400多名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会集德国抗议镇压。
2002年4月11日 欧洲议会表决通过“欧盟对中国策略”报告决议案,谴责中国的人权记录以及对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群体的镇压。
2002年4月15日 李洪志先生著作《北美巡回讲法》发表。
2002年4月16日 阿根廷法轮大法协会正式成立。
2002年4月18日 塞班岛法轮大法佛学会成立。
2002年4月20日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大庆、双城、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双鸭山、鸡西等市有线电视网络被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时间最长达75分钟。
2002年4月25日 李洪志先生著作《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正式出版发行。
2002年4月25日 国际宗教自由协会代表在联合国第58届人权会议大会上谴责镇压法轮功。
2002年4月27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大法好》发表。
2002年4月27日 13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波士顿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2年5月8日 明慧编辑部通知,从北京时间5月8日开始,全球法轮功学员每天四次于北京时间早晚6点、12点统一发正念。
2002年5月9日 爱尔兰“法轮功之友”成立。
2002年5月9至19日 大陆湖北大法弟子连续举行两次法会,并用张贴标语、挂锦旗、散发真相传单、送光碟、面对面向世人讲清真相等形式纪念法轮大法传世10周年。其中5月10日共计悬挂大法真相标语和小锦旗1000多条。
2002年5月11日 北美西北地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西雅图召开。
2002年5月12日 中国内蒙、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河南、湖南、青海、陕西 、甘肃等十个省的地方电视台“村村通卫星广播电视”在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中攻击法轮功的节目时突然中断三分钟,直到节目停止。
2002年5月12日 中国山东莱西市店埠镇后水口村法轮功学员张晓臣、张波在悬挂法轮功横幅途中,被警察发现而遭枪击。
2002年5月13日 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庆祝法轮功传世10周年,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地30多个城市政府颁发褒奖令、公告赞扬法轮大法,祝贺世界法轮大法日。法国西人法轮功学员玛尔夏、加拿大蒙特利尔西人法轮功学员马绍尔在天安门广场请愿被捕。
2002年5月14日 罗马教皇保罗二世接见法轮功学员并祝福法轮大法。
2002年5月18日 2002年加拿大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多伦多召开。来自加拿大、欧洲、新加坡、美国、台湾、印尼、日本、俄罗斯、香港、泰国、德国、瑞典等国家的2300余名法轮功学员参会。数十名加拿大国会议员、省议员、非政府组织发来祝贺和对“法轮大法”的褒奖。
2002年5月19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大法之福》发表。
2002年6月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入无生之门》发表。
2002年6月1日至9日 法轮大法书籍参加新加坡世界书展。
2002年6月2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念正行》发表。
2002年6月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神路难》发表。
2002年6月7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2年6月 江泽民访问冰岛,70余名欲入境抗议镇压的法轮功学员因“黑名单”一度被拒入境。冰岛450名社会名流联名登报向法轮功学员道歉,近3000名冰岛民众自发游行抗议中国政府践踏人权及冰岛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入境。
2002年6月 中国大陆北方某地大法弟子连续召开法会。
2002年6月15至16日 2002年美中地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2年6月1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天又清》发表。
2002年6月18日至21日 法轮大法书籍在悉尼参加“APA澳洲人书展”(2002 APA Australian Book Fair)。
2002年6月19日 西班牙法轮大法学会正式注册成立。
2002年6月2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神》发表。
2002年6月23日 2002年台湾北区心得交流大会召开。2000多名学员参会。
2002年6月23日 中国中央电视台的9套节目卫星频道和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级电视台播出了法轮功真相节目,电视画面出现了法轮功学员炼功及“法轮大法好”字样。
至30日  
2002年7月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如来》发表。
2002年7月起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活动在世界16个国家和地区展开。后有数十名被关押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被营救到欧洲、澳洲和北美。
2002年7月6日 法轮大法旧金山湾区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洛杉矶(LA)、圣地亚哥(San Diego)、拉斯维加斯(Las Vegas)等和湾区的大法弟子参会。
2002年7月17日 捷克共和国法轮功学会成立。澳洲法轮大法光明网成立。
