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鞅遭报谈起

史明


【正见网2007年09月14日】

战国时期,商鞅受到秦孝公重用,采取了一系列“变法”措施包括制定严酷的法律。这些严酷的法律旨在“富国强兵”,但给秦国民众带来了恐怖和灾难。据《史记》记载,“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

变法之初,很多人对法令并不信服,商鞅采取严厉的措施树立法律的权威。一次,太子犯法,商鞅不能惩罚太子,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孙贾和公子虔。

商鞅曾经率军队讨伐魏国,魏国公子卯指挥士兵迎战。商鞅写信给卯说,“吾始与公子笙,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卯就相信了。见了面,商鞅令埋伏的士兵把魏公子卯抓了起来,借机打败了魏国军队。

秦孝公死后,太子继位。公子虔的门徒告发商鞅谋反,秦王派官吏抓捕商鞅。商鞅逃到一个叫作关下的地方,打算住店。店主不认识商鞅,说“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鞅无法住店,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于是,商鞅又去了魏国。魏国对商鞅欺骗魏公子卯耿耿于怀,也不接纳他。商鞅打算去别的国家,魏国不允许。商鞅只得又回到秦国,被秦兵杀死并遭车裂,满门抄斩。

商鞅在内政上实施严刑峻法,以残酷、苛刻的手段对待民众;在外交上使用诈术,丧失了信誉和威望。商鞅从被告发到逃亡,尝到了自己一系列行为的恶果,遭受了丝毫不爽的现世报应。

其实,商鞅曾经被劝告过,“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并警告商鞅贪求富贵、讨好秦王并招致百姓的怨恨,就象早晨的露水一样危险。商鞅不听,结果五个月后遭受杀身之祸。

无论对于国家管理还是其它管理而言,没有善心和宽容,很难把事情做好。很多法律、规章制度是为了限制和整治别人而制定的,而所谓的严格执法或者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过是在贯彻这样的意图,这其中的严重问题是缺乏善心和宽容。这样的做法会以非常生硬的方式触动人们的自我保护心理和恶的一面,招致抵触甚至敌意。而为了顺利执行法律和规章制度,只好依赖于强制甚至暴力,造成冲突加剧;即使暂时摆平,也留下了隔阂和隐患。如果能够用善心和宽容启迪人们心中善的一面和自觉性,就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

商鞅的故事在如何选择人才方面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对人才的衡量尤其应该注重他的道德,这是用人的第一要义。确实,有德的人用他的才能做的都是好事,无德的人用他的才能做的都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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