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文摘 第060期 《华侨时报》诽谤案专辑



【正见网2004年02月25日】

  • 伟大的信仰能驱动每个修炼者去探寻他的美好

  • 华侨时报诽谤案今天继续终审 加拿大学员重视集体交流

  • 我们的基点是救度众生

  • 《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进入最后关键时期

  • 从《华侨时报》案看江xx如何利用官方渠道出口仇恨宣传

  • 伟大的信仰能驱动每个修炼者去探寻他的美好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控告华侨时报(下称时报)诽谤与煽动仇恨案2月23日上午11点在魁省高等法院继续终审,原告方律师麦克尔.伯格曼做法庭结案陈词。伯格曼系统、逻辑的总结了时报几年来所采用的诽谤宣传和煽动仇恨的手法,并基于更广阔的层面和背景,正面援引法轮功的书籍、法轮功学员的证词向法庭展现了法轮大法的真实与美好。

    在伯格曼的陈词分为六部分,其中包括:一个主题:华侨在文章和广告中对法轮功的攻击,是“既个别的,又统一、一致的在向公众传达”仇恨信息;“第二区域:事情的另一面,华侨日报没有说出的事情,换言之,法轮功说的是什么?关于发表的文字,证词中是怎样说的?二者之间的比较。”第三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法规是什么,如何应用在被讨论的时报的文字中。其余的三部分是关于法学的辩论,关于伤害和补偿的辩论,以及总体的辩论的简要总结。

    2月23日,伯格曼已仅完成了前两项陈词。

    在法庭上,在第一部分陈述中,伯格曼“以分析的框架”展示了时报向公众传达内容的实质。时报攻击法轮功的文章从隐蔽到公开(从所谓“广告”到报社的社论);从容易辨别到运用不同手法使其更具迷惑性;从不连贯到有序、结构化的、并由具体“事件”激发而且图文并举的描述(一个图片可以抵过1000个字的宣传效果),最终,发现这些资料的来自大使馆的分派(事实上,这些带有标题的图片全部、直接来自于中国大陆新星出版社出版的材料)。通过逐步分析得出结论,整体的读时报这些的文章,可以看到它们是“一个无缝合痕迹的,拥有共同信息,不断重复的共同主题”的攻击性文章。

    伯格曼律师当庭指出:那本来自中国江氏集团的材料在攻击李老师的生活及教导后,列举了一长串不同“受害者”的名字,这些人或谋杀或自杀,图片中的人浑身是血,还有上吊的等等;后面还跟着一长串不到医院看病者的名单。但是,这些名单中没有一个“人”拥有全名和确切身份。

    针对江氏集团的攻击材料,法轮功学员们一直在各种场合的讲真相活动中恳切指出:那些材料没有、也无法证明所罗列的那些人和法轮功修炼的关系,更无法证明材料中断言的结论与法轮功修炼原则之间的必然联系。然而四年来,这些诽谤材料经过各种宣传渠道(包括华侨时报)和宣传手段的推广,却广泛影响了人们对法轮功的正面印象,而且造成很多华人对法轮功的歧视、恐惧甚至仇恨。这样的现象应该受到所有正直的人们的警觉和制止。

    * 法轮大法书籍在告诉我们什么?

    在对第二部分的论证时,伯格曼谈及了自己对法轮大法的体悟,“我今天将《转法轮》中的教导向法庭陈述的目的并不是想做意识形态和哲学等范畴的分析”“今天提到这本书是想向法庭提出,法轮功的修炼和教导有一个核心的系统,这一系统与普遍适用的价值观念相一致,……同大多数信仰、伦理、社会行为等共通。”

    伯格曼律师请法官参阅英文版《转法轮》的部分内容。

    基于自己的理解,伯格曼说,法轮功的核心价值和体系就是简单的三个信条“真善忍”。伯格曼说:“如果你只读这本书的一小部分,例如15页、16页,这里告诉我们在法轮功的教导中,真善忍不仅仅是一些美德,他是宇宙结构中固有的组成部分。简而言之,一切物质都含有真善忍特性。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

