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8年06月16日】
根据南北朝时的《南史・孙棘传》记载,孙棘是彭城人,他有个弟弟名叫孙萨。南朝宋孝宗大明五年(公元461年),朝廷要征发十五岁的男子服役,弟弟孙萨是征发对象。可是,他因故没有能够按期到达,于是按照律令,要被论罪处死。
哥哥孙棘,听到这个决定后,便立即到郡府去陈词说明:“我身为家长,是我叫弟弟不去应征的,罪该万死。但请求郡府:允许我代弟当罪。”而弟弟孙萨,却又说全是他的责任,与哥哥无关。
郡府的太守张岱,怀疑他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就把孙棘、孙萨两人,分开关押起来。然后对他们各自说:“允许你们相代。”
他们兄弟二人,分别听了这个决定,都显得十分满意,情愿自己去死。
孙棘的妻子许氏,又托人带话,嘱咐丈夫:“夫君:您是当家之人,不可以把罪过推在叔叔身上;再说,婆婆临终时,曾经把叔叔嘱托给你。他到如今还未娶妻,没有成家。而你我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了,死又何憾!”
这样一来,哥哥一定要代弟弟去死;弟弟却说:哥哥有妻有子,他一死,就剩下孤儿寡母,难以维生。而他自己,是孤身一人,死无牵挂,所以执意要去伏法。
张岱太守,见这一门忠义,深受感动,便把这件事向朝廷报告。孝武帝知道了情由,为这件事,特地下了诏书,不追究孙氏兄弟的罪责。
郡府接到朝廷的诏书后,便下令征召他们兄弟二人为吏,给他们安排了职务,还奖赏他们绢帛20匹。
正是:
代代相传;
感天动地,
光耀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