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2年12月28日】
各位警官、检察官、法官、610人员、维稳办、综治办、扫黄打非办、城管、街道社区相关人员:
我今天讲课的题目是《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开讲之前先说明一点,我所讲的法律是指中共治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也就是现在中共政权体制下正在执行的法律等以及国家规范性的文件。因为涉及的面很广、牵扯的面很大、内容也很丰富,多数内容只能提纲挈领的讲、有的只能罗列数据、有的只能请大家回去看专著和相关专题片作补充。下面重点推荐 :大纪元编辑部《九评共产党》、电视专题片《伪火》、大型电视记录片《我们告诉未来》、大型真相片《铁证如山》等。
首先请看明慧网报道的一组统计数字:二零二二年一至二月份获知,又有78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骚扰。其中,绑架423人,骚扰359人,送洗脑班29人,离家出走11人,抄家261,强制抽血19人,判刑165人,迫害离世31人。中共警察、社区人员对124名老年法轮功学员绑架骚扰,其中绑架73人,骚扰51人;80岁以上33人,16名老年法轮功学员被扣发养老金。
这个统计数据只是冰山一角,有的信息被中共严密封锁、有的信息被肆意掩盖、有的还没有来得及报道出来等等。就是这个不完整的统计数据已经触目惊心了。在座的人员在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都是犯了大罪的。我们讲执法人员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维护法。但是,你们或被裹挾、或被蒙骗、或被欺诈等原因执行了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因此犯下了执法犯法、执法违法、枉法、滥法、错用法律等罪恶。你们要清楚,迫害法轮功违反的是天法、犯的是大罪,遭受到的将是天惩。但伟大的法轮功师父李洪志先生慈悲众生,给你们今天这个赎罪忏悔的机会,也就是叫你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悬崖勒马,金盆洗手,远离邪党,对人生未来作出正确的选择,得到大法救度。这个机会不多了,等到法轮大法师父法正人间一到,一切就停止!
第一节、简单介绍法轮功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最高特性修炼的佛家上乘修炼方法,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使炼功者身体健康、道德与精神升华。
法轮大法自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后深受欢迎。在1993年12月北京东方健康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获博览会最高奖“边缘科学进步奖”和大会“特别金奖”以及“受群众欢迎气功师”称号。法轮功不仅在民间广传,党政军系统中很多高级干部都参加过李洪志先生的面授班,或稍后自学成为法轮功学员,当时中央七个政治局常委都看过《转法轮》,他们的家属都炼法轮功。
据中共1998年官方调查,当年法轮功修炼者已达七千万到一亿人。当年,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对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达百分之九十八。1998年下半年,全国人大乔石委员长亲自率团,对法轮功独立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并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这一调查报告。
现在法轮功已弘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目前已出版五十本著作,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风靡世界;所到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的盛世景象。人们纷纷盛赞法轮功不仅能给人带来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法轮功及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获得世界各国家和政府要员褒奖超过六千多项,表彰李洪志先生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因此,李洪志先生为全人类所敬仰、感恩,这是开天辟地从未有过的!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理念成为全人类的普世价值,这也是开天辟地从未有过的!