    伯格曼引用英文版《转法轮》13页的小标题说,“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我的理解是,”伯格曼说,“这些教导是关于如何寻求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和谐。这是一种如何通过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向内找)而达到的精神追求,但同时也是关于人类相互关系与人类行为准则的追求。只在内心中表明自己修真善忍还不够,必须通过行为,以及与他人的交往才达到。”

    伯格曼说,“我理解,一旦人偏离了真善忍,就开始往下滑了。”

    伯格曼说,“作为人,如何接受一种信仰是他个人的事。就像祁克果(Soren Kierkegaard)讲的是信仰跳跃的问题。我的观点是,这些教导可以产生一个有效的系统,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可以评估它的影响。”但是时报却恶意地把法轮功的价值系统说成是为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 法轮功学员寻求道德 远离杀生和不正常的举止

    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信仰的实践时,伯格曼说,“修炼体现在他们在许多关键的举止行为上实践这些教导。他们远离自私;努力承担对他人的负责;寻求社会的和谐;寻求道德;他们远离杀生和不正常的举止;他们对配偶、家庭、朋友和邻居始终如一,遵纪守法;他们不特立独行,他们平静、热爱和平、循规蹈矩。”

    伯格曼总结了证人翁比的证词。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修炼者特点的研究。伯格曼说,你一定会记起他对这些修炼人的特点从社会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做过广泛的研究。这些人非常朴实、平凡,其中有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主流社会的、中庸之道的,有搞金融、电脑的,努力工作,有子女。当我读到描述西方社会修炼人的这些报告时,有时会感到很枯燥,他们就是那些你想让他们做你邻居的人,你想让他们照看你孩子的人,星期六晚上一同出去散心的人,这就是翁比博士将发现的结果,用平实简单的语言描述的修炼人。

    那么,法庭的证词和法轮大法师父在书中的教导给我们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直接的与法轮功相对应的图画。然而,时报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提到过这些。

    * 不屈从于诽谤者是大法修炼者对社会的贡献之一

    伯格曼说,“在法庭上,我只有两种方式证明,这些教导是否在现实生活中被贯彻,在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修炼者)确实在努力达到真善忍的要求。”

    伯格曼指的这两种方式是两类证人,一类是专家证人,他用他的博学、理论方法和解释向法庭作证,其他人则向法庭提供了充满人性和热情的个人经历的展示。

    伯格曼解释说,每一个证人都来自于不同的地方、处于不同的身心状态,经历着来自或是肉体上的,或是精神上问题,或是来自社会的难题。像也许是所有修炼者一样,他们找到了这些问题的答案。首先最直接切实的受益:改善了身体的健康状况。翁比博士对传统意义的气功的宇宙观的解释,使这一答案,对西方人来说听起来更加合理,即精神信仰会增强人的身体状况。

    对一个人来说,好处还不仅限于此,他们证明说,修炼使他们改善了同家人的关系,工作更有成效,在社会关系更加和谐, 改变了修炼之前总是处于抵抗的状态。对他们来说答案是美好的。

    确信这些人不是没头脑的、怪癖的、失去理性的人,不仅仅基于他们个人的经历。从他们的证词中也可以确信这一点,他们在人类社会中做着贡献,其中一项贡献就是不屈从于诽谤者。

    * 没有发生迫害就不会有这场诉讼

    伯格曼在庭上总结证人翁比的证词时提到,1999年法轮大法在中国遭到打压,这是一个转折点,如果没有打压,我们今天也不会出现在法庭上。时报的所有仇恨宣传都源自中国当局公开禁止法轮功的日子。

    1999年“7.20”以前,法轮功在中国本土闻名遐尔,也是被中国当局和科学家们认可的。法轮功是被承认的。炼功人随处可见。

    * 对恐怖主义的鞭挞

    伯格曼总结说,多数普通证人都有在中国遭受监禁,遭受身心折磨的经历。在销毁和改变他们信仰的一致的企图面前,甚至在可能面对死亡的时候,可以说他们都表现出了巨大的勇气。他们随时准备为他们的信仰和公义献身,这是对恐怖主义的鞭挞。

