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23年07月30日】
在明慧网读到一封大陆同修写给当地公检法司的真相信大为赞赏,觉得很有必要推荐给有同样意愿送真相信给公检法司人员看的其他同修,特整理出来其中必要内容以供写信时参考:
我叫林建平,今年62岁,是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县市的一退休女工。慢性支气管炎、风湿关节炎等病长期治疗无效,一九九八年修炼了法轮功都不翼而飞。所以我就得按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实话实说。执法者都知判案的基本准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之一:天安门“自焚”是造假
法轮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门“自焚”是造假,学生课本都删除了知道吗?参与“自焚”的刘思影气管切开能唱歌,这不是造假是什么?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假自焚被联合国作为恐怖造假事件已备案,中国代表没有辩词。自从江泽民犯罪团伙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谎言迫害法轮功二十四年来,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讲清真相,就是为了澄清这些对法轮功的所有造谣抹黑的假新闻、假报道,还百姓知情权。
事实之二:法轮功书籍合法
法律依据: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止了161个文件,其中就有关于法轮功的第99条、第100条,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已被废除。即法轮功的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事实之三:“执法者”的公信力就是这样丧失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全国统一检察服务热线12309发来短信:你的来信材料收悉。我部已将来信材料转烟台市检察院。——这是我发的多封控告状中唯一得到的信息,但却没有得到烟台市检察院的任何答复。
栖霞市国保大队为了不让我進一步依法控告,通知栖霞市所有快递、邮政部门不准给我发控告状。烟台毓璜顶派出所扣留了我所有的控告状,警察还从我家非法抄走了大法书、上诉状等等。警察逼迫我邻居签字当迫害见证人,邻居拒绝,却被警察强制签字。而我对门邻居就是因为栖霞市警察来我家非法抄家逼其签字后搬家了。我问烟台毓璜顶派出所警察要抄家清单,办案人员王勇撒谎说给了我家人一份。当我向烟台毓璜顶派出所在场的所有警察要迫害法轮功及剥夺我控告权的法律依据时,没有一个警察能拿出来。
事实之四: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
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零年,我因说真话被枉判冤狱六年,遭受了二十余种酷刑折磨:包括吊铐七昼夜、打毒针二十余天、当拳垫打、扒光衣服……我依然坚定信仰,坚信真善忍,坚守良知。在即将出狱的前一天晚,我所在监区的服刑人员自发为我举办了一个热闹的欢送演唱会。因长时间的接触,服刑人员都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我因为修炼真、善、忍,而给她们带来的真诚、善良和宽容,她们发自内心的佩服大法师父的慈悲教化。大法师父让弟子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服刑人员尚且能明辨是非与善恶,更何况其他人了。谁好谁坏,谁正谁邪,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
事实之五:这样的儿媳妇天底下难找
在家庭中:我对瘫痪在床的公爹,对患骨髓癌的婆婆孝敬远近闻名。婆婆住院,邻床以为我是闺女;对瘫痪的公爹我端尿盆、洗头、理发、刮胡子、洗脚、喂饭。公爹曾流着泪对他的二女儿说:“我担不起这么个好儿媳妇,太孝顺了!”。
后来瘫痪的公爹听大法录音七天康复。患骨髓癌的婆婆听大法录音2天能吃能喝,疼痛消失出院了。这是当今的神话。
事实之六: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
我遇到三次重大车祸都毫发未伤:第一次司机酒驾,把我撞飞;第二次是司机开着大货车把我连人带摩托车压在底下了;第3次是骑摩托车的小伙子晚上逆行把我的摩托车车头撞得报废。在场旁观者看到我遇难呈祥都说我是积大德了!
与我母亲因家庭矛盾断绝来往的叔叔婶子看到我学大法后一直孝敬他们,感动的说:“建平,如果这个社会都学大法、都象你这样,这个社会就好了!”
