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官的抉择

洪达

【正见新闻网2020年11月08日】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金玉红,检察院公诉人拟对她判刑四至六年。金玉红当庭做了无罪辩护,表示信仰“真、善、忍”无罪;律师表示,该案罪名是莫须有,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法轮功没有违法,金玉红根本无罪。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七日,黑龙江大学工程系女学生宫宇的母亲、法轮功学员李艳杰,被依兰县国保警察非法半夜撬门,被逼坠楼身亡。宫宇的父亲、法轮功学员宫凤强,当时走脱。四天后,金玉红去黑龙江大学探望宫宇,在门口被四名监控的警察绑架。辩护律师说明此案中,当局至少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抓捕与拘留金玉红是违法的。金玉红当时是想给含冤离世的李艳杰的女儿宫宇送一万元生活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警察“先抓捕,然后一步步找理由”,以所谓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她拘留,这是莫须有的罪名。律师强调,金玉红的手机不是涉案物品,不应没收;一万元属于金玉红的个人财物,不应没收。

二、检方控告是违法的。律师说,因为当局没有证据来定金玉红的罪,所以“抓捕了金玉红的丈夫,打得很厉害”。警察知道金玉红家中两包物品被转移出去了,这是李艳杰之前准备搬家,存放在金玉红家中的,包括U盘、MP4播放器、iPad与法轮功书籍等。检方指控,金玉红为了传播而持有,是“犯罪预备”,“意欲传播”法轮功物品,在公诉书中建议判刑四至六年。

律师表示,“这个量刑是很重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些物品只是金玉红曾经持有,金玉红完全否认这些物品是她的。凭什么证明,她是意欲传播?这显然说推断,明显违反禁止‘有罪推定’的原则。从法律、从现有证据的角度,完全是不能拿这些材料来定罪的。这是迫害。检方没有列出这些物品有什么“危害性”,逻辑很荒唐”。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与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司法同流合污,助纣为虐,携手非法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造成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为标准的佛法修炼。依法论法,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彻底合法的,中共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违宪。二零零零年中共国务院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2000】39号文件的通知,再次明确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二十一年来,中共违法弄权,利用法律,罗织罪名,构陷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恣意关押与判刑,恶行昭彰。基于明哲保身或昧于现实利益,中共许多法官沦为流氓犯罪集团的傀儡,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所谓“审判”变成了对宪法和法律的肆意践踏和亵渎。法官想以刑期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甚至威胁律师,公然蔑视法律、视法条于无物,辱没了司法人员的尊严与专业道德。

迄今,中共仍不遗余力的对无辜民众加剧迫害。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132人,庭审100场,批捕66人,构陷到检察院、法院388人。上半年有24名65岁以上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冤判,11人被庭审,2人被批捕,25人被构陷到检察院、法院,年龄最大者83岁。

在文明进步的社会中,法官依照法律来论断是非曲直,保护善民、济弱扶倾,藉以维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当今的中国大陆,中共的公检法人员却在法庭上拼凑出假证据、假证人,罗织“莫须有”的罪名;更滥施权势,强行指定“援助律师”做有罪辩护,恐吓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制造无数的冤假错案。这些公检法人员践踏司法的行径,人们看到了中共背后的邪党魔性。

“德不孤,必有邻”,已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挺身而出,在法庭上公允正直的辩护声不绝。去年有正义律师为299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据理陈词的无罪辩护每每震慑中共法庭,令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难堪与嫉恨。

多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锲而不舍的讲真相中,广大的民众已经觉醒。中共一些官员早已开始“留后路”并私下整理收集文件,以证明自己是被迫执行“六一零办公室”的迫害命令。许多党委、书记、公安、国保大队人员纷纷弃暗投明,私下帮助法轮功学员脱离迫害,都是彼等在明白真相后的自保和救赎。

即使江氏集团余孽能在一定范围欺骗和胁迫公检法参与迫害,却已力不从心。最明显的就是目前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也有很多公检法人员明了真相后不愿再参与迫害,各地检察院退卷与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

明慧网十月十一日的一篇报导,即为明证。河北省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角度做了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与会人员和旁听家属都静静听着,有的庭审法官不住的点头,认可律师的陈述。

起诉前,公诉人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更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庭审前,合议庭法官试图通过律师向当事人与家属施压,劝说这些人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并以当事人与亲属的事业前途来威胁,此番作为恰可证明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事实依据。由此可见,这些公检法人员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辜,在中共的体制下仍要走完形式、开庭审判,诚可谓法律人的悲哀。

古云:“疾风知近草,板荡识忠贞”。法官本职是匡扶正义,其论断有据、公正不阿的判决,能彰显知识份子秉持良知的风骨。曾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公检法人员,应该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尽早退出中共、与红魔划清界线,才能赎罪自救,为自己的未来留下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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