    这些证人们没有暴力、没有威胁,除了对权利的诉求之外什么都没有做。他们只不过向那些否认他们权利的人,恶意诽谤他们的人要求公平辩驳的机会。

    但是,那些诽谤者却以在中国对他们施以暴力、在中国以外对他们施加仇恨宣传,来回应这些只想要一个争辩机会的人。

    伯格曼在法庭陈辞中说,“如果一定要用监禁和酷刑折磨才能改变他们,那么说明,他们的信仰一定是坚不可摧的,他们的信念一定是威力强大的,使得他们面对暴力时不折不弯、圆融不破。不管法轮功是不是信仰,我们所有人都会去选择。从他们的证词中,我们肯定可以这样说,法轮大法是如此伟大的信仰,能够驱动每一个修炼者去探寻大法的美好。”


    华侨时报诽谤案今天继续终审 加拿大学员重视集体交流


    加拿大法轮功学员控告蒙特利尔《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于2004年2月23日至25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继续终审。在案件进行中,许多有关的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干扰。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希望更多同修关注此案的进展,共同用强大的正念清除邪恶、挽救众生。

    下面是部分加拿大学员对华侨时报诉讼案的交流和思考。

    * 关于时报案的意义

    有学员在交流中说,华侨时报诽谤案历经艰险,终于走到了终审,这与我们整体大法弟子的修炼状态密切相关,在未定论之前我们不能满足于上一次庭审的结果而掉以轻心。除了以前的准备工作外,大法弟子2月23日至25日这三天的努力,直接影响着法庭对此案的定论。

    学员C在交流中指出,就蒙特利尔案子而言,错过了23-26号,这次机会就错过了。一个案子从宏观讲不会影响正法的全局,但是却决定着一些众生的命运。海外的每一个案子,无论正负消息,都会在各种人群中有社会效应,所以会直接关系到海内外众生的救度。不求结果不是不要结果,重视过程不是忽视结果,因为过程和结果的关系是必然的。

    * 目前面临的问题

    学员W认为:一些蒙特利尔以外的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大法弟子尽管在参与起诉的同修中占多数,但是在许多同修的意识中潜在地将该案看成蒙城同修的事情,而不是大法弟子整体的事,直接参与的学员面临极大的压力和干扰。例如,直接参与案子的两名学员在前往蒙特利尔的路上两次出现交通事故险情。

    学员G在交流中提到:要做好过程中的每件事,知己知彼非常重要。我们对自己很清楚了,那么对整个案子目前所处的状况,对方的状况,是否都很清楚了呢?这个案子本身也有过一次反复,说明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一点松懈,到上次证人作证为止,总的发展趋势是好的,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些阶段性的结果除了在我们这方面容易造成松懈、大意以外,邪恶也一定会竭尽可能地钻空子。

    学员M以星岛日报起诉案为例谈到:即将获得结果时,绝大多数同修可能仅仅是到特定时间发了正念(也许其中许多人连这样的正念都忘记发了),在大家的心中,几乎排不上这个案子。那么最后的结果其实给了我们多么深刻的教训啊。然而,我们又没有认真总结体会这样的教训。大家都知道,从法理中我们明白,现在的每一天都是给大法弟子留下的,世间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星岛日报案件是这样,那么,蒙特利尔的案件还没有结束,我们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会促成怎样的结果呢?

    学员L说:自上次时报休庭以来的二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由于同修大多很忙与律师的接触显得有些松懈,以致律师被干扰也很大,一直处于不太理想状态,几次约定见面要商讨23日开庭的准备工作,皆由于律师所接的案子要出庭而无法实现。及至见了面以后,律师讲出的话不象一个了解了真相的人所讲的,与上次庭上的状态相差甚远,甚至律师问我们:“你们为什么要见我呀”?当向他讲了真相以后律师的状态才往回返,他说:“假如今天或明天中国停止宣传诋毁法轮功的话,全世界就没有人再反对法轮功了”。师父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加拿大学员还结合华侨时报的案子,在讲真相、发正念和学法三方面谈了各自的体会:

