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后的反思

大陆大法弟子


【正见网2024年05月14日】

我走進大法五年多了,心性,境界提高的很慢,也就近两年才稍微会眼睛向内看自己,好像有个规律,刚进来不久的新学员,知道点法理后,就愿拿法衡量别人,眼睛向外看,总找别人毛病,不会找自己,我也不例外,而且我更严重,现将我给人“纠错”,最后自己提高上来的修炼过程,写出来与同修们分享。

我是退休老教师,当班主任养成的习惯,为改掉学生毛病为己任,经常当面就直来直去指出学生毛病不足,好在那时的孩子还是能接受这简单粗暴的方式!当然现在的孩子是说不得了。

修炼了,这习惯就自然运用到同修身上了。我们学法小组有位A同修,也是新同修,修炼三年多,发现她优点很多,不怕吃苦,出手大方,遇事有担当,敬师敬法,学法认真,总提醒我们说:“大法是严肃的”。这样的一个让我佩服的人却有个难以让我接受的缺点:迫不得已时用“撒谎”来应付,而自己意识不到,形成自然,还能理直气壮的说“从来不撒谎”,我感到惊愕。

忍了一段时间,没忍住还是负责任的直接了当给她指出:咱们修“真,善,忍”的修炼人就该说真话,怎么会与“真”背道而驰呢?她的反应是:冤枉她了,很无辜。接着我很生气的举了她说谎的几个事实,她只是不作声,还是不愿承认,对此我很失望! 事后,我一直耿耿于怀,心想,不求你很快改掉毛病,只求你认识到错误就行,这么精進的同修,带着这个毛病怎么圆满呢,太可惜了!如果认识不到,改错就更谈不上了。心里真为她着急,又怨恨,此事一直让我闷闷不乐,不知怎么帮着纠正过来。

一次两个同修闲聊说:“有的同修就愿给人指毛病,那和愿给人看病有啥区别。”我一听真的让我惊醒了,这说的不就是我吗?纠错不就相当于治病吗!一天,正好看到师父在《济南讲法答疑》中说:“你不是医生你又是炼大法的,就是想要给人看病,我说你就得放放这个执著心。”(1)看了这段我内心产生了震动,看来爱给人“纠错”是个执著心,怪不得我总把别人的缺点放在心上,特别是亲人的缺点如妒忌心,报复心,显示心这些别人的心折磨自己,经常与之“吵架”人家也不服,于是就怨恨,瞧不起!

一天和女儿(同修)说起这件事,孩子责怪我说:妈妈,这事处理的太不在法上,把自己摆的高高在上,你不知道在居高临下的指点人家吗?这不是把你的“定性”强加给A同修了吗?再说你定性的“撒谎”是对还是错还说不定呢!人家怎么能接受得了啊!再说,你让人认错,实际是在证实自己——你是“对”的,不符合你的观点,就生气!这就是党文化中的强加于人。

我听了觉得女儿批评的有道理,比我有深度,我一点没反驳,是啊,就算她有这不足,我有啥资格指点A同修呢?再说其他方面我都不如她,都比我修的好,就这点毛病成了我“眼中钉,肉中刺”了!执著她的执著了!我明白了!心里舒服多了!

很巧在看《广州讲法答疑》时还看到以下对话:

“弟子:有时真和忍冲突,如明知有人说假是依真指出来还是忍?
师:还是我说的那句话,作为一个炼功人守德而不失德。目前的常人已经都是这样了,变的张口就是假话了,这是常人的事你也管不了。你给他指出来说到他痛处,他可真是恨你,恨你咬牙切齿的。所以我们如何把自己修炼好了这是第一的。”   (2)从法中我懂了,纠错时生气是没守德而失德,再一个是提高自己是第一重要的。A同修不是常人,我善意指出应该是没错的,但可以点到为止,不必奢望人家是否接受你的意见,当人家认识不到错时,不该生气,长时间耿耿于怀。师父说:  “特别在佛教中,你要向外去求,他就说你走魔道。”(3)我确实认识到改变别人就是向外求,就是走了魔道了。

想通了,第二天我就诚恳的向A同修道了歉,坦诚的把向内心找到的“强加于人的心,把自己摆高的心,爱‘纠错’的心,指导别人的心”这些说给她,她是个大度之人,真没太生我的气而是说:你这都是为我好,是好心,理解你!我以后得修口了!

对于她是否认识到错,改不改错,我已不再纠结了,我已把重心放到修自己身上了——无条件的修正自己,因为修炼的目的是返本归真,这就是师父想要的!

我还有个毛病,爱打抱不平。我在常人中认为打抱不平的人都有正义感,是个侠义之士,“遇见不平,该出手时就出手”,令人佩服,一直认为是对的!我爱纠人的错,也与这观念有关,可在大法中就不是这样看了,师父说:“这就是说你看不到因缘关系,容易做坏事,从而失德。”(4)我认识到,实际上“打抱不平”现在看我就是乱管闲事,无为才对。

结语:谢谢同修们给我搭的“梯子”,更感谢扶着我登“梯子”的同修。最感恩的是师父的慈悲苦度,巧妙安排,为去掉我常人中认为“纠错,打抱不平”是“对”的观念!  师父在《精進要旨》<为谁而存在>中说:“人最难放下的是观念,有甚者为假理付出生命而不可改变,然而这观念本身却是后天形成的。”(5)

现在我深深的体会到了———我后天的“纠错,打抱不平”这观念已深入骨髓半辈子了,想一下修掉真难啊!可是从认识到,再到一层一层去掉真不容易。但有师父和大法引路,我会一步步做好的。谢谢!合十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济南讲法答疑》
(2)李洪志师父著作:《广州讲法答疑》
(3)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5)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为谁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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