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7年05月20日】
宋朝人王罕出任潭州知州时,有一个狂妇人来诉事。因为她出言无章,官员一呵斥,她就骂人,前几任知州最后都不让她進衙门。王罕命她上前来,仔细询问,让她慢慢讲。
很久才听明白:她本来是别人的妻子,没有孩子,丈夫死后,因为妾有孩子,占了丈夫的家业,把她赶出了家门,屡次上诉不能申冤,因此愤懑发狂。
王罕受理了这个案子,把家业判归给她,不久那个妇人就恢复了正常,人们都认为神奇。朝廷知道了,下敕书,赐绢三百匹褒奖他。
一件简简单单的案子,就是因为人不能忍耐,差一点儿把人逼疯,变成悬案。
(出自《涑水记闻》)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pureinsight.org/node/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