第二节、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
(一)、法轮功是“x教”之说,出自于1999年10月26日江泽民访问法国接见《费加罗报》记者时随意说出的。江泽民个人的讲话是不能作为法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他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立法要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要有立法草案,并且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制定为法律。江泽民的个人讲话、言论,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根本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能作为司法机关执法的依据,更不能作为法院的定案依据。
(二)、修炼法轮功完全符合《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这是中国法律体系中对宗教信仰自由所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保护,基本上与国际社会通行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标准相同。宗教信仰属于人类思想领域的问题也是人的基本权利中最重要的内容,在此宪法即保障着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允许被个别人的非法意志,动用公权力和法律所打压。《宪法》之所以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不仅是对人类基本人权的尊重,人类理性智慧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全体国民公意的选择。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这个决定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只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法轮功根本不符合这个标准,决定没有指明哪些宗教是邪教,更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
(四)、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2)”。这两个司法解释从头到尾都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在这里我要多说一句话:“两高”的司法解释不具备法律效应,制定法律的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于 “两高”的所谓‘内部通知’更与法轮功无关。“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刑法的铁律。
(五)、二零零零年《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 通知中明确的邪教组织有十四个,没有“法轮功”。其中中办、国办确定的邪教组织有七个、公安部确定的邪教组织有七个。再说“是不是邪教不是政府、议会、法律说了算的,正教和邪教的区分是信仰领域的话题、邪教不应该成为一个法律术语” 。作为修炼人知道,法轮功不是宗教,但是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是普世价值,是分辨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正与邪的标准,是衡量和判断正教、邪教的唯一标准。
然而,中共国家体制是一党专治,其实就是独裁统治。因此,由中办、国办参与确定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通知虽然不是法律,但是在全国各级政府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所以,二零零五年五月, 胡锦涛主政之后,又重新将二零零零年《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除了把2000年改为2005年之外,全文又照发了一次;习近平掌权之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在《法制晚报》又公开登载了中办、国办、公安部确定的这十四种邪教,明确地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法轮功的态度,明确宣布法轮功不是X教,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胡锦涛、习近平为什么这样做呢?我简单的解读是:其1,他们用这种形式完全切割了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关系,不愿意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背黑锅。其2,他们用这种形式表明法轮功不是X教,他们自己不会迫害法轮功修炼人。
(六)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1999年7月22日发布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和1999年8月5日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公报》二〇一一年第28期刊登了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文件。这完全表明:法轮功书籍已被解禁,属于国家合法出版物,与法轮功相关的书籍和资料也就是合法或正常的了。
(七) 、 二〇二一年中共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撰的《中共一百年大事记》, 其中,1999年,列举了八件大事,但只字未提法轮功。凡亲历过1999年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一年,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做的最大一件事,就是动用全部国家机器,以天塌地陷之势迫害法轮功。当年被江泽民及其追随者认为是天大的事,到了2021年习近平等国家最高领导层编撰百年大事记时,竟然只字不提“法轮功”。
同年十一月十一日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第三份历史决议,决议涵盖了中共成立100年来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全文三万六千多字,还是只字未提“法轮功”。
