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金世宗纳谏正己

严谨 整理


【正见网2011年10月26日】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女真族建立的金王朝(1115―1234年),到海陵王统治(1149―1160年在位)末期,已经废除了奴隶制,实现了社会的转变。大定元年(1161年)十月,完颜雍在东京(今辽阳)发动政变而得帝位,是为金世宗。

金世宗是我国金王朝的著名君主。他在位期间(1161―1189年),认真承传华夏美德和治国经典,克已勤政,优恤臣民,政绩斐然。他不仅能够广开言路,容言纳谏,而且经常鼓励臣僚针砭时弊,匡正自己的过失,被人誉为“小尧舜”。一时传为美谈。

据《金史》所载,金世宗纳谏正己的史事,概要如下:

其一,近直臣。金世宗认为,帝王“自居深宫”,不能“悉知外事”,若想有所作为,必须在身边大胆使用一批直言敢谏之臣。他常以古代君主進用谗谄“为害非细”为鉴,劝谕臣下要“为人正直”,切禁“浮辞谄谀”。在擢选官吏时,他总是把刚直忠厚的大臣,留在朝中做官,而把那些用心多诈,却很有才能的人放为外任。有一次,他对肇州防御使蒲察通(人名)诚恳的说:“你虽然很有才能,但是为人机警多变。我身边只需要忠直敢言的大臣,所以只能派你到外地做官。”

其二,喜诤言。金世宗经常勉励臣下,学习古人舍身直谏的精神。他说:“朕治天下,方与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备当面陈,以辅朕之不逮,慎毋阿顺取容。”意思是说:我与大家一起治理天下,办事情如果不妥当,你们有责任当面指出来,以便纠正我的失误,千万不要阿谀逢迎。

大定二年(1162年)八月,金世宗诏谕“百司官吏,凡上书言事或为有司所抑,许進表以闻,朕将亲览,以观人才优劣。”把上书言事作为选贤擢良的重要标准。至于那些敢于直谏的臣僚,则经常得到金世宗的抚慰、奖励或擢升。

其三,明己过。金世宗为政,豁然大度,谦恭理达,对自己有比较客观的估价。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敢于向臣下承认自己的过失,要求他们监督。他常说:“凡人言辞,一得一失,贤者不免。”即使自己的成命,也不是“不可复更”。他告谕百官说:“朕旨虽出,宜审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允许大家提出不同意见。大定十六年(1176年)十二月,金世宗再次明确下诏:“凡已奏断之事有未当,卿等勿谓已行,不为奏闻改正。朕以万机之繁,岂无一失,卿等但言之,朕当更改,必无吝也。”他不仅要求臣下对已经决断的成命提意见,还期望他们不要以为事情已经施行,就不再监督。并表示:我自己日理万机,怎么会没有失误?你们只要提出来,我一定改正。

金世宗晚年,一再叮嘱臣下,要他们直言不讳的匡正自己的过失。他说:“朕年老矣。恐因一时喜怒,处置有所不当,卿等即当执奏,毋为曲从,成朕之失。”意思是说,我年纪大了,恐怕由于一时喜怒,处理事情有所不妥,你们应该当面指出,不要曲从,而使我的错误得不到纠正。

作为一位帝王,金世宗能够要求臣下:监督和匡正自己的失误,确实不愧为一代明君。他的虚心为政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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