在社会上:我出钱帮流浪儿买衣物买日用品;买三轮车让流浪儿捡废品,靠勤劳养活自己。
我所在小区卫生很长时间没有人管,我买来清扫工具汗流浃背义务清扫小区卫生,感动了很多人。甚至有的人提议给我钱,被我拒绝。直到来了清洁工才作罢。有人感动的说:“你真是个好人!”这样的好事,我做了不知有多少,从来不求回报。
如果都能象法轮功学员这样去为别人着想,这个社会还有坏人吗?还有坑蒙拐骗偷,吃喝嫖赌抽吗?还有贪污腐败不孝敬老人这些事吗?如果把我们这样的好人都送進监狱去,这个社会能好吗?
大法洪传全世界,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国际公开发行(互联网可免费下载);法轮功及创始人获得国际各国褒奖、支持议案、信函六千余项;法轮功创始人被四次提名诺贝尔和平奖……法轮功真、善、忍所到之处,一片祥和。
事实之七:害人就是害己,真实不虚
公检法人员在大环境中,上指下派,好多时候你们所决定的不一定是你们的本意,但,我为什么要坚持续续上诉?因为我的信仰相对中国现行的法律是合法的,相对国际法也是合法的。在中国,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谎言上发动的一场政治运动,迫害之惨烈一般人难以想象,真相大白的一天来临时,每一个参与的人都脱不了干系,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违心签下了名字的人。就像文革结束后仅北京一地就有810名公检法人员被拉去云南秘密枪决;就像二战结束后参与希特勒法西斯的医生护士都被判有罪一样。有良知的任何一个执法人,都有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
还有一件让人痛心的事不得不说:参与迫害我的四个人已遭恶报身亡。因果报应真实不虚。
我第一次被冤判后,恶告我的那个男子(我朋友的丈夫)患胃癌死了;去劳教所要求“转化”我的“610”副主任刘维东得肠癌死了;在济南女子监狱我绝食反迫害,给我灌食时插到气管里几乎致我死亡的女护士得胰腺癌死了。我担心领着人抓捕我的昔日同事王军再遭恶报,就去告诉王军:不要再迫害法轮功了,这是佛法,学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迫害好人要遭报应的。他说:“上面让我干的。”我说:“迫害好人都没有好下场知道吗?”
后来他老母亲真的在他买的一所平房里被大火活活烧死了。老人家替儿子还了一笔债。不是我说的话多么应验,而是老天在警告他:迫害佛法、迫害修佛的好人,祖宗都要跟着遭殃,是真实不虚的。如果再不醒悟,后面还有更重的天惩。这是我能够知道的迫害我遭报的,还有我不知道的。我不希望这样的恶报再发生,因善恶有报是天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在不公正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我写控告状的目地,就是希望这个冤假错案不再延伸下去,否则会有更多的人即使不被法律追责,也要遭到天惩。不仅是我,每一个善良的大法弟子都不希望更多的恶报发生。这就是大法弟子讲真相的真正目地。“人在做,天在看”。很多人都知道瘟疫有眼,老天要收人,收不配做人的人。连真、善、忍都反对,就不配做人了,更何况迫害真、善、忍的人。上天有好生之德,还在给迷中人选择的机会。
我的案子现在已经上诉到烟台市中级法院,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法官打电话让我去烟台做讯问笔录。我要求重新开庭,公正透明。让记录员在笔录上写上:“判决书上的一切我全盘否定,每一个字我都不承认!”我在笔录上写道:“这是一起重大的冤案,我要求依法公开开庭申冤!”法官让律师写一份申请公开开庭的法律申请书,律师已经交上了。
一旦冤假错案形成,将来所有参与者都要担责——道德的惩罚、法律的惩罚、上天的惩罚!
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少的人,你的平安就是全家人的幸福!真的希望所有好人都能敬重高德大法,善待善良的大法弟子,不希望任何人抱着侥幸的心理拿命与天赌,谁的命也赌不过天。真诚的祝愿好人都能一生平安!!
—— 摘自【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文章《害人就是害己 真实不虚》(山东林建平女士写给栖霞市、烟台市相关公检法人员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