    * 关于讲真相:

    一位同修就中领馆邪恶之事,前往警察局讲真相,当时结果非常好。他也很高兴。警察也答应了要为大法弟子做些什么。他回来就等待着,但好长时间没有动静,等他再去时,警察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相反的变化,令他很吃惊。

    他从法中体会到,常人的善良,常人被我们讲真相所感动而表现出来的正义,同情,都只是他个人的表现,绝对不能成为大法弟子依赖的东西。如果我们的心态不是主动掌握局面和进程,而是等着、靠着常人为我们做些什么,那不就是大漏吗,邪恶不就有理由使常人变坏吗?今天蒙特利尔的案件也是这样,法官表现出正义与良知,这是法官作为一个生命的最好的选择。但是,我们不管做什么,师父在法中已经明示了:注重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的基点在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如果我们以为法官会怎么样,我们的心态上有依赖常人的思想,那么这就是我们的执著。连邪恶制造假经文,都是我们的根本执著造成的,那么如果在我们的起诉中,注重结果却忽视了讲真相,忽视了在讲真相过程中,我们自己的提高,忽视了依赖常人的常人观念在我们的思想中起着作用,那不是又给邪恶提供了可乘之机吗?

    提到讲真相,学员J说:回顾星岛案的失利,好象有关的讲清真象是到材料交上去就停止了,很多同修认为能做的只剩下了发正念,那么那个失利是否就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掉以轻心和被动的心态而造成的呢?华侨时报案也有过一次反复,想来也是因为放松了讲真象。除了尽量出席,发正念,如果存在没有讲清真象的地方而没有讲到,那就是潜在的危机。

    学员B提出了电话问卷和结合潘新春诽谤案讲真象,并准备了向华人社区讲真相的问卷调查表和蒙城的电话号码分给大家打。一些学员认为这样做很好,一名多伦多学员在交流中提到:师父说:“在讲清真象这个问题上啊,既然它这么重要,大家更应该冷静地对待,更应该更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大家在具体讲真象中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机会、做法与方式,这个大家都得注意。”(《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所以,能有更直接的可能更好,能不能对“各种各样的机会、做法与方式” 再群策群力地找找,想想?

    前面提到的那位同修和其他几位同修接受了教训,没有满足在这一次讲真相过程中对警察促成的非常好的转变,而是回来以后立即给警察局写信,将更多的真相传递过去,而且毫不耽搁的立即展开更大规模的讲真相。结果非常好。

    * 关于学法

    学员G在交流中表示:师父说过,“大家在学法的时候,不要抱着非要解决问题的想法找有针对性的部分去学,其实,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执著(不包括有矛盾亟待解决的)。”(《精进要旨》“学法”)那么我们现在是否处在“有矛盾亟待解决”的这样一种情况呢?如果是,我觉得大家可以在正常学法之外,再找一些针对有关问题和自己存在的问题的经文,经常反复读几遍。

    学员L说,如果我们真能学好法,任何正法之事都必然会有好结果。在过程中修炼状态不好(重视不够),找借口说我们不重视结果,是不负责。在面对多项事情时,如何摆放轻重关系,学好法,自在其中。大家都在忙,学好法,就会忙而不乱。学不好法,会感到身心疲惫,办事没有头绪,轻重不分,经常出错。如果我们不能静心学法还很容易被人的情绪带动。反映到常人这来,就是反常现象的出现。

    L还说:由于修炼状态的不同,对同一事情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相信法能圆容一切,也是对我们坚信大法的检验。师父告诫我们,珍惜分分秒秒。在正法中,对修炼人而言,学法是根本。希望我们都能珍惜时间,学好法,做一个让师父放心的弟子。