各位听众,你们知道《百年大事记》和“第三份历史决议”不是法律,但这两个文件的规格、地位是相当高的。那么高规格、地位的文件都没有列入法轮功,你们想想这是为什么吗?在我看来,中共最高层都心知肚明:迫害法轮功是错的,是天大的冤假错案!它江泽民认为干的天大的事情,现在的中共最高层都不买账。核心问题是:一是不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背黑锅;二是其后为法轮功平反昭雪做铺垫;三是不会被清算,为自己留退路、留后路!
各位听众都听明白了吧,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现行法律中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没有一部法律说法轮功是X教,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学员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违法。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向人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
第三节、迫害法轮功有罪
(一)、首先说一下江泽民为什么要肆意迫害法轮功 。其一,在中国四、五十岁以上的人都知道,无德无能的江泽民靠溜须拍马、踏着“六四”的鲜血爬上中共最高领导层的,出于小人妒嫉李洪志先生才华横溢,德高望重;其二,当时的中共党员只有七千万,而修炼法轮功的有近亿人,身怕失去手中的权利;其三,法轮功修炼的是真、善、忍宇宙特性,而中共靠假、恶、斗起家,理念的截然不同,使这个日本汉奸、前苏联特务、加政治流氓坐卧不安,惧怕法轮功真、善、忍原则。江泽民不顾多方对法轮功的正面调查报告和上亿人炼功受益的事实,不顾其他常委反对,一意孤行悍然发动镇压迫害,专门设立“六一零”非法组织,对公检法统一指挥,使公检法的相互制约机制成为空谈。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谎言欺骗,都是为了抹黑法轮功而编造出来的,是完全违宪、违法的。
江泽民叫嚣“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通过“六一零”非法组织胁迫司法人员、政府人员参与迫害,有数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被非法投入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和精神病院酷刑摧残,致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千古奇冤。破坏中国法制,摧毁人的道德根基。其罪行罄竹难书,人神共愤。到了上天要消灭它的地步。
(二) 、各位听众:你们要清楚,迫害修佛、修道的人违背的是天理,犯的是滔天之罪。俗话说:宁搅三江水,不扰修道人。在人类历史上有过许多这样的教训:如古罗马帝国强大无比、无人可敌,就因其残酷迫害基督徒,被上天降下四次大瘟疫,灭掉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强大帝国。因此,30岁的尼禄在内外交困中自杀身亡,遗臭万年;强大的古罗马帝国也遭到灭顶之灾。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四个帝王向佛法发难,四次酿成灾难,史称“三武一宗灭佛”,最后都遭到了恶报。北魏太武帝灭佛,烧佛经、杀僧尼,结果44 岁暴死,两个儿子被殃及丧命。北周武帝灭佛更甚,扬言不怕下地狱,佛、道齐灭,35 岁暴死,儿孙和整个宇文皇族被灭门。唐武宗发动历史上的会昌灭佛,强令26 万多僧尼还俗,把佛像烧熔铸钱,公元575 年暴死,年仅32 岁。后周世宗柴荣继位第二年,下诏大毁佛寺,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公元959 年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
上天是公平的,世上无论您是一国之君还是黎民百姓,只要诽谤佛法,不敬神佛都将遭到惩罚。不只是世间报应,在地狱还要继续偿还犯下的罪业。不是说人死了就没事了,那地狱也是分层次的,直至形神全灭!
“三武一宗灭佛”是如此,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亦是如此。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其邪恶程度远远超过了古代罗马帝国的尼禄和中国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事件。
在座的各位看看: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黄历大年初一,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炮制出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不久,北京萨斯病就爆发了。这是苍天对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警示!但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和它的血债帮仍然我行我素,逆天而行,导致十九后的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也是黄历大年初一,中共病毒(武汉肺炎) 爆发,致使武汉市封城(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湖北封省,延烧全国, 随之毒疫全球爆发。“天安门自焚伪案”的炮制和中共病毒(武汉肺炎) 的爆发,都是祸源一处,根源就是迫害法轮功!时间惊人的一致!这就是因果报应!
你们可能会问:中共病毒(武汉肺炎)怎么在武汉爆发?而不是在沈阳、成都或者其它城市呢?世上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一九九九年“720”迫害法轮功一开始在中共殃视等全国数百家电视台、广播电台连续滚动播出半年之久的污蔑诽谤法轮功所谓的“1400例”专题电视片,就是武汉电视台受元凶江泽民的指使、邪党政法委勾结台长赵致真(武汉制造)早在一九九八年就密谋策划、不择手段的采用偷梁换柱、张冠李戴拼凑出来、嫁祸法轮功的。当时,全世界的媒体不知道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转载的都是中共媒体污蔑法轮功的报道。造谣欺骗的不仅是中国人,蒙骗蛊惑的是全世界的人。不管是“天安门自焚伪案”,还是“1400例”,谎言欺骗到哪里,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祸乱到哪里。污蔑诽谤宇宙大法天怒人怨,人神共愤!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不推上审判台、中共恶党不解体、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不会终结,换一句话说,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就是针对元凶江泽民和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这件事而来的。这就是天意,天灭中共!
