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2年02月22日】
我是一名青年大法弟子,自一九九六年跟随父母同修得法至今,已有二十六个年头,回想修炼中走过的路,有点心得想和大家交流。
初得法时,我的年纪很小,跟随父母同修到炼功点、学法组学法炼功。一九九九年后,中共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正值我上初中的年纪。父母同修多次遭到当地派出所、居委会骚扰,绑架他们去所谓的转化洗脑班、看守所。后来,父母同修進京上访,被当地政法委、派出所接回。父亲被非法劳教,母亲被非法绑架到洗脑班。
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我们一家人走过了那段黑暗的日子,在那段时间,我生活的很艰难,经由家里的亲戚照管,吃了很多苦。我知道父母同修做的是对的,去天安门打横幅是大法弟子在助师正法,修炼大法没有错,是中共在利用手中的权利,迫害打压一群手无寸铁的善良人。
后来,父亲同修回家,家里安定了下来,我的学业在这些年的被迫害中荒废了,父亲给我安排了几次学技术的工作,我都没有学成,在家里呆着。父母同修劝导我拿起了很久没看的大法书,此后,我每天跟随父母学法炼功、发正念,做一些证实法的事。
二零一一年的一天,一群警察闯入我们家進行非法抄家,家里做资料的电脑、打印机,一些财物被非法抢走,我与父母同修在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了两天一夜后,被送往当地的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我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没有了修炼人的正念,每天听着刑事犯说的常人话,我开始怨恨父母同修没有钱还要做资料,被绑架了也没有人用钱“捞”(用钱捞的话是从刑事犯嘴里听来的)。
把邪恶的迫害当做是人对人的迫害,强烈的证实自我,不能向邪恶低头的求名心占据了修炼人的正念,萌生了做“英雄”的想法。在法庭上为自己和父母同修做了正面辩护,要求当庭释放。
判决下来,我们一家人上诉,利用写上诉状的机会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写了真相,在看守所又呆了几个月后,中院下来维持原判。我们被非法判刑多年,我和母亲被送去一所女子监狱,囚禁在不同的监区,父亲被囚禁在男子监狱。
進入监狱,我被一个刑事犯(监狱里安排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人)接到一个监区,在一个专门用于迫害大法弟子的监舍里,我想起在家时看过监狱里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出于怕心,我把修炼大法的原因归结到跟随父母修炼。
几年非法刑期过去,我比父母同修先回到家,回到家里,我想找回过去在家时的精進状态,却被干扰的很厉害,发正念时异常闹心,坐不住,炼功时忍不住去厕所,炼功动作出现错误。几年间,一直处于不精進状态。
幸运的是慈悲伟大的师父没有放弃我这个不争气的大法弟子,在父母同修回家后,我拿起了书、炼功,在同修的鼓励下,开始发正念。状态一天天好转,我开始向内找自己的不足。
想起自己得法初期,年纪小,是跟随父母同修学法炼功,只知道大法好,每天做好三件事,很少有对大法理性的认识。喜欢追求天目、感受,喜欢在法中追求符合自己喜好的东西,还有对结束时间的执著。
直到被绑架到看守所里,我才认识到对时间的执著是与师父要求做好的讲真相、救众生的事背道而驰。回到家里,精進不起来,是执着于找回过去的美好生活和记忆,当发现时间已经过去,找不回来时,状态又陷入了消极、懈怠中。
我认识到了我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大法弟子,不能依赖父母同修,父母带我走入修炼是师父安排的缘份,做的好不好,修炼的扎实与否,自己是要对自己负责的。
现在,我每天都会坚持学法炼功、发正念,一思一念用大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理性上认识法,不再流于表面,扎实的实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