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同修的一次经历

水莲


【正见网2024年04月20日】

下面是我与三位同修在参与营救被迫害同修时,与家属配合的一段经历。

去年7月中旬,我地区有近二十名同修被非法绑架,一时本地笼罩着邪恶的恐怖气氛,当地全体大法弟子们立刻行动起来,整体多次的、长时间发正念否定邪恶迫害,以各种方式参与营救。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被绑架同修陆续回家了。

几天后,P同修找我,想让我见一位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A同修的家属,因对A同修有一定的了解,自以为无法与其沟通,我抱着偏见,不想参与。见到P同修后,说了自己的想法,我说我与A很难沟通,我们的思维不一样,我这样说,她就会那样理解,更何况让律师稍书带信了。P同修说:“A的家属俩个孩子非常好,也很有正义感,现在很着急,都哭了好几次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做。你准备一些参考材料带来,我们跟他们唠唠,鼓励鼓励,肯定行。”我说那就见见吧。

当天晚上,我带上一些反迫害用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参考资料来到P同修家,我们与A同修的俩孩子交流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并安慰家属稳下心来,一步一步的做。我们先达成共识,就是坚定一念,信师信法,相信师父的安排一定是最好的,不追求结果,只管踏踏实实的做好我们应该做的。有的同修告诉家属去派出所要人,要人是应该的,但是,怎么要,到了派出所见到警察说什么,怎么说?通过这几年与公检法的接触,知道现在的警察根本不按照法律办案,也真是不懂法,只知道一味的听从所谓“上级”的命令,不管对错,只看眼前利益。

所以我们告诉家属首先要了解和熟知一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只有我们用正念和善用现在的法律,才能制止迫害,解体迫害。警察就是在钻我们不懂法的空子,所以,我们就得掌握一些基本法律。不然的话,就是到了派出所要人,警察几句话就把我们打发回来,也起不到任何作用。通过交流,家属很有正念,配合的很好,在学习了一些基本法律、条令之后,就去派出所找办案警察要人,警察想几句话把家属打发走,但家属运用法律自如,问的警察无话回答。家属不放松,我们又适时的打印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给家属,又同时向办案警察递交了证明无罪的证据材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与公通字【2000】39号。

并告知办案警察:公通字【2000】39号通知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 种,而这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让他自己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全文。家属明确告诉警察现在是“办案终身追责”,希望不要被利用将来被追责,给自己留条后路。

家属只要有时间就去找派出所要人,办案警察就开始撒谎,躲藏,不敢见家属。

家属想请正义律师为遭受迫害的A同修做无罪辩护,我们与家属商议,做无罪辩护确实只能请外省律师做,因为在我们省,邪党有内部文件,不允许全省的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这是律师告诉我们的。那么怎么办呢?因疫情原因,无法请到北京正义律师,而且,即使能请到,在公安阶段也没有什么意义,还要花很多钱,得不偿失。

我们建议家属,如果案子走到检察院阶段,我们鼓励家属自己做亲友辩护人做无罪辩护,到时自己去阅卷、会见亲人会更好,省下钱不说,还没有任何顾虑。并鼓励家属,这两年来,我们本地已经有两例被迫害同修家属为自己的亲人做了无罪辩护,亲自阅卷和会见,与亲人沟通,尽管是常人家属,辩护词也是有理有据,对当庭法官、公诉人的震慑很大,庭审进行一半就非法阻止亲友辩护,同修家属据理力争,正告法官,你在违法办案,现在我当庭就控告你!给法院很大的震慑!家属听后很感动,表示也要自己做无罪辩护。

现在是公安阶段,我们就先请一位常人律师,能帮带信给同修就行。于是,P同修帮助请了常人律师会见,我们与家属交流如何写信给A同修,并把反迫害应该知道的基本法律条文让律师念给她,以及应该如何回答提审和做笔录。这样我们知道了A同修被绑架的整个过程,和怎么做的笔录,然后,再请律师会见,教A同修怎样否定笔录,让同修认知到,无论笔录做的怎么不利,从现在开始,全部推翻和否定,因为我们从根本上就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更没有犯罪。所有做的口供都与办案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因此都是无效的,要求立即无罪释放。

在这一过程中,家属们的正念也越来越强,状态也越来越好,也在努力的学习相关法律,知道怎样回答应对,成熟了很多。多次的找办案警察要求放人,最后,警察表示:“只要检察院退卷,我们就放人。”