2002年7月22日 2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华盛顿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2年7月24日 美国国会以420票赞成0票反对一致通过第188号决议案,敦促中国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
2002年7月29日 委内瑞拉法轮大法学会正式成立。
2002年8月1日 国际人权通过第13号决议案谴责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8月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2年8月10日 拉丁美洲首次法轮大法法会在墨西哥城召开。
2002年8月15日 香港法庭判决16名法轮功学员“阻街”、“袭警”、“阻差办公”等七项指控全部成立,法轮功学员正式提出上诉。
2002年8月16日 加拿大广播标准委员会判定中文城市电视台转播中国新闻,把谋杀者与法轮功联系起来的做法是不公正、不适当的,违反了加拿大广播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有关暴力守则》以及广播电视新闻主编协会的《职业道德守则》中的四条规定。中文城市电视的负责人表示接受裁决。
2002年8月17日左右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等地有线电视台被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历史的审判》等。
2002年8月17、18日 河北某县及其周边地区50多名法轮功学员召开法会。
2002年8月 北京房山一带电视台播出法轮功真相片两次,保定东部地区三次,每次插播时间至少70分钟。
2002年8月2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快讲》发表。
2002年8月23日、27日 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河北保定北部地区、涞水、易县、涿州、高碑店、徐水等地区于晚上黄金时间7、8点钟成功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见证》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两次播出时间均达70多分钟。
2002年8月25日 英国第四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爱丁堡召开。
2002年8月27日 中国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出动多辆警车和大量荷枪实弹的武警追截播放法轮大法电视片的法轮功学员并开枪射击,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被撞烂。6名法轮功学员后被国家安全部逮捕。
2002年8月27日 世界精神病学大会决定派遣调查团到中国,调查中共当局滥用精神治疗迫害有不同意见民众的情况。
2002年9月6日 中国甘肃白银市白银公司的有线电视节目中被插播法轮功录像片,持续时间约15分钟。
2002年9月7、8日 2002年亚太法会在汉城召开。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台湾、香港、澳门、新加坡、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名大法弟子参会。会议期间举行了游行、集体炼功、排字、派发真相材料等活动。
2002年9月1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清醒》发表。
2002年9月15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网在收》发表。
2002年9月27日 日本法轮功协会正式注册成立。
2002年9月28日 由10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位名公民发起的“全球营救亲人行动委员会”成立。
2002年9月28至30日 第三届俄罗斯及独联体大法法会在莫斯科举行,来自俄罗斯、乌克兰、波罗的海各地区的法轮大法学员参会。
2002年9月29日 塞班岛第四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2年10月初 联合国难民署批准认定日本6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为联合国难民。
2002年10月6日 亚特兰大第三届法轮大法法会召开。2002年墨尔本法轮大法法会召开。
2002年10月14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正念》发表。
2002年10月17日 来自加拿大、美国、法国、澳洲、爱尔兰和香港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江泽民、曾庆红和罗干迫害法轮功。
2002年10月22日 江泽民在美国芝加哥逗留期间,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等罪行起诉到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法院。两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芝加哥抗议镇压。全球法轮功学员同步正点发正念。
2002年10月23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在美国休士顿洲际酒店、德州艾灵顿(Ellington) 机场、美国航空航天中心(NASA)等江泽民停留之地抗议镇压,并于当夜在洲际酒店举行了烛光守夜和通宵发正念。
2002年10月24日 千余名法轮功学员会集美国德州农工大学布什图书馆向前来访问的江泽民抗议。加拿大国会一致通过声援法轮功动议案,要求中国释放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瑞士日内瓦州大议会通过R461号决议,关注中国侵犯人权,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10月25日 两千余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德州克劳福镇(Crawford)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正念并抗议镇压。
2002年10月26日 中国吉林农安县警察在抓捕法轮功学员时开枪射击。
2002年10月29日 长春市绿园分局警察在抓捕法轮功学员刘玉新时开枪射击。
2002年11月2日 明慧网发布特稿,称全球密集发正念活动已经可以结束,本次的全球密集发正念活动已经载入史册。
