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4年07月29日】
我从劳教所回家后,一直想把我在劳教所写的文章回忆着写出来发表,可是我看到明慧刊登的学员的文章后觉得其他的学员都做得比我好,觉得自己的表现离大法的要求太远,所以一直没有投稿。后经过学员交流,大家觉得我应该投稿。由于自己修炼层次有限,以下又是正法初期所思所为,如有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注:由于在劳教所我们没有笔没有纸,还有非法轮功学员监视,我为了达到洪法的目地,就以这种方式写出来了,非法轮功学员还以为我在做“作业”,就不太干扰我了。)
齐耳短发
2000年12月27日,我从武汉市桥口法教班到了武汉市第一女子看守所。2001年元月10日,被送到了武汉市何湾劳动教养所女子六队,检尿、抄身后,就是剪“齐耳短发”。
活了五十多岁,遭遇了两次被强行剪短发。第一次是文革期间,剪去了齐腰的长发。这一次仅仅因为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判劳教一年半,还要强制剪“齐耳短发”。文革剪的是“刘胡兰”、“江姐”、“韩英”式的短发,而这次的短发要短到耳朵的上部,有的剪得像三十年代的汉奸头,有的就像一个西瓜皮,别说多难看了。
后来我多次在大小会上强调此事,也多次跟干部反映,我说:你们要劳教人员遵守所纪队规,可是你们干部领导带头破坏所纪队规。要求是男留平头,女剪齐耳短发,可是你们看一看,这是齐耳短发吗?什么叫“齐耳”?齐耳就是应跟耳朵一般齐,是跟耳朵跟一般齐,而不是跟耳朵的上部一般齐,真不知道你们是怎样理解和执行的。再说了,把女队学员的头发剪得这么难看,又怎么能体现出女队的文明呢?你们干部脸上又有什么光呢?
经过经常的谈心和反映,几个月后队里规定“齐耳短发”要剪成“韩英”式。
珍珠元子
元月十六日,由于法轮功学员的增多,又成立了女子八队,我就调到八队。
一个星期后就过年了,队里也给劳教人员准备了年饭。由于没有食堂,就在寝室里用课桌拼成餐桌,派几个人到食堂排队端菜,我自告奋勇的参加端菜的工作。可是在端珍珠元子的时候,我发现有几个人一边走一边用手抓珍珠元子往口里塞,边走边吃,我忍不住上去指责她们,她们回答说,我们一端上去菜就吃完了,所以我们只有先吃几个。其他的人一听,这还得了,叫我赶紧上四楼看看我们班的菜吃完没有,回去一看,动都没有动。
那手抓珍珠元子的是什么人呢?啊,原来她们是一分队的被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负责的金华兰知道了此事,生气的说,叫她们把空盘子都拿下来,真不象话!这件事情一下子就在八队传开了。
后来当有人好心的劝我转化时,我跟她们开玩笑的说:你们也想我用手抓珍珠元子吃吗?她们哑然。
跟人
从进入劳教所的第一天起,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人“跟”。就是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轮功学员监视。吃饭要跟,走路要跟,上厕所要跟,洗漱要跟,劳动要跟,甚至睡觉都要夹在中间,生怕法轮功学员互相交谈或与劳教人员交谈,再就是怕法轮功学员炼功。为反对跟人,我多次与劳教人员发生矛盾,引起冲突,隔三差五的起风波,多次找干部队长交涉。
刚开始美其名曰:“您年龄大了,需要照顾。”再后来是:“你能保证不炼功吗?”杀手锏是:“不要人跟可以,那到一分队去。”我怎么能下保证不炼功呢?我又怎么能到一分队去呢?那可是转化了的人啊!
所以我一方面跟干部反映,一方面跟劳教人员洪法,讲清真象,把跟我的人作为我救度的对象,告诉她们法理,炼功的好处及做人的道理,而且告诉她们这样跟人是不对的,并告诉她们,你们一定要死死盯盯住我不放,可别怪我不客气,那肯定会不得安宁,会三天两头出现矛盾,以至于有的学员和干部认为我根本不象法轮功学员,没有做到忍。可对我们法轮功学员这样迫害我还能忍吗?!
