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01年04月06日】
法轮大法所以能赢得上亿人的心,是修炼者通过实实在在的修炼,通过自身的感受,认识到法轮大法确实是一个“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的好功法。
以我自己为例,我98年3月发病住过院,5月份有幸学炼法轮大法。一年多来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这期间没吃过一片药,不仅给国家节省了大笔医药费,而且退休后,仍在教育战线上发挥余热做着贡献。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法轮大法要求学员必须重心性,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更好的人。一年来,我严格要求自己这样做,思想境界,道德水准有了极大的提高。 仅举一例:我住棚户区,今春与政府拆迁办公室签合同时,按协议分给我的新房是套一,五楼。如在以前我必会使出浑身解数,将其换成大一点的,楼层理想点的房子,客观上我也完全有条件办到。但正由于自己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个人利益上不争不斗,为此我二话没说,并按期签了合同,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政府的工作。
我一家六口,都是法轮大法的学员,都在自觉地按李洪志老师要求的那样做。我丈夫负责全家的采购,每当别人多找钱时,不管多少他都能主动地退还。我的女儿婚后居住在一个拥有公婆,大伯哥嫂等八口人的大家庭里。每当家庭中产生矛盾时,女儿总能记住李洪志老师的话:“发生矛盾的时候要各自向内找自己的原因,不管这件事情怨不怨你。”《法轮佛法》 (在欧洲法会上讲法) 女儿总是这样去做,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得到了公婆的夸奖。
我那不足两岁的外孙女,在我们的教育影响下,经常帮大人“干活”,摔倒了从不用大人扶,自己边爬起来边说:“没事!”。这不是对独生子女应该培养的品质吗?
儿子儿媳是一对年轻的博士生,同时也是法轮功的学员。以前曾策划过个人的奋斗目标;绘制过自我成材的蓝图;并立志出国发展的大志(当然不是说出国深造不好)。自修炼法轮大法以来,思想境界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与升华,目前安心地投入学习,认真地投入做好课题研究,得到导师好评。年仅25岁的儿媳在生活上非常简朴,但对有困难的同学总是热心的资助,得到奖学金后默默地拿出500元献给希望工程。
政府提倡要做精神文明家庭,而我们这炼法轮功的家庭堪称为真正的精神文明家庭了。平日里生活上,每个成员都能先替别人着想;在思想精神方面不管谁做错了,都能善意的批评指正。去年春节前夕,儿子儿媳当面严肃地批评过我,使我及时的醒悟,为此我对儿子儿媳充满感激之情。一家人和睦融洽、你敬我让,是“法轮大法”使我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假如每个“社会细胞”都能如此,那全社会的精神面貌会有多大的改观呢?
我们全家人的社会角色有普通的职工,教师,高级知识分子,算得上是社会的一个缩影了吧!不仅我家如此,法轮大法的真修者都是大法的受益人,他们都是些道德高尚的好人,在社会上默默地作着自己的贡献,他们做的好人好事数不胜数。假如我国的公民都是些这样的好人,更更好的人,这不是国家的骄傲吗?这不是各级领导的福气吗?
(资料来源:明慧网,文章有删节,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