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理神佛的信仰是人类的道德之源

一声吼


【正见网2008年10月30日】

孔子把世间人大致分为三类:“生而知之”者是圣人,“学而知之”和“困而学之”者是君子,“困而不学”者是小人。社会的伦理道德需要如何构建呢?需要:圣人示道传道;君子精于学、進于德;圣人与君子言传身教于小人,小人熏染于圣人、君子之德风,从而也努力修德于心,践之于行。在孔子看来,要维护和提升社会道德,学习圣言、传播圣人之道是关键。所以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其中的“天命”也主要来源于孔子所推祟的先圣伏羲所传之《易》。

共产恶党不承认有圣人,曾一度鼓吹“人人生来平等,全靠后天改造”。可我们现在知道,人的智商、相貌、性格、体质等等很多特质在胚胎时期、从基因层面就被打下了不同于其他个体的深深烙印,人在很多方面都是不可能真正地平等一致的。作为一个政治团体,共产恶党总爱摆弄这些生命科学领域的玩意,目的就是为了批倒天理神佛与圣人圣言的真理地位,然后自己取而代之。从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可以看出,中共死心塌地与道德信仰、天理神佛为敌的邪恶本质从来就没有改变过。尽管从表面看,发动镇压最初出于江xx的个人妒忌,可这场毫无人性、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惨烈镇压居然能一夜之间、几乎畅通无阻地横扫全国,而且一直持续至今,这就大为超出了江xx的个人能力范围。固然在取得一个又一个巨大的“革命性胜利”后,中共也曾有过短暂的麻痹和松懈期,但一旦其“真理”地位重新面临挑战,一旦出现了江xx这样的小人煽风点火,中共反天斗地的罪恶本质就会立即暴露无遗。西方国家也有“人人生来平等”一说,但那指的并不是人内在道德智慧上的平等,而是指的人们享有于外界的“天赋权力”上的平等。

尽管人类社会不可能人人都去追随圣人圣言,但圣人圣言之于人类的道德教化却是至关重要和不可替代的。这有点类似于,尽管那些尖端科技不可能人人掌握,却会因环环相扣的关系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一样。个人理解,圣人留下了天理神佛之信仰,主要从三方面对人类道德产生着巨大影响:一、昭示了真诚、善良、慈爱、正义等等道德标准的天理地位,因为是天经地义的天理,所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够颠覆,包括皇权贵族;二、揭示了上天神佛每时每刻都在对人类善恶是非進行着看管奖惩的真相,告诉人们做任何坏事最终必会伤害到自己;三,教化出一大批遍布于各行业、各阶层躬行圣言的道德君子,正是这些人成为了社会道德的中流砥柱。打个比方,圣人圣言之于人类道德,就像那太阳的万丈光芒,透过了层层大气、云彩和枝叶,被折射、反射、漫射至大地上每一个角落。而那起着折射、反射、漫射作用的大气、云彩和枝叶,也就是人类社会那些在家或出家的修行人和读圣贤书、行万里路者,其中包括众多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等等。诚然,中国古代也会有少数无神论者,但那些无神论者大都只是并不明确肯定神的存在,而不会去刻意排斥善恶有报、行善积德等等天理。如此,圣言之光芒映照到人类,便成就了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

因为“平素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因为“举头三尺有神灵”,也因为善恶到头必有报,所以人们会努力地自我克制,不妄做亏心事;因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因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因为“万般带不走,唯有业随身”,所以人们会自觉自愿地重义轻利、行善积德;因为人所有的“义”与“不义”最终都会经受上帝的审判,所以人们必须遵从上帝的道、“爱邻如爱己”、对自己的言行和一思一念负责。然而,这一切的道德自觉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不复存在。

通过杀人与诛心并用,以“破四旧”、“扫除牛、鬼、蛇、神”、取缔“封建迷信”为名,共产恶党批倒了所有的圣人圣言,然后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鼓动甚至逼迫民众去行尽那诽神谤佛、师生相残、父子背叛、夫妻反目的伤天害理勾当,从而将人们内心仅存的良知与人性一再撕得粉碎。自此以后,既然天理、神佛、上帝、轮回、报应等一切成为子虚乌有,那么,行善何所益,亏心又何妨,那么,任何坏事,只要于自己有丝毫现实利益,自然就倾向于不干白不干了。灭绝了天理,撕裂了人性,还有什么力量能控制住人们在七情六欲支配和世俗名利引诱下不断膨胀、为所欲为的罪恶之心呢?于是,中国社会的传统道德被彻底摧毁。

