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慎勿将身轻许人”有感

本来(大陆)


【正见网2008年07月01日】

《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唐朝白居易的长诗《井底引银瓶》,就是以一名私奔许身的女子口吻写的关于“奔者为妾”的警世佳作: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女子最重要的就是贞节操守。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爱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这固然是女子自轻自贱,不守妇道,不洁身自爱,不对自己负责、被男子所诱惑,一时把握不住自己而铸成大错。又兼遇人不淑,所遇男子只求一时贪欢求爱,却不对女子终身负责。在没经天地、父母许可,未行夫妻之礼却敢行夫妻之实,只能算苟且通奸。这就是男子以无礼之刑而迫使多情女子自成贱人。就是诗中所说的“为君一时恩,误妾百年身”。真是一失足成千足恨,再回首已百年身。这样的男子做丈夫,也确实没有夫妻之恩啊!即使在今天,女子不为妾而做妻子,也会一生抑郁悔断肠。因为婚前的苟且行为,会使自己和家人蒙羞,即使不为人知,也不是清白女子,人生从此有污点。但凡有良知、有羞耻之心,会暗自受良心煎熬。但凡信天敬神,会受天公谴责,神灵不齿。即使是无羞无耻之人,不信天不敬神,百年之后也会因有过沦丧道德之举而下地狱受审判遭刑罚。真是悔不当初!

尽管现在的年轻人在变异的思想引导下,已经不把贞节操守当回事了,恋爱同居,发生性行为,就象吃饭喝水一样随便,已经不是人的行为了。遵守从一而终的道德观念的女子也是很少很少了。但是作为大法弟子,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严肃对待。不管常人怎么做,修炼者要用大法来衡量一切。特别是大法弟子,今天如果犯了色戒,旧势力是不会放过的。师父在历次讲法中也再三讲过这个问题。其实犯了色戒,这在过去,是没有机会再修炼的。只有在今天,才有这样的机会摔个跟头爬起来,还可以接着修。因为法大,因为师父慈悲。即使爬起来接着修,旧势力也不会轻易放手的,也会再三加难。奉劝同修一定要象《转法轮》第六讲“炼功招魔”这个问题里讲的那个三十多岁的小伙子一样自持深重,经受住经验,千万不要再在色这上面栽跟头。

最后以师父的法共勉:“在历史上或在高层空间中,看人能不能修,看人的欲望、色这个东西很主要的,所以我们真得把这些东西看淡。但是我们在常人中修炼,又不是要你完全杜绝它,最起码在现阶段,你要把它看淡,不能再象过去那样。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应该这样的。凡是在炼功中出现这个干扰,那个干扰,你自己得找一找原因,你有什么东西还没有放下。”(《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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