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8年07月04日】
亲爱的妈妈:您好!不知道这是写给您的第几封信了,我非常的想念您!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都会偷偷的抹眼角,不争气的泪水总是夺眶而出。
时间悄悄的又走过了14个年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听到法官宣读我被判“无期徒刑”时,父亲惊呆的表情,您满脸泪痕的晕倒在座位上,我也绝望了。毕竟我才18岁啊!
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是这样了,我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怨天尤人,在监狱中自暴自弃,他们都称我“亡命徒”。
有一天我们这里来了一位年轻的大哥,他的双眼炯炯有神,几天下来,无论我做了什么,他总是慈悲的对待我,也从不叫我“亡命徒”,而是叫我“老弟”,让我感到很亲切,我感觉自己跟他很投缘,所以很喜欢和他聊天。
他告诉我:他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上访而被非法判刑。他还告诉我“自焚”事件是假的……
妈妈,我相信大哥所说的一切,他说的很对,塑料瓶在高温下怎么能不被融化呢?做了支气管手术的病人怎么可能唱歌了?……妈妈也请您仔细的想想,您便知道事情的真假了。
记得有一次我的胸部很难受,后来查出来,是因为在这里长期的超负荷劳动,气管和肺部有炎症了,大哥告诉我诚心诚意的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会好的。因看到大哥平时的为人我便照他说的去做,不知什么时候就好了,再也不难受了。
和大哥在一起,他经常给我讲做人的道理,很让我折服,也很让我钦佩。妈妈,我现在已经知道怎么样做一个好人了,我的生活也充满了阳光,他们都说我的变化很大,再也不叫我“亡命徒”了。
妈妈,还要告诉您一个好的消息,我减刑了,从“无期”减到“20年”,妈妈,当我从这里出去的时候我也要堂堂正正的修炼,像大哥那样按“真善忍”去做人。
妈妈,儿子希望您能明白大法的真相,也能够修炼,当我出来的时候,我要看到一位健康的、快乐的妈妈!
想念您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