2002年11月 加拿大政府向身处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曾被关押于中国哈尔滨万家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芝发放特许签证,使她免于被遣送回中国大陆而赴温哥华定居。
2002年11月6日 美国芝加哥市长及议会全体通过法轮功决议案,谴责对法轮功的迫害和犯罪,并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国政府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居民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诉诸于法律乃至驱逐其出境。
2002年11月10日 2002年澳洲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悉尼召开。
2002年11月23日 加拿大东部英文法轮大法法会在多伦多召开。
2002年11月24日 第二届爱尔兰法轮大法法会在都柏林召开。来自爱尔兰各地及英、法、德、丹、比、奥、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2年11月30日 2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费城举行修炼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2年12月4日 4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国起诉“610办公室”头目、中国副总理李岚清。
2002年12月7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发表。
2002年12月 中国大陆北方某市召开法会。40多名学员参会。
2002年12月21日 中国大陆东北某市80多名法轮功学员召开法会。
2002年12月28、29日 第三届佛罗里达法会在奥兰多市召开。
2002年12月29日 2002年台湾法会召开。5000名学员代表参加。内政部许应深次长、台北市马英九市长,台湾大学校长陈维昭到会致词。吕秀莲副总统致贺电。
2002年12月3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师父的新年问候》发表。
2003年1月4至6日 意大利首次大法心得交流会于拜格莫(Bergamo)召开。
2003年1月11日 2003年新加坡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地的大法弟子参会。
2003年1月20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美国成立并宣布将“天安门自焚”事件列为第一个调查对象。
2003年1月21日 菲律宾法轮大法学会(The Falun Dafa Association of the Philippines)正式成立。
2003年1月22日 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在中国广州机场被捕。澳洲公民、法轮功学员南希?陈回中国探亲被捕。
2003年1月30日 南希?陈在澳洲政府干预下获释。
2003年1月31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零三年向大法弟子问好》、《下尘》发表。
2003年2月6日 俄罗斯“莫斯科市法轮大法学会”正式注册成立。
2003年2月9日 秘鲁首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首都利马召开。
2003年2月15日 15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并于镇压后第一次在大型心得交流会上公开答疑。
2003年2月21日、22日 近80名赴香港参加心得交流会的台湾法轮功学员在入境处被强制拘留后被暴力遣返。
2003年2月22日 2003年香港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20个国家和地区的约700名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2月2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3年3月1日 奥地利首届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哈莱恩召开。来自奥地利各州及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大法弟子参会。
2003年3月1、2日 2003年法轮大法东南亚修炼心得交流会在马来西亚马六甲(Melaka)举行。来自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尼、台湾,以及挪威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3月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发表。
2003年3月 希腊法轮大法学会已经正式成立。
2003年3月16日 2003年欧洲法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来自4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3月18日 国际非政府组织“穷追未受惩罚者”和瑞士法轮功协会在日内瓦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瑞士起诉原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
2003年3月19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欧洲分部成立。
2003年3月20日 “法网恢恢”组织向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递交了两份共4000多页的迫害法轮功情况报告,包括11000多名中国警察、各级官员及其他具体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名单及其涉嫌罪行。
2003年3月20日 加拿大国会议员安德斯在国会提出“特殊经济衡量议案”,要求加拿大对践踏信仰自由的国家停止经济援助并邀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参加在国会举行的记者会,后者以“中国江泽民政府挪用国家财政资源迫害法轮功”为主题,揭露中共动用全国四分之一的经济资源迫害法轮功。
2003年3月21日 中国扬州法院以“准备”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罪名判处李祥春三年徒刑。海外法轮功学员发起营救活动。