诚然,在批倒所有的天理神佛信仰后,共产恶党自己也“创造”了一套唯物无神的所谓道德价值观,叫做“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或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可既然是唯物无神的,也就不可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就连“创造”者自己也不会真心实意地奉行。而且根据传统信仰的观点看,这套玩意纯粹就是共产恶党自心生魔之后的魔性编排,除了会有邪魔的不断煽阴风、点鬼火外,断然不会有上天神佛的看管,于是,必然会走入魔性大作的失控之境。看看毛泽东的荒淫暴虐,看看江xx的腐败淫乱,看看北韩金日成家族的日费万金,再看看我们周边那些成天嫖赌逍遥、腐化糜烂、妄自尊大、颐气指使的大官小官们,共产党的群魔乱舞状态可以略见一斑。就是这样一些不知所谓、道德低下的玩意,它们能将人们的道德引向何方呢?“轰轰烈烈搞‘三讲’,认认真真走过场;贪腐全在前三排,该枪毙的都在主席台。”这首民谣就是今天的中国社会所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真实写照。

有人说,就算从唯物无神的角度也可以得出结论: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才会有真正共同的幸福,“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如果让人们都明白这个理,人类道德也可以照样不倒。但事实上,那存在于理论描述中的共同美好远不如各人眼前的切身利益来得诱人,当对共同美好所造成的损害并不会特殊报应到自身时,这个理论也就成为了没有丝毫道德约束力的空洞说教。看看中共日夜念叨的“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之口号,再看看三鹿集团四处悬挂的“重视质量安全,促進社会和谐”等标语,就知道此言非虚了。既然天地无眼,善恶无报,我为什么不去选择“人人为我,我亦为我”、而将那“人人献爱”的义务留待他人呢?当整个社会丧失了一种至高无上、天经地义的道德良心认知后,必然会陷入相互推诿、彼此报复的恶性循环,从而不可避免地進入“人人毒我,我毒人人”的失控状态,这个状态,正是今天的中国大陆。

有人说,不是还有法律吗?就算不信仰天理神佛,也可以通过法制的不断健全来逐步规范人的行为。可相对于错综复杂的人类行为,法律的震慑力总是十分有限。法律永远做不到滴水不漏地监管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如果真能做到,人类也就成为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活而无乐了。所以法律的意义与锁有些类似,只能锁君子而难以锁小人,一旦人们内心缺失了道德天理的约束、就一心想着要干坏事时,法律的功效就不大了。至关重要的是,良好的法律不可能超越于道德而独立存在,严格说来,法律只不过是道德的延伸。制定法律的是人,执行法律的也是人。如果就连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的也大都成为道德沦丧的小人时,法律就会丧失其所有的道德公信力和惩戒效应。看看今天的中国社会,制定法律的公然违法,扫黄的涉黄,反贪的贪得比谁都厉害,所谓的“法律”早沦为中共为所欲为、互相倾轧、欺压百姓的恶狗。这样的法律,除了包庇不法、逼良为娼外,于人类道德还能有多少裨益?

看过《大长今》的人都说,人家韩剧怎么就拍得那么唯美唯善、感人至深呢?其实,就因为里面保存了大量从中国古代流传过去善恶有报、行善积德之天理以及从天理衍生而来的仁、义、礼、智、信等等普世价值,而这一切才真正是符合人的天性的,所以我们会发自内心觉得优美。再回头看看中国大陆那些充斥了大量政治说教、斗争哲学、投机钻营的影视作品,就能深刻体会出今天的中国大陆所缺失的究竟是什么了,那就是,独独最不应该缺失的――天理和人性。

北京同仁堂药店代代相传这样一句古训“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意思是,尽管药材的加工配制过程难以监管,但用心如何却有天神共鉴,所以得凭着天理良心去完成。没人会怀疑,这句古训曾为同仁堂辉煌盛名的创立、广为济世的医药事业打下了坚实的道德基础。然而,自从共产恶党来了以后,这句古训的道德价值就荡然无存了。

当天理神佛在人们的心灵不再有容身之地,人类道德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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