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意在利民的海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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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2010年11月01日】

【原文】

瑞(1)生平为学,以刚为主,因自号刚峰,天下称刚峰先生。尝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故自为县以至巡抚,所至力行清丈,颁一条鞭法(2)。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

(出自《明史・卷二百二十六・列传第一百十四》)

【注释】

(1)瑞:海瑞(1515年1月11日-1587年),字汝贤,自号刚峰, 广东琼山(今属海南省海口市)人。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中选举人。初任福建南平县学教谕,后相继任浙江淳安知县、嘉兴通判、户部主事、应天巡抚和右都御史等职。因秉公断案,被百姓称为“海青天”。
(2)一条鞭法:明朝的一种田亩制度,把赋与役合为一,通计一州税赋,通派一徭役,官收官解,计亩折纳,总为一条,称一条鞭法。

【语译参考】

海瑞生平治学,以刚毅为主,因此自起名号叫刚峰,天下人称刚峰先生。他曾说:“要想天下治理安定,一定要实行井田制度。不得已才限田,又不得已时才均摊赋税,还可保存古人的原意。”所以他自从任县令直到做巡抚,所到之处都大力推行详细丈量土地,颁布一条鞭法。主要是想对百姓有好处,但具体做事不能没有偏颇。

【研析】

海瑞是明朝中后期著名的清官,他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其时明已政治污浊,风气败坏,海瑞却能严于律己,恪守法令与道德规范,敢于为民请命,革弊兴利,又洁身自好,故被誉为“海青天”,亦称“包公再世”。

本短文只是透过他丈田均赋,使民困渐纾的一小项政绩而已。但我们已可看出,他为民的那一颗心,所有考量都是为国家长治久安和百姓的富足安康着想,一切都是利他的、无私的,难怪他清贫一世,家无余财,甚至死后,还赖同僚捐治葬具。他虽逝,但其清名却历千载而不衰,形象也永留人心中。不禁让人感叹,古代清官是如此的廉洁,品德高尚,对照现代官吏,真是人心不古呀!

【延伸思考】

1.一个国家如果政治清明,相对的反应在民间是怎样的社会状态?
2.古代清官,意在利民,今日中共,处处与民争利,请你比较两者人民之感受,及引发的后遗症。
3.当一项政策实施之后,发现有缺失,该当如何处理?

【参考资料】

1.《二十六史精粹金译下》门归 主编 建宏出版社 1994年8月出版
2.《白话二十五史精选》第四卷 吴树平主编 1991年9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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