再看一看早前落马的高官,大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败类,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立军、张越、武长顺等等。表面上,这些人是因贪腐落马;实质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因为法轮功冤案尚没得到平反昭雪,所以,还不能以迫害法轮功罪名治罪,只能用贪腐治罪。
再看看迫害法轮功首恶江泽民:在2004年,江泽民本来想在滚下台之前到海外风光风光,哪知到哪里都会遇到抗议它迫害法轮功的队伍,搞的它狼狈不堪。一次,它一行住在休斯顿的一家豪华酒店,当地法轮功学员事先得到消息,对其必经过的酒店门口向它递交法院传票,它气得要死,吓得要命,最后只得从垃圾道出口狼狈逃跑。冰岛、加拿大、阿根廷等多个国家对江泽民下达了逮捕令,弄得他如坐针毡。为了逃避在海外被起诉、逮捕的厄运,江泽民就派亲信去国外秘密的和法轮功学员谈条件,这样就把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和610人员都出卖了。条件就是迫害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公、检、法、司和610等人员来偿命,以换取海外撤销对它的控告和起诉。可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理所当然的拒绝答应江泽民这个卑鄙下流的要求,因为法轮功学员深知公、检、法、司等人员也是被欺骗和胁迫的,是不明真相的,同样是受害者。所以法轮功学员坚持把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江泽民告上了国际法庭,给基层参与迫害者一个解脱、自救的机会。
在座的各位,你们都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忍之心,修炼人不是为了解脱自己被迫害,而是在救人。如果不是法轮功救你们,在座中的不少人都将人头落地、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替罪羊、牺牲品。这就如同当年“文革”结束的时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检察官、法官,其中还有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了事,这段历史距今并不遥远。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们昨天的命运、就是你们明天的下场,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卸磨杀驴这是中共历次运动的惯用伎俩。目前,江泽民、罗干、周永康、刘京、贾庆林、吴官正、薄熙来等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三十多名中共高官,已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在五十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中被起诉,被判有罪。
2015年5月1日,国家司法新政实行,最高法院发布通告:“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一司法举措,为控告江泽民及犯罪集团违宪、违法迫害法轮功提供法律保护与支撑。到目前为止已有二十一万多名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到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起公诉。同时,全世界有五万多人签名声援起诉元凶江泽民。
江泽民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被称为“这个星球从未有过的邪恶”,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因果报应,如影随形,害人就是害己,这是天理啊!
在座的各位,再看看最近一年多的时间里连续落马的政法系统高官:其一、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兼全国610办公室主任、其后任司法部长的傅政华;其二、公安部副部长兼全国610办公室副主任、公安部610办公室主任的孙力军:其三、江苏省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王立科三人被判死缓,死缓期结束被终身监禁;全国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被判重刑14年;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邓恢林被判重刑15年;上海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被判重刑16年;山西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刘新云被判重刑14年。还有:辽宁省连续四任公安厅厅长全都落马,重庆市连续三任公安局局长全部落马。后面太多就不一一列举。
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在2021年一年时间就有155个公安厅、局长落马,遭到恶报!他们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干将,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古人说:“宁搅三江水,不扰道中人。” 凡是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犯的是天法,遭到的是天惩,只是来早或来迟的事情。这些人现在遭到的只是人间的报应,那十八层地狱、岂止十八层地狱……那样的报应就不是人所能想象到的痛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终遭恶报,善恶有报是天理!
(三)各位在座的,下面我再讲讲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610的问题 。610这个非法组织,是元凶江泽民擅权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搞起来的。610办公室从1999年6月成立到2017年“十九大”被裁撤,历经朱镕基、温家宝、李克强三位国务院总理,均未在其正副主任负责人的任免令上签字。这是因为610办公室直接关系到处理敏感的法轮功问题,据中共官方文件中没有条例明确规定或正式介绍610办公室职能,也就是说,610办公室的历任负责人均未经过中共法律的正式授权。
最早称中央610领导小组,“十六大”后这个领导小组无声无息的被消失,只剩下办公室了。610主任、曾经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周永康于2014年7月宣布落马,后被判无期徒刑,现被关押在秦城监狱,其家被“满门抄斩”:其母上吊自杀;三弟被中央巡视组带走、撞墙死了;儿子周滨被判重刑18年、没收财产3.5亿;妻子贾晓晔被判刑9年、没收财产100万;秘书周本顺被抓捕。周永康其后的六任610主任就有四个先后落马遭到报应,分别是周本顺、李东生、张越、傅政华。因此,610被大家称为死亡位置。
