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广立问责法 迫害人权将受惩

隋志

【正见新闻网2020年09月15日】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德国“国会请愿委员会”举办听证会,研拟推动《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尤其针对践踏人权的中共高官。德国“国会人权与人道主义援助委员会”主席、自民党籍议员严森(Gyde Jensen)强调,依据该法案,德国可以限制他国侵犯人权者入境,并冻结其在德国的资产。

德国外交部亚太司司长西格蒙德(Petra Sigmund)表示,中共对人权的践踏有目共睹,无论新疆教育营或香港《国安法》,欧洲各国都一致谴责中共侵犯人权的行为。德国正在欧盟层面上努力,达成针对中共践踏人权的制裁方案。如果德国通过《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会有力震慑中共侵犯人权的主谋,这样行之有效。

西格蒙德以加拿大为例说明,《人权问责法》尤其针对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今年七月,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向外交部长提交了一份14人的名单,并在300页的材料中列举了他们触犯“反人类罪”的证据。这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包括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前政法委书记罗干、专职迫害法轮功的前“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刘京与前公安部长周永康等。

七月九日,美国也宣布对新疆公安厅和四个中共官员实施制裁,包括新疆党委书记陈全国。这项制裁是根据川普总统签署的第13818号行政命令执行,该行政令基于惩罚人权罪犯和腐败份子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

《华尔街日报》报导,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时任河南省高级官员的陈全国参与了镇压行动,负责销毁法轮功图书和光盘”。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陈全国出任河北省省长。在此期间,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包括三河市第二幼儿园教师吴志金、盐山县小营乡韩将军村小学教师胡连华,都被迫害致死。二零一六年八月,陈全国调任新疆区党委书记后,仍积极迫害法轮功,制造了无数冤案、惨案,可谓满手血腥。

对于迫害人权者予以制裁,是民主国家的共同趋向。美国国务院官员去年透露,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于美国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资产。官员更明确告知,近年有多人因迫害人权被拒发签证,皆因参与迫害法轮功。

一朝行恶,终生难逃法网。去年十月十七日,德国汉堡法庭审理了一桩纳粹警卫的案子,93岁的老翁布鲁诺·约翰内斯·D.(Bruno Johannes D.)被指控在五千多起谋杀案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因为他18岁时在司徒特霍夫(Stutthof)纳粹集中营担任警卫,是“杀人机器上的小齿轮”。

一个年近百岁的老人,必须为他七十多年前所犯下的罪行锒铛入狱,并非罕例。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德国西部的德摩得法院将曾在纳粹德国党卫军(SS)麾下担任奥斯威辛集中营警卫的韩宁(Reinhold Hanning)判处有罪,刑期五年;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决,前纳粹党武装亲卫队成员奥斯卡.格吕宁(Oskar Groning),遭法庭以协助、伙同谋杀二战期间奥斯威辛集中营三十万犹太人的罪名判刑四年。高龄96岁的格吕宁以健康理由申请“暂缓监禁”,遭到宪法法院驳回,必须入狱服刑。

尊重生命与维护人权,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普世原则。尽管许多人权之士认为,这些判决太轻、太迟。但这些“杀人机器上的小齿轮”被判刑,却给世人指引着同一结论:迫害法轮功,一辈子也逃不掉。江泽民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千古冤案,迫害之严酷惨烈,犹甚于卢安达种族屠杀及纳粹集中营等案,更难逃法律制裁。

一九九九年七月起,中共与江氏集团动用整部国家机器,残酷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无数善良的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与监狱中,长期遭受酷刑折磨,至少逾四千五百多人被迫害死亡。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活摘器官,令人发指的恶行被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形容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从表面上看,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严重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犯下了种族灭绝罪、危害人类罪与酷刑罪等;实际上,它戕害了基本人权与信仰自由,尤其活摘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是惨绝人寰的滔天罪恶。中共迫害的,不只是无辜的中国民众,它侵害了人间最可贵的道德与良知,绑架了七十亿人冷眼旁观,让举世陷入红色魔窟之中。

综观近代史,任何暴政终结后,都必须追究施暴者违反国际人权与国家法律的责任。所有残酷伤害与虐杀民众的中共官员,从上到下无一可逃脱法律责任,无论是元凶、从犯、包括让这场迫害政策延续下去的领导阶层,都将接受审判。如果不思悔改,仍不停止迫害,最后必难逃清算与惩罚。

世界人权问题的关键在中国,中国人权问题的核心在法轮功。随着真相广传,已有更多世人关注这场残酷迫害;国际社会的正义力量,不再容忍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暴行。各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公布后,确实能震摄行恶者。美国及其它西方国家“制裁恶人”的行动已在中国大陆引起很大反响,有效威吓很多迫害法轮功的恶徒。

所有列榜的恶人勿存侥幸心理,凡作恶者,或早或迟都将出现在这些民主国家的制裁名单上。中共所有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后赴西方国家定居、学习、旅游或经商之路。

“善恶有报”是宇宙运行的法则,因果报应,如应斯响。近年许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党羽,诸如薄熙来、周永康、苏荣、徐才厚、李东生、王立军、孙力军等中共高官相继入狱,也预告了首恶之徒的下场。

正如德国议员严森在听证会上所说:“人权是普世价值,中共签署并通过了相关条约,如果不遵守,就是违反国际法”。俗云:“狡兔死,走狗烹”,被中共利用完了自己仍要承担苦果,曾追随迫害元凶的附和之徒应深思自己的未来。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各级人员,唯有立即停止行恶、将功补过,以免日后《人权问责法》严惩时,再多悔很也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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