    * 关于发正念

    学员D悟到:发正念,好象大家都能够做,但是总体的质量上肯定还存在问题,从师父给大家讲了发正念的法到现在已经三年了,我们还是常常受邪恶和旧势力的干扰,可见,对于发正念我们的总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D接着说:我觉得重温师父的这段法很有意义:“我告诉大家,现在所有剩下的能够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就是我们学员自己的原因。没有重视发正念的这些学员,你们自己所应该承担的、负责的空间里面的邪恶还没有清除,就是这么个原因。所以发正念这事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不管你自己觉得有能力和没能力,你都应该去做。你清除你自己思想中的,那是在你自己身体范围之内起作用的,同时你要清除外在的,那与你所在的空间是有直接关系的,你不去清除它们,那么它可不只是迫害你、抑制你,它还要迫害其他的学员、其他大法弟子。”

    学员W也悟到:正念是最重要的,即使时间已经很紧了,我们依然可以做很多讲真相的事情。

    学员L说,律师的状态好坏与我们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事使我想起前一时期在与皇家骑警讲真相的时候,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警官回来以后的二个星期里,我觉得潜意识中有了欢喜心以及抱着等待好的通知的心。致使再一次见面的时候警官完全变了个人,一反常态。虽然我们通过讲真相扭转了局面,但这一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不纯净的心以及有等靠的心。

    * 关于整体配合

    学员C说,蒙特利尔的案子不是哪几个人的事,也不是某个地区的事,是所有大法弟子的事。能去的当然要去,不能去的应该正念支持,这一点大家都清楚。但是修炼又不同于常人的事,该明白的事,不一定真能及时悟明白。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自己怎样看问题,处于什么基点看问题。

    C接着说:有同修认为,不同的意见是不包容引起的。我认为,在修炼中意见不同是正常的,没有不同意见是不正常的。但是在发表完自己的不同意见后,能充分看到其他学员意见中的有益部分,并与同修配合共同作好正法的事,相互补充和支持,才是修炼人境界的体现。

    学员G在交流中说,时报案做好了将对世界各国产生影响,终审开庭需要我们整体配合,需要大家发正念清除邪恶。终审开庭是我们讲清真象,救度更多的众生的良好契机。


    我们的基点是救度众生


    经过两年多的司法程序,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手段抵制诽谤及煽动仇恨的诉讼之一──《华侨时报》案,将于本月23日至25日进行律师陈述之后,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

    日前,多伦多部分同修就蒙特利尔起诉案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在这样几点上同修们看到了自己修炼中的差距:

    1、 尽管参与起诉的同修中,多伦多人数占多数,但是许多同修不知不觉中潜在地将该案看成蒙特利尔同修的事情。从法理中我们都明白:在正法中别人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何况我们这么多人直接参与了起诉。如果不能在正法当中的事情,特别是关系到大范围的事情上多操一点心的话,那是不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呢?

    2、 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到底是注重讲清真象还是注重结果,不少同修嘴上能够说清楚但心中可能摆不正。表现在参与就本案向民众讲清真相方面缺乏主动性。有些同修认识到尽管自己是起诉人之一,但在这方面展开讲真象的行动上几乎就没有具体做什么。(当然,同修们出庭正念支持这方面做的比较好,几乎绝大多数同修都自觉行动起来)

    3、 现在每一位意识到在正法中自己责任的同修都在主动参与做很多事情,每一个人都承担了多方面的压力。从表面原因来看,由于忙,可能仅仅是到特定时间发正念,(也许其中有的人连这样的正念都忘记发了)。在一些人的心中,几乎排不上这个案子。从深层去认识,是否也有私的痕迹在里面?

    4、 由于在前一阶段,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有较好的甚至是出色的表现,在一定范围揭露了邪恶,讲清了真相,使得每一个在场的同修都感觉到法庭里的场很正,我们的律师也做得很好,法官看起来也真的听进去真相了。因此,甚至在不少学员们的潜意识中,可能多少会觉得,这场官司胜券在握。用不着操多少心了。不知不觉中把希望寄托在能够拥有善念的法官身上。

    大家都知道,从法理中我们明白,现在的每一天都是给大法弟子留下的,世间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几年以来,这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深刻的教训,那么,蒙特利尔的案件还没有结束,我们的心态是什么样的?会促成怎样的结果呢?