到了一个月零三天,因为家属不断的到派出所要人,知道了案子到了区检察院。当天上午家属又及时的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A同修,就是教A同修怎样翻案和如何回答检察院提审时的问答。律师会见还没结束,区检察院的提审检察官就到看守所提审了,这样A同修在检察院的检察官核实案情的时候,全部翻供,并慈悲的给检察官讲了大法的真相,希望他们都能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下午,我们又陪同家属到区检察院提交了《不移送审查起诉、撤案申请书》及证明无罪的证据材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与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那天下了一天的雨,因疫情原因,我们只能在检察院大门口等,我们不断的发正念清除操控检察官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黑手烂鬼及共产邪灵及邪恶因素。

等了约半个多小时,检察官出来了,态度很好,问我们是谁,与被迫害同修的关系,家属一一做了介绍,我们都是亲戚。我们递交了法律文书,并提醒家属拍照,检察官说:“这里不允许拍照。”我说:“我们不照你们检察院,也不拍照你,我们只拍照一下提交的法律文书,留作证据用。”这时家属拿着手机拍照,又边录像边说:“某年某月某日我到某某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文书《不移送审查起诉、撤案申请书》及证明无罪的证据材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50号与公通字【2000】39号文件”。

办案检察官愣愣的看着我我们。我解释说:“我们只是留个证据。”原本我们和家属说好了,以他为主讲,我适时的补充,检察官问还有什么要说的,家属问:“这个案子是不是你负责?”检察官回答:“是她负责此案。”于是问她姓什么,检察官就把姓名及办公电话都给了家属。检察官又问家属还有什么要说的,家属一时卡住了,我补充说:“我们已经到派出所要求放人了,他们是在违法办案,制造冤案。现在他们知道错了,办案警察说只要检察院退卷,他们就放人。”当时我想说:“如果你批捕,我们就控告你。”但不知怎么的就是没说出来。检察官笑着说:“那搜出来那么多机器,谁家能有这么多机器呀,那是干啥用的?”我说:“有多少机器物品都是私人财物,与办案机关指控的罪名都没有关联性呀!”检察官笑了并说我们不懂法,问我们:“还有什么事没?”当时我们就象被抑制住了,感觉也没什么说的了。检察官说要研究一下案子,再定结果,说完就回去了。

在回来的路上,车走到半路才突然想起来,怎么没问问,她们上午到看守所提审,批没批捕呢?家属赶紧打电话,没有信号,因是在山路上,大山遮挡的原因。我后悔的不行,觉得这次怎么就没跟上话呢,唉,还是自己修为不够,正念不足呀。我们回到当地就再次打电话询问今天是否批捕了,正好是那位检察官接的电话,告知没批捕。我们都隐约的感到有希望了,别放松,准备第二天,再邮寄一份法律文书和劝善信。

第二天,家属上午给检察院打电话,无人接听。下午再打,通了,还是那位检察官接听的,问家属有什么事儿,家属说想谈谈A同修的案子。那位检察官表示:“如果现在谈这个案子,那你的亲人就会晚回去一天。我们现在正在研究这个案子呢,今天下午就能出结果。”家属马上说:“好吧,先不说了,我们等结果。”

就这样,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退卷。当天晚上被非法关押的A同修被无罪释放回家。

感恩慈悲伟大的师尊一路引领、呵护!

这些年来,在我们地区这是第一次在检察院无罪释放同修的案例。反思以前在营救同修时所做的和这次是完全不同的。之前我们配合家属反迫害,任何事几乎都是我们亲历亲为替家属去做,因而,家属也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直到案件结束了,家属对整个迫害案都没有个头绪;还有的家属也是同修,律师会见信、法律文书、劝善信都得依赖着我们写,那时也没有悟道,不应该大包大揽,阻挡同修自己走出自己的修炼路,辜负了师尊的期望。同修没能从迫害的假象上提高上来,我们配合的同修也是感觉身心疲惫,心性也没有得到提高。

通过营救A同修的过程,让我们转变了很多固有的观念。这次的做法是,联系律师会见,包括写会见信都是家属自己做,我们就是与其交流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真是就只是动动嘴、跑跑腿而已。过程中我们只管修去显示心、争斗心、仇恨心等不好的人心与执着。一切都是师父在做,在帮我们做。深深的体悟到了:“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法理的一层内涵。

感恩师父的慈悲加持与呵护!
谢谢同修们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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