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报应实录:南昌弟与兄,有同又不同(共三文)

林灵 整理


【正见网2012年09月14日】

一、书生犯淫,科举夭折

凤阳地方,某书生,家有小池,种植荷花,很久没有开花。康熙己酉(1669年),书生将往句曲地方,去参加“录遗”(注)考试,池中忽然开出一朵并蒂莲花。

书生的父母,看到后,非常高兴,认为这是儿子应考的吉兆。准备明天早晨,摆酒席请客,同来观赏。

就在当天晚上,那个书生夫妇欢聚,有侍婢走过,书生想要调戏侍婢,妻子未加阻拦,他们二人得以私通。

第二天早晨,再去看那株并蒂莲花,已经折断了。一询问,就是那个婢女不小心弄断的(暗喻那事后果,与婢女有关)。书生的父母,情绪很惆怅。

就在这个折花之夜,那个书生梦见帝君,帝君把他的名字(已经上登天榜),断然的从天榜上勾去。当时,这个书生流泪跪拜乞祷,帝君三次命他退下。等到醒来后,书生自知不祥,心中很不高兴,但还是出发去应考了。

府学收录遗才,名额共有三名。而当时开往句曲的生员,正好仅有三人。而这个书生,独独被除名。复查三次,也都是这样。书生无奈,流泪而归。
    
假使他的妻子,当时毅然不容丈夫去调戏侍婢,书生必以为妻子是嫉妒。哪知冥冥之中,劝阻丈夫,正是保全丈夫的科第之举呢?

注:录遗:旧时科举考试,正式录取之后的补录。清代对秀才举行科考,考在一等、二等及三等前十名者,得参加乡试。三等十名以下,及因故未试之秀才,与在籍监生、贡生等,得再参加录科考试。录科未取及因故未参加者,可以参加录遗。   

二、直隶两考生,善恶两分明

《戒淫汇说》记载,明朝一个读书人,到南京应试,住在一个旅店里。旅店与某指挥(官职名)家相对,这个官家有一个婢女,出门在外面见到书生,顿生恋情,偷偷嘱咐考生,在考试完毕的当天晚上幽会。考生害怕有损阴德,就不去赴会。

同住旅舍的另一男友,平素为人轻佻,就伪装成他赴约。婢女暗中不能分辨,引他入室。拥抱同寝,偶忘关门,碰上父亲清晨回来,突然看见,大怒,夺剑把他们一起杀了,向官府自首。第二天发榜,在住所的考生,排在第一。而他的那个偷情之友,则身首异处。
    
一登举子录,一登鬼子录,荣辱苦乐,有天渊之别。意念有细微差别,而报应就在旦夕之间。恶报之速、之惨,太可怕了!
    
三、南昌弟与兄,有同又不同

 据《感应篇广疏》记载,南昌有兄弟二人,是双胞胎,他们的容貌音声完全相同,连父母都很难马上分辨,父母只能让他俩各穿不同的衣色,来区别他们。长大后,同时婚娶,同时入泮(入学),以及荣枯得失,无不相同。

后来,有一天,外出去应试,途中同宿一舍,有邻女引诱哥哥,哥哥拒绝,并劝告弟弟小心。弟弟表面上假装答应,私下里却伪装成哥哥,前往赴约,并在赴约中说:以后必来迎娶。

等到发榜,兄应试取得成功,而弟榜上无名。那个女人,因为他们面貌相同,不能分辨,以为考中的,就是自己私恋之人,大喜,送给路费。第二年,兄又去进考,更得高中。女人听说,私自准备行装,料想情郎必来荣娶。天天盼望,却杳无音信,后来就怨恨而死。

此后,兄享高寿,子孙荣盛。弟早夭亡,无后。
    
周氏按曰:命相吉凶,都是宿世之心思、行为所造。宿生若行善事,则在胎自具贵相,出胎自值良时。宿生若造恶业,则二者俱反,所以命相不可不信。但命相有定,心则无定,祸福之机,乃心所造,非命相所造,因此命相不可尽信。看南昌兄弟二人,有同又有不同,就可以觉悟了。
    
(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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