    一位同修就多伦多中领馆邪恶之事,前往警察局讲真相,当时结果非常好。他也很高兴。他回来就等待着事情的进展,但好长时间没有动静,等他再去时,警察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相反的变化,令他很吃惊。他从法中体会,意识到常人的善良,常人被我们讲真相所感动而表现出来的正义、同情,都只是他个人的表现,绝对不能成为大法弟子依赖的东西。如果我们的心态不是主动出击,而是等着常人为我们做些什么,那不就是大漏吗?邪恶不就有理由使常人变坏吗?

    今天蒙特利尔的案件也是这样,法官表现出正义与良知,这是法官作为一个生命的最好的选择。但是,我们不管做什么,师父在法中已经明示了:注重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的基点在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如果我们以为法官会怎么样,我们的心态上有依赖常人的思想,那么这可能就是我们还没有去掉的根本执著。从法中我们懂得了,连邪恶制造假经文,都是我们的根本执著造成的,那么我们的起诉中,注重结果却忽视了讲真相,忽视了在讲真相过程中,我们自己的提高,忽视了依赖常人的后天观念在我们的思想中起着作用,忽视了邪恶最后的疯狂无孔不入,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不是又给邪恶提供了可乘之机吗?

    前面提到的那位同修和其他几位同修接受了教训,没有满足在第二次讲真相过程中对警察促成的非常好的转变,而是回来以后立即继续讲真象,将更多的真相传递过去,使得本来领事馆中某些跟随邪恶做坏事的人以为得计的事情正好成为了大法弟子向社会方方面面讲清真象的大好契机了。

    师父说:“我过去讲过,我说实际上常人社会发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虽然有旧势力的存在,可是你们没有那个心,它就没有招。你正念很足,旧势力是没有办法的。如果真的常人社会谁给我们大法平了反,大家想一想,也许人类会这样做,可是你们想过吗,我得把这个人摆到多高的位置?是不是这样?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决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是你们在救度常人社会,是你们在救度众生!”-《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也不应该把希望寄托于所谓的自然变化、外在的变化、常人社会的变化,或者是谁给我们的恩赐。你们就是神,你们就是未来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们指望谁呢?众生都在指望着你们!” -《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我们的正念是极其重要的,在法中认识法,去除人的观念,我们的基点就是讲清真象救度众生。

    珍惜正法最后时刻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牢记师尊的教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理性》)



    《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进入最后关键时期

    经过两年多的司法程序,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利用法律手段抵制诽谤及煽动仇恨的诉讼之一──《华侨时报》案,将于本月23日至25日进行律师陈述之后,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

    * 《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的做法与江氏集团的相同

    蒙特利尔法轮功学员杨卉表示:这个案子的性质非常重要。《华侨时报》受控的诽谤材料以及煽动仇恨的做法,与大陆官方喉舌媒体诬蔑法轮功及挑动不明真相的善良民众仇恨一心想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从形式到手段,都是完全一样的,甚至有些材料连标点符号和明显谬误都原样照搬。在法庭上曝光这些镇压法轮功的谎言基础,用实例揭露谎言掩盖下发生的残酷迫害,并公正审判,实际上是把江氏集团对大法进行迫害的罪恶昭示全世界。

    * 律师称本案庭证非常重要

    本案法轮功学员的代表律师麦克尔.博格曼(Michael Bergman)先生告诉记者:在我所了解的法轮功学员起诉的诉讼案中,本案具有非常的重要性。因为法官通过听取十几个证人的证词,知道了法轮功的美好,知道了中国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了解了原告受到的伤害,也听取了被告对自己详尽的辩护。

    博格曼说:“有些人不相信中国对法轮功迫害如此残酷,有些人甚至不相信迫害,那么,加拿大法庭通过听证后进行(很可能是有利于法轮功)的判决,就非常有意义,甚至中国当局要重新考虑在海外利用受控媒体攻击法轮功的可行性。”