2003年3月26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澳洲分部成立。
2003年3月28日 台湾北部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台北剑潭举行,1400余名学员参会。
2003年4月3日 德国法轮大法协会和数名德国及美国法轮功学员就江泽民2002年4月访德期间基本人权受侵犯向德国布劳恩施威克市行政法院起诉德国联邦刑警、德国联邦内政部、下萨克森州内政部、布兰登堡州内政部和萨克森州内政部。
2003年4月7日 4名台湾法轮功学员及1名香港法轮功学员递状香港法院,就2月份被强制遣返一事控告港府并要求赔偿损害。
2003年4月中旬 中国黑龙江省鸡东县34名法轮功学员因向海外提供指控江泽民的被迫害证据而被捕。
2003年4月19、20日 2000余名法轮功学员在纽约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并答疑。
2003年4月24日至5月5日 法轮大法书籍参加2003年圣多明各市第六届国际书市。
2003年4月30日 首届“荷比卢”法轮大法法会在布鲁塞尔召开。来自荷兰、比利时、德国、法国和爱尔兰等国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5月3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发表。
2003年5月4日 首届阿根廷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首都布宜诺斯埃里斯召开。来自阿根廷各地及智利的法轮功学员代表参会。
截至2003年5月6日 日本95个市町村地方议会通过决议案,要求日本政府紧急营救被关押在中国的日本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
2003年5月7日 印度“法轮功之友”组织成立。
2003年5月10日 首次罗斯托夫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3年5月13日 世界各地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与当地民众共庆法轮功传世十一周年,美国、加拿大数十个州和城镇宣布“法轮大法日”或通过决议褒奖法轮大法。
2003年5月14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在美国华盛顿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国立台湾大学语音实验室对“天安门自焚”事件中王进东的声音进行的独立语音分析表明,中央电视台在三次节目中所播出的王进东的声音不是来自同一个人。
2003年5月16日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中国香港分部成立。
2003年5月19日 15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3年5月21日 世界精神病学会发表声明,要求中国政府就用精神病医院进行人权迫害,“无条件”接受世界精神病学协会的“独立调查”。
2003年5月30日至6月1日 法轮大法书籍在洛杉矶参加北美最大的“美国图书展览会”。
2003年5月31日 2003年印度尼西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印度尼西亚各地,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台湾的学员参会。2003年加拿大多伦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多伦多、滑铁卢和蒙特利尔等地的部分大法弟子参会。
2003年6月5日 冰岛信息保护专局(Data Protection Authority)作出裁决认定冰岛司法部用黑名单阻止法轮功学员入境的行为非法。
2003年6月 美国旧金山法官爱德华-陈(Edward M. Chen)拒绝授予被起诉的前北京市长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外国元首豁免权,并向法庭提交了两名官员都因监督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而被确认有罪的报告。
2003年6月27日 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推翻原当值法官终止审理法轮功学员诉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中文周报《华侨时报》连续刊载攻击法轮功文章并藐视法庭的决定,下令法院全面审理藐视法庭案。
2003年6月18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发表。
2003年6月19日至22日 近3000名来自30多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在美国芝加哥举行集会、游行等活动,声援起诉江泽民一案。
2003年6月22日 近3000名法轮功学员在芝加哥举行心得交流会,李洪志先生到场演讲。
2003年7月6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3年7月6至7日 首届印尼巴丹岛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及印尼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7月19-22日 来自60多个国家的50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美国举行心得交流会、游行、模拟公审江泽民等活动,抗议已持续四年的镇压。李洪志先生出席心得交流会并发表演讲。
2003年7月28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发表。
2003年8月1日 明慧网公布消息,大陆法轮功学员于华南某市郊区用定时器控制的大功率无线发射技术成功播出法轮功录像片《见证》、《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时间达几十分钟,数万民众收看了录像片。播出节目的法轮功学员安全撤离。该报导称,大陆法轮功学员已设计并生产了一大批电视发射机和调频广播发射机,并有防止设备被定位技术,可供更多法轮功学员使用。
2003年8月4日 法轮功学员代表在第55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增进和保护人权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就法轮功女学员所受迫害做专题发言。