近来,中共迫于国际压力,开始清理政法体系及“610”问题。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孙力军被查处;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610办公室主任陈逸中;山东省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副主任惠从冰;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曾任“610”办公室副主任);郑州市政法委书记于东辉;江苏省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杜荣良(曾任无锡市“610”办公室主任)、泰州市原610办公室主任秦剑平、无锡市前610办公室主任杜荣良、连云港市原610办公室主任孙晓兵等相继落马。中央政法委在2021年6月7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不排除会有更多610头头落网,甚至有中央政法委大老虎落马。
(四)、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
公安机关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构成绑架罪,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人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院法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劳教所、监狱场所转化班等羁押场所,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某种信仰者,包括法轮功信仰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这一身份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刑罚惩治。
每一位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官、检察官、法官、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等,都违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不仅在国内要被追责,在全世界也要受到强烈谴责,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成世界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27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筹备立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并冻结其海外资产,截断他们的最后退路。不只是人权迫害者本人,其配偶、子女,都在惩罚之列。正所谓: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五)、前面讲的多是省、部级高官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下面再列举几部国家颁布的法律,规避在法轮功问题上违法犯罪行为。
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务员法》第54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错案终身追责制”、“责任倒查制”等新的法律法规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迫害法轮功而欲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员的任何希望。
2013年8月,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指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2016年3月1日,公安部实施新规,对公安执法造成的冤假错案将进行终身追究。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 执法过错是指公安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做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这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罪集团的人来说,无疑是告诉国家公务员、警官、检察官、法官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只要是不合法的,就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在座的各位都应该对照对照、检查检查,好像每一条都是专门为你们量身定做的。任何人都不要抱侥幸心理,祸福无门,唯有自招。
江泽民政治流氓犯罪集团个个自身难保,更保不了下面跟着干的人。如果“两高”人员站在被告席上,为了自保,他们会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没有说法轮功是X教啊,是下面的人理解错误,是他们自己“条件反射”。 开脱者自会开脱。但确实“两高”的司法解释没有一句提到“法轮功”。 那些执行“上级”命令或者指示正在抓捕、抄家、关押、开庭判刑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既拿不出一条法律依据,也拿不出任何上级命令的证据,你必须自己承担责任,不会有哪个“上级”来替具体办事人员承担责任的。我说你们可怜不可怜?可悲不可悲?一边是“上级”命令、强迫你们迫害法轮功;一边是当权者制定法律对你们违法迫害法轮功治罪;同时,因迫害好人还要承受道德、良心的谴责。这如同三把利剑架在你们的脖子上,命悬一线!人说盖棺定论,其实盖棺也定不了论,还要倒查20年,甚至30年。兔子不能跟着狗跑,不知在什么时候小命就丢掉了。何不堂堂正正做个人,弃恶从善、回归正义、秉公执法呢?求得内心的平静、祥和,神佛就会护佑你。
另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仅北京一地就有五、六百名法官、检察官拒绝执行“上面”命令而辞职的,并大有增长趋势。法官、检察官,失去了职业荣誉感,可他们却说:留得青山在,何处无芳草!
第四节、结语
话讲到这里,也算是把“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这一话题讲明白了。如果大家还有疑点,请登录明慧网、正见网寻求解答。明慧网、正见网是个巨大的智慧之库,可以为你解惑释疑,还是免费的。
现在江泽民死了。人死了,事绝对不会了!不妨回头再看看,由江泽民独断擅权、挟持中共恶党搞起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都是建立在谎言与欺骗基础之上的,就如同一场虚无飘渺的梦幻、一个大水泡,大法弟子送来一阵清风,把梦幻吹灭了、水泡吹破了,真相出现了。
打一个比方:大魔头江泽民挟持中共恶党就好像街头巷尾卖杂耍、玩猴的一帮讨饭之人,一手拿着烂苹果、坏香蕉,一手敲锣打鼓,骗猴子往竿子上爬,猴子下来了得个烂苹果,再敲锣打鼓、再爬,得到个坏香蕉,如此这般玩的你们气喘吁吁、筋疲力尽。如果这时猴子甩手不干了,不往竿子上爬了,这场游戏就玩不下去了,这帮讨饭的也就拿不到钱了。这个比方虽然不好听,却是你们现实处境的真实写照。如果在座的各位能识破这个真相,分清善恶,对大魔头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说“不”,大法弟子就会为你解开脖子上的铁链;如再能够写一个郑重声明,退出曾经加入过的中共恶党一切组织,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大法就会给你一个美好的未来!
由于层次所限,请求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