    * 《华侨时报》煽动仇恨影响恶劣

    博格曼表示:与此前法轮功学员成功起诉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诽谤罪不同,本案针对的是一家加拿大媒体;而《华侨时报》的读者不限于当地华人,它有互联网,它转自中国的材料又被《人民日报》等大陆媒体引入中国。这样做的结果是,可能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中国人会说:看,这可是来自法制健全、言论自由的加拿大的报道,那里说的法轮功和中国说的一样;加拿大人则会因为信赖媒体而相信《华侨时报》的仇恨宣传。所以,这种仇恨宣传对法轮功学员的伤害是巨大的。

    据加拿大各地法轮功学员表示,有些国内的亲友看到报道说《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后,误以为加拿大跟中国一样反对法轮功,担心学员的人身安全。

    * 各界支持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

    2001年12月10日魁北克高等法院颁布命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受控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在加拿大各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加拿大国会议员罗伯.安德斯(Robert Anderson)还专门发表声明,谴责《华侨时报》发表散布仇恨文章伤害法轮功,支持魁北克高等法院的这项判决。华人社区有人说,希望法轮功学员把案子做好,否则这种诽谤和仇恨宣传也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在2003年11月庭证期间,有侨胞打电话,表示愿意出庭作证支持法轮功。还有侨胞对学员说:《华侨时报》案,打在《华侨时报》身上,疼在江XX身上。很多侨胞已经清楚地看到,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不仅是抵制对法轮功的谎言和迫害,也是为了社会将来的美好。

    * 背景情况

    《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发表文章,用“人兽相交”、“吸血”等字眼捏造低劣谎言污蔑法轮功;之后拒绝法轮功学员的交涉,并连续刊登数十篇诽谤法轮功的文章,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用材料大部分与国内江氏集团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完全相同。

    为此,200多名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以诽谤及煽动仇恨的罪名将《华侨时报》讼至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

    2001年12月10日第一次开庭,法院随即下达禁制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类似内容。

    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在禁令期又出版12版特刊,由其社长亲自撰文,号召社会签名“声讨”法轮功,被再次以“藐视法庭罪”起诉。

    《华侨时报》诽谤法轮功及煽动仇恨案的终审始于2003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27日完成了所有证人的庭证。“藐视法庭案”终审时间待定。


    从《华侨时报》案看江xx如何利用官方渠道出口仇恨宣传

    2004年2月23日,华侨时报诽谤和煽动仇恨案进入最后阶段:原告、被告律师将当庭答辩。从华侨时报社长在法庭上的证词和相关事实,可以看出,江氏集团在国内迫害法轮功的同时,也在系统的向海外输出仇恨宣传。周锦兴为何在法庭上隐瞒事实?

    周锦兴在证词中说,他广州曾有一家办公室,没有业务性事务,2001年底就关闭了。此后,除了华侨时报外再无其他生意。但是,原告律师出示了有关证据表明:华侨时报的网页上曾有“锦兴国际”(Crescent International, Crescent为周锦兴之英文名)在广州的公司图标,并说明该家公司在广州办理移民等业务。周锦兴为何在法庭上隐瞒自己这家公司的存在,真正目的何在呢?

    另外,周锦兴在被告律师提问时明确地告诉法庭,声称华侨时报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当原告律师询问时报网页是否与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直接链接时,周锦兴起初回答语气相当肯定:其互联网上没有提供与使馆的链接,之后休庭。休庭后,又辩称:华侨时报的电话簿有各种电话,也有中国大使馆的,但仍不承认有直接链接。但是,原告律师提出可靠的证据,证明华侨时报确实曾有指向中国大使馆的链接,而在起诉后数月后给拿掉了。周锦兴为何隐瞒这一事实呢?