2003年8月12日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发布消息,李岚清在巴黎被控酷刑罪一案正式进入司法侦讯程序。
2003年8月12日、13日 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十个省级电视台的多套节目先后被切换成“江泽民被起诉”及法轮功的图像。
2003年8月16、17日 泰国首次举办2003年东南亚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来自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台湾、香港、澳洲、芬兰、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参会。
2003年8月17日 2003年台湾北区法会召开。2000多名学员代表参会。
2003年8月20日 6名法轮功学员在比利时对江泽民、罗干和“610”办公室主任李岚清正式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被告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
2003年8月24日 第五届英国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伯明翰召开。来自英国、荷兰及爱尔兰的学员参会。
2003年8月31日 加拿大卡尔加里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3年9月8日 出访欧洲四国的罗干在冰岛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1日 罗干在芬兰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反人类”、“群体灭绝”罪刑事起诉。
2003年9月12日 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法官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江泽民一案做出以下法律裁决:1)此诉江案因江泽民有国家元首豁免权而撤诉;2)「610」作为一个组织与伊利诺伊州没有足够联系,所以法庭对「610」组织[而不是其所为]没有法律管辖权。
2003年9月14日 2003年全澳法会在墨尔本市召开。来自澳洲、美国、香港、印尼、台湾、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7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参会并在法会期间举行大型游行集会、烛光悼念及“光明之声”音乐会。
2003年9月15日 李洪志先生经文《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发表。
2003年9月15日 法轮功学员代表召开新闻发布,称将继续补充起诉江泽民的理由,并上诉。
2003年9月16日 罗干在亚美尼亚被起诉。
2003年9月18日 国际人权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欧洲法轮大法佛学会、俄罗斯圣彼德堡法轮大法佛学会等四个组织共同向莫尔达瓦总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以“酷刑罪”,“种族灭绝罪”等罪名,起诉正在莫尔达瓦访问的罗干。
2003年9月21日 来自美国近千名法轮功学员在加州洛斯-艾尔托斯(Los Altos)市召开了2003年美国西部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
2003年9月23日至28日 法轮大法书籍在雅加达参加一年一度的东南亚最大规模书展印度尼西亚第23届书展。
2003年9月27日 第四期俄罗斯及原苏联地区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俄罗斯各地和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以及美国、台湾、德国、瑞典、法国、罗马尼亚等国的学员参会。
2003年9月27日 新西兰第三届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在奥克兰召开。
2003年9月29日 诉江案原告律师Terri Marsh委托当地律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交了针对法官9月12日裁决的回复意见书(Memorandum)和更多江泽民的罪行证据,对其提出了新的法律指控,并从程序上说明江泽民是前任国家主席,其违反美国法律及国际法的人权迫害行为不应受到豁免权的保护。
2003年9月30日 “全球审江大联盟”在美国华盛顿DC宣布成立,联盟宗旨是“凝聚一切正义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的审判台”。包括“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法轮功之友”和“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在内的100多个组织和个人加盟。
2003年10月7日 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法官在开庭进一步听取控江案原告律师陈述后宣布维持区法院原判。原告律师泰瑞·玛什表示将继续上诉。
2003年10月9日 比利时检控人员宣布不受理法轮功学员对江泽民的诉讼。比利时大法学会与律师乔治-亨利.波梯埃(Georges-Henri Beauthier)同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继续上诉。
2003年10月12日 美南休士顿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召开。来自北美、台湾、欧洲、澳洲等地的1700多名大法弟子参会。
2003年10月 以色列2003年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召开。
2003年10月13日 明慧网报道,法轮大法书籍在德国法兰克福参加全球最大规模书展,共展出包括斯洛伐克语、克罗地亚语、希伯来语等少数语种的25种不同语种的《转法轮》。
2003年10月15日 15名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西班牙的法轮功学员在西班牙高等法庭(Spain's High Court)对江泽民和罗干提出刑事控告,指控他们迫害法轮功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提交诉状后,原告和律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2003年10月15日 明慧网报道,受国际舆论和海外起诉压力,中国大陆各省已将原“610办公室”改称为“清理邪教办公室”,对外则称“610办公室”已被“撤销”。