时间长了之后,特别是我们三月份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后,劳教人员对我们有了新的认识,所以基本上能做到睁只眼,闭只眼,特别是我因为经常跟她们讲道理,我行动比较自由,她们都说我是“自由人”。再后来时不时和“跟”的人发生矛盾 ,那都是做给干部看的,否则会说她们不负责任,要扣她们的分,她们就不能减期了。
自相矛盾
刚进劳教所时,由于反对“跟”人,经常发生矛盾,干部就批评我: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修炼的人,你做到了忍吗?我一想:是呀,我没做到忍,要不怎么老扯皮呢?可是又一想:不对呀,我又没有错,又没有罪,为什么要来劳教呢?为什么还要人跟着呢?我一定要把这个理正过来。所以再当干部批评我没做到忍,不像修炼人时,我就反问她:请问修炼的人好不好?答:好。请问真善忍好不好?答:好。我就会接着问一声:那为什么要铲除?无言以对,再也不敢指责我了。
有的干部初期的时候说:你们按照《转法轮》修走得还比较正,后来按照你们师父的后期经文修就“走偏”了。我不想跟她们多讲,只是说:那按你的意思就是说按照《转法轮》修还是对的,是不是?回答:是。我会反问一句:那为什么要收缴,要焚烧?又是无言以对,以后再也没听到她们的歪理。
关于“真、善、忍”,她们先说:你们讲真善忍,我们讲真善美,比你们还要高。我不想跟她们争,只问:真善忍好不好?她们说:好啊!我说:好就行了,这有什么矛盾呢?后来她们又换一种说词:真善忍又不是你们师父发明的,本来就是词典上的字,真善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更可笑的是,一边要我们决裂师父,一边要我们以法为师,听你们师父的话,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所纪队规,要做修炼人,要做到真善忍,不跟学员、干部发生矛盾,这不由我想到一则寓言《自相矛盾》:我的矛好,我的盾也好,用你的矛刺你的盾呢?只能无言以对。
不收“红包”自私吗?
二月四日,我儿子给我送来了好多好吃的,有香焦、橙子、麻花,还有我平时爱吃的豆沙包,一直到吃了晚饭后去上班的途中才把我叫去值班岗亭吃,不准拿走,其实是想借机做我的转化工作。
中途,二队有一个男干部过来办事,并告知我的丈夫在他们队,并且转化了,顺便来做我的转化工作。他说:“你们修炼的人很自私。”我听了一愣,我觉得我们修炼的人按真、善、忍要求做人,是最好的人,怎么会自私呢?他说:“我举两个例子:一个医生炼功后不收红包了,是因为他自私,他怕失德,他想长功。还有一个卖菜的,炼功前老短斤少两,炼功后就不短斤少两了,因为他很自私,他也怕自己失德,也想长功,想圆满,还不是自私吗?”
我一听真好笑,这是哪里的歪理邪说!我非常平静的反问了他一句:“请问不收红包好不好?”他说:“好啊!”我又问:“请问不短斤少两好不好?”答:“好啊!”我说:“既然不收红包好,不短斤少两好,那怎么是自私呢?如果他们自私的话,医生多收红包,他可以买房子,买车子,出国游玩、定居,送儿子上大学、留洋。卖菜的短斤少两可以多挣钱养家糊口,盖房子,生活过得更富足,是不是这个道理?而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他们不收红包,不短斤少两,只会对人民有利,对社会有利,所以他们就不是自私的。”
罚分
二月八日下午,三分队全体学员在娱乐室看电视,气氛很紧张,全体干部都集中了,如临大敌,原来是看“自焚”谎言录像,中途发生了几次喊口号的事,最后还是强迫看完了。
回到寝室,我们法轮功学员都很气愤,又在栽脏陷害!不一会儿,一大群干部来到我们寝室,大家都在拆纱,只有我一个人没拆,对她们不屑一顾,一个坐在对面的学员好心的放了一块纱我的脚下,我马上把它抖下去了。一个干部气愤的指责我,你象什么话,你象个修炼的人吗?我用很大的劲哼了两声:哼!哼!她更生气了:你这就象……。我又用全身的力气大笑了三声:哈!哈!哈!她们一群人气急败坏的离开了。
过后黄干部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这样对待干部 ,我说:“因为我非常气愤,电视为什么要造谣陷害法轮功呢?”她说:“如果是真的呢?”我说:“不可能是真的。因为我们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成为高尚的人,身心健康了,可是却要铲除,要坐牢。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只说死人、上吊、自焚,没有一点好的,谁相信?不是假的是什么样?再说新闻联播就应该新,我看了日期,过了一个多星期才播,我说你是拍的电视造假片有何不可。”她又说:“如果她们是法轮功学员呢?”我说:“真正的法轮功学员是不会自杀的。因为师父说了自杀都是有罪的。”
过了几天后,我们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收到了一张罚分条。我的罚分最高:罚300分,理由是扰乱公共秩序。
签字
春节过后的一天,外面好大的雪,天气很寒冷。新来的张干部要我在“百安(即百日安全无事故)考核本”上签字。我拿起来仔细看了看,拒绝签字,并告诉她,我连劳教书都没签字,因为我根本没有扰乱什么社会秩序,对我迫害的强加的罪名我是不承认的,不能签!随后叫去的法轮功学员也都没签字 ,先签了的可后悔死了。可是干部为了交差,又做工作说,那就签个“拒签”吧。这是不是多此一举,签了几个月后,我连“拒签”都不想签了,想个什么法子呢?有一个月我签的字是:法轮大法好!葛兰。我想可能再不会让我签了,没想到下个月又叫我去签,我一看上个月我签的字被干部画掉了。这个月我再签:真、善、忍好!葛兰。黄干部生气了,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不愿意签,只有签这样字你好去交差。她说你不愿意签,你就写拒签。我说我连拒签都不愿意签。再下一个月喊:葛兰签字。我说不签。就再也不强迫我去签了。
(编者注:文章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