    法庭禁令后,华侨时报仍沿用中国官方诋毁法轮功的宣传

    原告律师问及周锦兴在发表社论文章有无道德指导方针,从事报业23年之久的周锦兴回答说没有。关于法轮功的消息,华侨时报从没刊登过任何第三方的报道,包括联合国、大赦国际、美国政府、加拿大政府或其他官方机构等关于法轮功在中国受到迫害的报导。周锦兴曾亲自写过攻击法轮功的社论,但他从来没有采访过任何法轮功学员。

    周锦兴承认他从迫害开始就知道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而且从法轮功学员发的小册子、传单等处知道法轮功学员被拘禁在劳教所、拘留所,遭受酷刑的事实。周并承认,在发表何×文章(2001年12月)以前,他从没有看过法轮功的书籍。

    在两次法庭禁令禁止华侨时报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后,华侨时报仍继续沿用几乎未经修改的中国官方媒体文章诋毁法轮功。

    华侨时报是被中方“放行”的少数海外中文媒体之一

    据调查,中国官方宣传系统对大量海外中文媒体采取封堵的政策。被官方“放行”的中文媒体寥寥无几。华侨时报就“跻身”这少数媒体之中。尤其是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的文章,一旦发表,不出三天,就会在中国官方的各大报纸、网站上看到。按照中国宣传系统严格的层层审查制度,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照”,一般的海外报道决不会如此迅速的占领官方媒体的版面。

    周锦兴在法庭上说,他知道中国媒体定期、不断转载华侨时报攻击法轮功的文章,并承认,知道《人民日报》参考了他攻击法轮功的社论。

    据《广州华声》2003年第1期报道:2002年12月1日至7日,广州市侨办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邀请海外华文媒体,包括美国《侨报》(美西)、《明报》(加西版)、加拿大《华侨时报》、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和泰国的《新中原报》。这几个受中国政府邀请的媒体,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人士证实:除了加拿大的《华侨时报》外,另外四家报社也都是中国官方背景极强的报纸。成立于1990年的《侨报》直接受控于中国政府,特点是如实、及时的报道中国官方消息。《明报》是被“中国政府严重影响的”媒体;澳大利亚《华人日报》即将成立的新闻是由中国大陆最有名的官方新闻社――中新网报道的,曾攻击敢于支持法轮功的新唐人电视台;2001年2月下旬,《新中原报》发表社论攻击法轮功。该社论又被中新社引用作为海外反法轮功的证据。

    Jamestown基金会在中国概述中有一章专门报道中国大陆对美国中文媒体的控制。中国大陆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介入中文媒体。其主要策略有:1)以全资或拥有主要股份的形式直接控制报纸、电视、无线广播;2)政府利用独立媒体在大陆的商业利益来影响这些媒体;3)购买广播时段或广告空间;4)安排政府人员到独立媒体工作,在内部起作用。

    谎言宣传先行,煽动仇恨紧跟

    华侨时报在反法轮功的做法上,与中国江氏集团的做法如出一辙:谎言宣传先行,煽动仇恨紧跟。在中国,当老百姓对连篇累牍的攻击和抹黑法轮功的充满血腥镜头的“消息”、“报道”感到逆反并开始抵触时,江罗集团上演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已经被国际社会广泛曝光的)。自此,大规模煽动仇恨的行动大行其道,以教育界为例:2001年2月1日,陈至立为首的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发出通知(教党[2001]1号),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攻击法轮功的签名活动,通知下达之后,全国教育系统首先推行“百万人签名”运动,以“反×教”为名,利诱、欺骗、强迫、威胁学生们签名,反对法轮功;然后通过媒体报道系统地向高校和全社会推广及实施。后来,这些签名并被带到联合国,用以证明打压法轮功来自“民意”。

    2001年2月6日仅一天的时间里,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等煽动和直接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报道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中国官方报道中说:“河北、河南、湖北、上海、天津、吉林、江苏、山东、江西、贵州、福建、内蒙古等地青少年纷纷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反‘法轮功’宣传教育活动……”

    回过头来,看看华侨时报的做法。在一再违背加拿大法庭禁令继续刊登攻击法轮功的文章的同时,华侨时报在华人社区大搞签名活动,利用人们善良的本性煽动华人社区不明真相人士的仇恨心理。周锦兴在法庭上说,他得到了5000个支持华侨时报的签名。

    目击证人周露茜女士在法庭上证实:当时,华侨时报将请愿签名信带到渥太华老年会,公开征集签名。当周露茜向在场华人澄清事实,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时,一位华侨悄悄告诉露茜,“我知道你说的这些事,但不要在这说,大使馆的人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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