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5年09月20日】
西汉史书上记载:汉文帝曾经打算建造一个露顶高台,让工匠计算一下需要多少经费。工匠计算后告诉文帝,需用一百两黄金。文帝说:“百金之资产,若以民间中等人家计之,可够十户人家的产业,今筑了一个台,就破费了十家的产业,岂不可惜!且我承继着先帝的宫室,不为不广,常恐自己无德,玷辱了先帝,又岂可糜费民财而为此无益之工作乎?”于是停止露台之工,不再兴造。
夫文帝富有四海,况当承平无事之时,财用有余,然百金之微,犹且爱惜,不肯轻费如此。大抵人主爱民之心重,则自奉之念轻。夫以一台之工,遂费百姓十家之产,若如秦始皇之阿房、骊山,其所费又不知其几千万家矣。穷万民之财,以供一己之欲,一旦民穷盗起,社稷丘墟,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所世之人主,诚当以汉文帝为法,毋以小小营建为费少,而遂恣意为之也。
(选自明朝张居正编撰之《帝鉴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