2003年10月16日 美国国会议员罗斯-伊莉娜(ROS-LEHTINEN)提出304号决议案,要求中国停止用外交使节散布歪曲法轮功的谎言,释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要求美国总统甄别出在中国有暴力迫害法轮功行为的中国官员;要求美国司法部长对中国领事官员在美国以恫吓或其它不当方式影响法轮功修炼者或地方官员的举报进行调查,并与国务卿共同确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2003年10月21日 台湾法轮功学员在立法院(The Legislative Yuan)召开记者会,要求中共释放于10月7日被上海国安局拘留之台湾法轮功学员林晓凯,并呼吁立法院决议通过「呼吁停止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释放无辜的台湾人民」。
2003年10月25日 全球第一个表态支持法轮功「诉江案」的律师界团体、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通过决议并发表联合声明,支持法轮功学员对中国镇压者提出的国际人权诉讼,并呼吁尽速释放被拘留的台湾学员。
2003年10月26日 法国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在巴黎召开。
2003年10月27日 中共政治局常委、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在塞浦路斯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
2003年10月27日 林晓凯被关押21天后获释返台。
2003年10月27日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在纽约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大陆吉林监狱里百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绝食抗议及因2002年3月5日在长春插播有线电视网而被判刑13年的刘成军遭酷刑折磨生命垂危的消息。海外各地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表声援。
2003年11月1日 2003年亚洲地区法轮大法心得交流会于日本东京举行。来自台湾、韩国、新加坡、香港及日本的约800名学员参会。
2003年11月3日 明慧网公布消息,法轮功学员在黑龙江省讷河市成功插播电视,放映法轮功真象节目,约600户人家收看。
2003年11月3日 明慧网公布消息,加拿大魁北克省上诉法庭允许法轮功学员上告华侨时报和作者何兵藐视法庭令的法律程序继续进行的判决书将被载入加拿大法学文摘主权法律报告(Dominion Law Reports)。
到2003年11月8日止 ※ 法轮功已洪传到世界上60多个国家和地区; ※ 《转法轮》或其他法轮功书籍已经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发行; ※ 世界各地有大约110个法轮功网站; ※ 法轮功在海外获得了超过1000项褒奖与支持议案; ※ 已证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845名; ※ 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死于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为1600人; ※ 被判刑法轮功学员超过6000人; ※ 未经审判被劳教法轮功学员超过10万人; ※ 2001年中国某劳教所副所长透露全国关押法轮功学员21万人; ※ 被逮捕人次超过几十万; ※ 据北京公安内部消息,到2001年4月为止,到北京上访被抓捕的、有登记记录的法轮功学员达83万人次(不包括不报姓名和未作登记的); ※ 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迫注射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法轮功学员达数千名; ※ 无数人被送入"洗脑班"; ※ 无数人为躲避迫害流离失所; ※ 亿万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亲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与洗脑; ※ 为镇压法轮功而动用的财力达国家经济资源的1/4,如: +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及"610办公室"人员达数百万,每年开销达上千亿人民币; + 2001年2月27日拨款40亿元人民币,用于安装监控法轮功学员的监视器等; + 2001年12月投入42亿元人民币建洗脑中心或基地; + 2001年公安内部透露,维持天安门搜捕法轮功学员的开销为一天170万至250万,合一年6亿2千万至9亿1千万元; + 据北京财政局内部材料,2001年前10个月,北京市财政局拨款3200万元用于"处理法轮功"的工作; + 北京海淀区2001年6月拨款360万元用于办洗脑班; + 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2001年用于"处理法轮功"工作的费用为202万元; + 为防止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被再次插入法轮功画面,国家花费10多亿元将卫星无线传播改为光缆传播; + 2002年3月至6月三个月间,为防止法轮功再次介入有线电视,长春市出动大量机关干部并另外雇佣800多人,对所有电线杆进行24小时看守,人员花费共100 多万元; + 山西省某劳教所搬迁工程总投资1937万元; + 用金钱刺激和鼓励迫害,如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某曾得5万元,副所长邵某3万;"举报"一名法轮功学员奖励数千乃至上万元; + 监控网上信息的网络警察达几十万; + 派遣大量特务到海外活动,仅美国南加州特务人员就达上千名; + 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大量无偿经济援助以换取在联合国人权会议等场合对中国人权记录进行谴责的动议投反对票; + 以直接控制、使用金钱影响与中国有商业往来的独立媒体、购买播出时间和广告时段、利用政府人员任职于独立媒体等手段影响和控制西方发达国家中文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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