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见网2012年08月29日】
一、刘某食言,被钩舌死
顺治壬辰年,江宁公差刘某,往江北抓人,抓到后,关押起来。刘某向囚犯提出:必须交来十余金,才可赎回。
囚犯说:“我有一个女儿,你可代我去吩咐我家卖出去。”刘某一口承诺。
刘某过江后,与囚犯的妻子商议,卖掉了他家的女儿,得到二十金,妻子全部付给刘某。刘某竟然占为己有,并不替囚犯疏通、放出。囚犯知道后,在狱中痛苦而死。
没有多久,刘某得了重病,自言自语说:“囚犯在东岳神那里,控告了我。我的舌头就要被铁钩钩取了。”一会儿,刘某的舌头,吐出(实质是被钩出)几寸长,七窍流血而死。
身在公门,正好修德。像刘某这样的人,已经堕落入恶道了。
二、支某偿还两宗债
据《现果随录》记载,嘉善地方,有个人名叫支某,在康熙己酉(1669)年春天,对友人顾某说:“我神魂恍惚,似有冤仇随身。”不久就病了。
顾某请僧人西莲法师来探试,支某的腹中,忽然作鬼语说:“我在明代初年为副将,姓洪名洙,主将姚君,见我(即洪洙鬼魂,下文同此)妻江氏貌美,起贪婪心,遇某处叛乱,命我带七百残兵征讨,我力不从心,全军覆没。姚君(就是现世的支某)霸占我妻,我妻就缢死,我与姚君结此深仇,多世想要报复,无奈姚君后来修行,次世为高僧,再世为大词林(即大文人),三世为戒行僧,四世为大富人,喜好布施,因此,我都没有机会报仇。现今,是第五世,在己酉年应考连传捷报时,因为支某舞弄刀笔,害死卖茶客四人,削去禄籍,因为这个机会,我来找支某索债报仇。”
西莲法师听他(即支某腹内的洪洙鬼魂,下同)说得有条不紊,就劝告他,答应替他诵经礼忏,以解怨仇,支某腹内的洪朱鬼魂同意了。
于是就请西莲法师作佛事,支某的病顿愈。后数日,又作鬼语。西莲法师责备洪洙鬼魂不守信诚,鬼说:“我承佛力超生,决无反复。今来索命的人,是卖茶客四人,不是我。恐怕法师疑我负信,故特来说明。”说完就离开了。
不料,一会儿,支某病发,不到两个晚上,就死了。但这都是支某害死的那四个茶客,前来报复的结果。
(事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